第四章

第四章

就几两银子,也值得她这么眉开眼笑?这是单纯的环境造就出天真的个性吧!

「好香。」宇文决在空气中嗅闻著。这是什么味道?

他循著香气来到户外,是季娃,她正生著熊熊火焰,从奇怪的泥堆里冒出白烟。她不是要準备酱烧?越靠近,香气越浓。

「这是……山胡桃木。」不会错的!独特的香气。

「对呀!我在山里检到的,是枯枝。」季娃生著火,白烟裊裊。「我已经先把肉处理乾净,也腌渍一晚的独门酱料,只要放进土窑里,烧汤的石块高温会把兔肉燜熟。等七分熟后,就可以拿出来混合酱汁,放在烓上收乾汤汁,就是美味。」

「你从哪里学到这种做法?」宇文决吃遍大江南北,从没有听过这种料理方式。

「记忆中,我娘曾经这么做过。虽然印象模糊,但我想应该差不了太多。」

「好香。」

「山胡桃木经过火焰焚烧,有特殊的油烈香气,经过高温,会沾附在肉上,等一下燜熟的兔肉就是这么香喔!」

宇文决嚥著口水,迫不及待的想要嚐嚐滋味,怎么会这么香啊!馋虫在腹中翻滚,让他的胃都空得发痛。「要我帮忙吗?」

「不用,这做法需要精準的掌握火候。如果你有空,可以帮忙挑水,把水缸注满。」

「早就注满了。我真是不明白,你这么小丁点,怎么用了三个水缸?水放太久好吗?」

「两天就用完,不会太久。」

「两天?你用在哪?」溪水距离这里可不近,来回一趟也要两刻鐘的路程。

「要梳洗、要漱口。」

「就像昨天的洗手?」宇文决总算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她似乎太常做清洁工作,连明明曾经是畜圈的屋子都可以一尘不染。

他巨细靡遗的打量季娃,对于自己的观察力向来自豪,当然也察觉到她的指缝非常乾净,没有任何黑渍,这表示她非常重视清洁。

「当然,虽然我只是小小厨工,没什么机会握著菜铲,但是经手的洗盘、切菜都有,若是连自己都打理得不爽俐,让客人吃得闹肚子疼,不是很糟糕?」

「这也是你娘教的?」

「小时候,我娘不管再怎么忙碌,或者荷包再怎么羞涩,也会坚持每年做件衣服给我。她认为衣服可以旧、可以补,但就是看起来要乾净,这样才不容易生病。」贫穷的人怎么有本钱生病?所以季娃的娘非常重视细节。

可能是因为工作和食物有关,总是吃进肚子里。虽然太平盛世,歌舞升平,但有些穷人连肚子都填不饱,挖树根或吃餿食,偶有所闻,寻常人家对于洁净也不会太讲究。除了大宅深院的富裕人家,其中又以三代积富的才懂吃,规矩讲究,自然家里的家生子教得也不含糊,但这些家生子通常是买断的,一辈子就在深宅里,耳濡目染了主家的习惯也是正常。

但季娃的行为有些粗鲁,不像大户出身,所以是她的娘囉!

「你今天不去做陷阱?」

「不能每天猎,这野味一多,价钱就差了。」

「为什么?」娘还在世时,她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几片肉可以涮下牙缝,当时还捨不得嚥下,总要一嚼再嚼,把那股香味都先吞进肚子里,连空气都不可以同她抢。

兔肉、獐子肉,多美味。

「物以稀为贵啊!」

「喔!就像咱们这儿的海鲜一样,尤其到了冬季,雪封了河川,就连海鲜也变得昂贵。」

宇文决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女娃听得懂俗谚,难不成……

「你识字?」

「我娘有教,只是识得不多,有些看不懂的字,比较艰涩,我会找机会询问来投宿的客人。」

驛站的客人层次不高,应该能教的有限。他又问:「你喜欢识字?」

「小时候不爱,后来隔壁的阿文知道我懂得一些皮毛,曾经请託我写家书回他老家,虽然我一直拒绝,毕竟认得的字不多,但又拗不过他,报好只是几个大字,简单的,看著他收到家人的回信时那种喜悦,让我发现识字很好。」

「你有收钱吗?」宇文决知道在村落里总有些落拓的书生,偶尔帮人写写家书什么的,赚些钱糊口,但那些书生通常自视甚高,收的银两也很生硬,怎么都不肯便宜将就,比较没有钱使的人也会询问一些程度或许不这么好的人,反正就是跟家里报个平安。

