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29)

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29)

盖乌斯的视野不仅限于失业者。受贫富差距扩大的影响,应承担兵役义务的罗马公民的资产下限降到1500赛斯特斯,损害了大批本不该承担此项义务的中下层民众的利益。为减轻这些人的经济负担,他又提出了《军队法》草案,规定任何紧急情况下都不得征调17岁以下的男子当兵。而且,针对目前士兵使用的武器装备等项开支从士兵的军饷中扣除的现象,法案规定军人的一切开支,包括口粮和物资装备,均由国家负担,不得再从士兵^H小说军饷中扣除。

随着罗马的农业逐渐农庄化的趋势,自耕农未来的前景不容乐观,有些失业者也不愿意再重新务农。盖乌斯意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仅靠自耕农鼓励政策是不够的。他又提出了《公用事业法》草案,试图通过兴建公路、桥梁、上下水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在振兴公用事业的同时,统筹解决失业问题。盖乌斯的《公用事业法》对罗马乃至整个环地中海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例如后来建设的以罗马为中心,联通欧洲、中近东、北非的公路网,再如从首都罗马开始每隔1里(罗马里,约1.5公里)修建一座标明此处距罗马距离的圆柱形大理石里程碑,这些设想都是在《公用事业法》中首次明确提出的。

当然,盖乌斯推进基础设施投资、振兴公用事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失业问题,他认为,应该利用不断充实的社会资本,建设能够承载活跃经济的有效载体。体现他这一思想的法案,就是《殖民城市法》。

此前罗马建设的殖民城市,主要是出于战略方面的考虑,每个殖民城市大约要从罗马移民3000人,城市建设的目的是满足军事需要,故而建设的其实是一些军事要塞。当然,修建这些“要塞”和以军事目的修建的道路一样,客观上具有经济意义,产生了殖民城市的派生效果。现代欧洲的很多城市,经研究证实,都是在古罗马殖民城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盖乌斯是第一个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建设殖民城市的政治家。他建设的,或者说他想建设的殖民城市,选址都在沿海地区,其中在迦太基城遗址上建设的“朱诺殖民城市”最能体现他的想法。尽管盖乌斯延续了哥哥提比利乌斯的自耕农奖励政策,但他理想中的罗马,不应是农业国。建设殖民城市,一方面可以让希望拥有土地的人得到土地,继续务农,一旦遇到紧急军情,他们又可以马上成为军人;另一方面,还可以选一些人在殖民城市中从事工商业,完善城市功能。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罗马人的故事3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罗马人的故事3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