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火慢炖煲偷情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偷”的定义是这般解释的,即“瞒着人”;“偷情”便是瞒着人与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偷情实在是件十分宿命的事情,不止名声有损害,愈是背弃了自己从前对身边爱人的承诺,甚而还要面临生命中另一番全新又两难的选择。既然如是,世人为甚么依旧不屈不挠的用身体来上演一幕幕的生活悲喜剧?果真是一如古语有云的那般,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又或者,是因了现代的生活节奏太过快,工作压力大了,世人需要这般的释放抑郁方式?难道,对情感的专一已为世人所唾弃?
依常理说,人不是在穷急了的时候,是万不会去偷人钱财。偷情却不是,偷情却反是在富有时才偷的。愈教人奇怪的是,偷情已俨然成为国人最关注的**,以至成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不论性关系是否正常,总是要偷,发展到极致后,便是明着给,不要;偏要偷,以偷为乐,不偷不过瘾。偷情文化除了无形中满足了国人普遍的窥淫癖**,还创造出许多美丽动人,扑朔迷离的传说、故事、小说。
假使人们非是要认真追溯偷情文化的历史渊源,据说是与主张无欲无性的中国文化始祖孔子不无关系,正是孔子亲手将偷情搞成了一种中国文化。孔子所传授的所谓正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刻意回避,甚而刻意掩盖人性的存在,但是,人性是作为人类精神和**的一种基本的、综合的存在,并不因了孔子的无视就果真不存在了,反是由于这种人为的压抑与遏制而存在得愈是旺盛,并且以某种恶性的、爆发性的方式畅快表现出来。终于,偷情便像一枝罂粟花,美丽而邪恶的开放在中国文化的旷野里。偷情的美丽来自人性的阳光和水分;偷情的邪恶却是来自赖以生长的土壤,来自一种传统文化。
虽然,在中国历代的正统文化里,偷情始终是给冠以有伤风化的行为,与鸡鸣狗盗之事一般,属于不耻的事。但偷情者却总是以十分实际的案例来为自己辩解,说甚么,我确凿很是欢喜吃红烧狮子头,可是我也知道吃久了后我会厌烦,于是,我想着法子的不断变换花样来吃:或用小碗盛着吃,或用盆盛着吃,或直接在锅里吃,或用银筷子金勺子吃……一直吃到我见了红烧狮子头便想呕吐,何解?盖因再好吃的菜,天天都吃的话会烦;感情再好的公婆,看久了也不免审美疲劳!
相信大多数的人偷情原本不是俩个人心甘情愿去做的,要么是因为好奇,要么是希望尝试一些更为新鲜的事物,于是,两个人也便心照不宣的去完成了这个看似绝对不可以发生的事情。或者,在开初偷情的第一次,有的人害怕多过刺激,毕竟是与一个从不曾睡过自己身边的人发生关系,心中难免觉着莫名的恐惧,甚而,便是在脱自己衣服的一刻,也会无端的脸红;也有的人因为一时的紧张,导致了第一次的偷情没有成功,但,他们并不就此收手,反是因为第一次没有成功,在接下来的日子愈是疯狂的来发生那些事情,直到最终成功为止,这便是人的本性,没有得到的一定要得到。
所以,恶性循环之下,所有偷情的人已无法收回自己那颗早已出轨了的心。女人在这个男人身上得到了自己丈夫从来不曾给过伊的**;男人则在这个女人的身上尝试到了自己妻子从未给予过的兴奋。于是,这般的事情便一直顺理成章的发展下去,直至某天彼此厌倦,俩人才从此分手,成了陌路人。
偷情的诱惑每天,每时,每刻在我们身边发生,只要是人,无论你是男人,或者是女人,总是有自己最薄弱的一面,说到底,归根结底一句话,人是感性的动物。何处最易发生偷情?办公室。为甚?人一生中除了与自己爱人相处的时间最长外,便是与同事呆的时间长了。天长日久,朝夕相对,这般的境况最是暧昧的氛围。仿佛平日里剥洋葱,一瓣瓣的剥开,一瓣瓣的剥开,剥到后来,终于剥的你泪流满面,迷失了理智。
都说人生如一枕黄梁,米已熟,君梦可醒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