季娃摇头,「大家都是伙计,辛苦的工作就是为了图个温饱,也渴望能让家人饱餐一顿,反正我的程度也不是很好。」

「买纸笔的钱呢?」

她脸一红,囁嚅了半天,「反正我一人饱,全家饱嘛!」

烂好人一枚!其实他也是吃定她这种软柿子的个性,否则怎么会就赖著住下来,更别提男女授受不亲,她年纪甚小,可能不懂,他他不一样。

「怎么熄火了?」

「接下来是燜。趁这时间,我去淘米。」

「你买白米?」

「我想你既然西上山去狩猎,总是要填饱肚子才有气力,听镇上的猎户说,有些野猪力气大得惊人,有时候纠缠上三、四时辰,最后都是拿命来换银子的。」

素昧平生,他不过就顺手猎了几隻野兔,这种事不是没做过,前些日子在隔壁县城也是,那对夫妇只是道谢两三声,关上门,吃得满嘴油,叫也没叫他一声。虽然他光闻那油渍味就没胃口,那种粗糙的处理手法,没有放完血就料理牲畜,只会让口感充满膻腥味。

季娃还记得刚听到时多么惊骇,从来没想过弹牙的野猪肉居然要用人命换。幸好他是设陷阱,听说危险性小,但小归小,总是有危险性。

字文决尾随在她的身后,来到她所谓的厨房,看著她从水缸里舀水,接著开始淘米,最后还把淘米水留著。

「留那做什么?」

「等会儿去油,效果很好。」

「你就这么随便留著我,不怕我是坏人?你不是说你娘有教过你,防人之心不可无。」

「可是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啊!」

「从何得知?搞不好我是打家劫舍的江洋大盗。」

「那更不可能找上我了,你也瞧见我家。」家徒四壁。

「辣手摧花呢?」

「我是青苗子,涩口得很。」季娃口舌麻利的回应。「再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从哪得知?」

「牙齿。」

牙齿?难不成当踶马来著?

「我娘常说,做吃食的人最重要的是舌头的敏锐度,其次就是清洁,至于牙齿,她认为当一个人常常微笑时,露出来的如果是黄板牙,或者齿缝塞著黑渍,总是不美观。如果一个人不常微笑,那表示心底有罣碍,这罣碍有可能是做了缺德事,良心不安,或者一时遇上困难……总之,原因很多。」

「就单凭我的牙齿?」太主观了!虽然从外表判断好人、坏人本来就是主观影响居多,但她也太随心所欲的认定。

「有什么不对吗?」

唉!他应该感谢她的主观认定,否则他怎么能登堂入室?虽然这里简陋,但总是能遮风避雨,只是要任由她抱持著这种可笑的识人平断方法吗?

任重而道远的重担往肩上一压,让宇文决差点喘不过气,不禁开始怀疑,这脆饼是否吃得太便宜?

【第三章】

这一餐得来不易,馋涎几乎要漫流成河了。

宇文决看著桌上摆了一盘燻兔肉、一盘清爽的野菜蔬,最后还有一锅热腾腾的笋汤,不是他这辈子吃过最丰盛的餐食,却是最期待的。

季娃夹了一块兔肉,放进他的碗里。「你先嚐嚐。」

他毫不客气的夹起兔肉就往嘴里送,肉质咬劲弹牙,满满的胡桃木香冲上鼻尖,浓郁的酱香居然奇异的结合胡桃木香气,成为后盾,再配上晶莹的大米饭,可以让人连吃好几碗饭,这种南方的煮食方式,不带任何刀工或料理上的多餘佐料,但最原始的料理方式奇异的点出属于北方的生活型态。

宇文决当下就想到,若是那些烙饼夹著这种肉片,提供给过站的旅人温饱,食用上的方便往往不要求口腹的满足,但这不同,两者歉顾。

看著四周的环境,真的称不上舒适。

「娃儿,你有想过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吗?」

季娃注视著宇文决的眸子,清澈见底,完全不带任何恶意的嘲讽,观察一会儿,才安心的回答,「当然想过,我想多挣些银两,可以帮娘做新碑。但是之前跟掌柜商量借些银两充当本金时,被奚落一顿,他认为我是好高騖远,做生意没有我想像的这么容易。」

「笨蛋!」

「你做什么骂人啊?」

宇文决一脸满足的吃著食物,真的没想到她摘野菜也很有一套,去芜存菁,青嫩的口感让他无法想像前两天他採的也是同一种类,怎么入口的感觉完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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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厨变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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