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出来的养子(6)

冒出来的养子(6)

什么是样本?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样的样本?

笔迹鉴定通常会涉及检材和样本,检材就是需要被鉴定的文书,如在本案中遗嘱就是检材。书写人此前或此后书写的各种笔迹材料,用以来与检材进行比对,以确定检材的真实性,这些笔迹材料就是样本,在本案中,因为需要被鉴定的是遗嘱,被继承人已死亡,所以只能寻找被继承人生前的笔迹材料作为样本。在某些案件中,如需要对欠条进行鉴定的情况,书写人是健在的,除以往的样本外,法官往往还会要求他现场书写多遍相关文字,称实验样本。

样本的选取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1.样本应尽量选取原件;2.尽量选取检材日期以前的样本,检材日期以后的样本,要尽量选取接近检材日期的为宜;3.样本的多少,还要根据样本的质量而定,尽量多;4.如样本的字体和检材的字体完全不同,则鉴定难以进行,如检材系用楷体书写,样本全系草体书写,则很难鉴定出结果。但样本中可以有不同字体的文字,以做参考;5.如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样本应经原被告双方认可,或法官直接从书写人单位等处调取。

过了几天,因为笔迹鉴定重新开庭,双方确定了样本。法官通过正常程序确定了鉴定机构。不久,鉴定结果就出来了,法官安排双方重新开庭。

开庭时,因为上一次法庭调查没有进行完,这次接着进行,首先是原告发言,原告的律师说:“我们的诉讼请求不变,但我们还有一些证据要提交,可以证明王子鹏根本就不是李桐法律上的养子。”

“我们提交的第一套证据是被告自己的人事档案,不错,被告本人的确在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填写过养父母,但是我们看到被告的叔叔去世后,被告从未将李桐填为养母过,反而在父母一栏中写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这说明王子鹏并不认为自己是李桐的养子。”

“我们要提交的第二套证据,是被告父亲的人事档案,档案中,王子鹏的父亲从王子鹏出生一直到现在都填写王子鹏为自己的亲生子女,而且多处地方抚养方式写得十分清楚,是亲自抚养。”

“我们要提交的第三套证据是王子鹏的亲生母亲的人事档案,里面也是从始至终一直记载有亲生儿子王子鹏,抚养方式是自行抚养。”

王子鹏看着这些证据,脸色马上就变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了,最后生气地说:“反正我从小就过继给我叔和我婶了,一直住在一起,我结婚后才分开住,为他们我做了很多事,现在不能说不承认就不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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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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