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30)
前面提到过,经济结构的调整,已经对罗马社会造成了一些冲击。盖乌斯并不想制止经济结构的变化趋势,但他想利用这个变化趋势,顺势而为。既然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在于失业者增多,那就想办法搞活经济,靠经济的发展来吸纳失业人口。
盖乌斯要想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就不能忽视日益兴起的“骑士阶级”,而应该很好地利用他们。
罗马建国以来的名门贵族和祖上有人当过执政官的平民贵族,共同形成了以元老院^H小说为大本营的统治国家的贵族阶级,如果把他们称之为“血统贵族”,那么向国家提供骑士、经济富足的“骑士阶级”就可以被称之为“财富精英”。盖乌斯打算提高“骑士阶级”的社会地位。
首先是把这些“财富精英”的入门门槛从30万提高至40万赛斯特斯。根据资产划分的罗马六个等级(包括无产阶级,参见表一)中,第二等级的资产额是30万至100万赛斯特斯,只要拥有的资产进入这个等级就可以被称为“骑士”,“骑士”并不一定真的去打仗,只是为了从称谓上与贵族相区别,实际上已是经济人的代名词。
盖乌斯还打算提高这些经济上的领导者的政治地位,让他们可以享受到政治精英才能享有的待遇,那就是给予元老院的议席,当然与“士农工商”的排序相适应,给他们的只能是后排的席位。
其次是将其兄曾提出但没能法制化的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盖乌斯提出了更为激进的《陪审员改革法》。
共和时代罗马的司法体系,是由行政官(praetor,作者日文原文是“法务官”,台湾有人将其译为“副执政官”,职责是协助执政官工作,有率领两个军团的权力,主要负责军事和司法方面工作——译者注)承担下令搜查和法庭审判的职权,原告方的辩护人充当检察官的角色,被告方的辩护人负责辩护,判决则由陪审团合议后作出。格拉古兄弟改革前,陪审员全部由元老院议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