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政治制度

明朝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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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于是废宰相。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明朝早期皇帝大权独揽。但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权力及地位尚不如过去的宰相。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为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明成祖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合称“厂卫”由宦官统领。

明朝真正完全控制朝政皇帝的只有洪武永乐两代尽管如此明朝却能有276年国祚。其关键点就在于皇权的扩大加上内阁优良的缓冲机制正统以后的明朝呈现出君主**则衰落内阁掌权则复兴的特点。

主要机构六部

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迁)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礼部(主管祭祀大典)与工部(主管公共建设)地位较低。

监察机构

太祖尚为吴王时始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三到五名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字。

六科

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该制度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长称为大理寺卿九卿之一。其余四寺卿职权较低。太常寺负责祭祀礼乐隶属于礼部;太仆寺管理马匹隶属于兵部;光禄寺负责寿宴、进贡等隶属于礼部;鸿胪寺负责朝会、宾客(外吏朝觐诸蕃入贡)、吉凶仪礼。

内阁

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在废除丞相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五年七月被废。十一月仿宋制置华盖殿(世宗时改为中极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明仁宗增置谨身殿(世宗时改为建极殿)大学士。明初内阁无实权。之后内阁地位逐渐升高权限逐渐增大到明世宗时内阁终跃至六部之上。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自此内阁成了中央最高决策机构。

厂卫机构

明朝主要的情报机构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锦衣卫设立于洪武十五年负责侦查国内外情报直接对皇上负责拥有可以逮捕任何人并进行秘密审讯的权利。在东厂设立后锦衣卫权力受到削弱。东厂成立于永乐十八年是明成祖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而成立。地点位于京师东安门北。东厂主要职责就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东厂在设立之初就由宦官担任提督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西厂设立于宪宗时期领为汪直。1482年后被废。其后又被武宗短暂恢复。内厂设置于武宗时期领为宦官刘谨刘谨伏诛后内厂与西厂同时被废仅留东厂。

其它机构(三公三孤等)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明仁宗之后三公皆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明朝只永乐年间明成祖幸北京以姚广孝专为太子太师留辅太子。自是以后终明一朝皆为虚衔。他们名为辅导太子但实际上辅导太子的机构是詹事府。詹事府下设两坊、一局、一厅。此外还有太医院太医院附属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由宦官所担任)。女官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只保留少数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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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清复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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