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23)

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23)

11月13日

今日苏方来告,准备将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移交。适于今晨接熊主任电,主张缓接。当设词向苏方推延。唯苏方仍要求明日接收,并声明苏方负责至本月24日为止。因与蒋特派员经国(色色兄商量,决定明日接收。余与经国兄有相同之看法,认为苏方对于东北有一整个策划。此等小问题,无关宏旨。

今日得到苏方强迫满州重工业会社〔13〕,与电业株式会社当事人。以上项企业,均系帮助战争为理由,自动移交于苏联之经过文件:一、重工业会社高崎达之助〔14〕总裁叙述,与远东贸易公司代表斯拉特润夫斯基(即苏军司令部经济顾问)之交涉经过报告。

(1)1945年10月24日,斯拉特润夫斯基上校向高崎满业总裁要求,将属于满业之各事业移交于苏联。

(2)高崎对此,作口头答复如下:

“满业所属各事业,现既亦成为战争结果之一部分,则其由苏联或中国接收,自属不得不然之事。唯进而将其移交,则当满州国既已解散之今日,满业总裁实无权办理。但若协约国方面下令接收,自应遵从。将事业内容陈述,及准备忠实办理事业之交代,并可随接收方面之希望,通知在职人员,即从事交代业务,且以适当方法,转达所属各公司,使其交代。”

(3)斯上校要求将以上口头答复,用书面提出,高崎总裁答复如下:

“移交之要求既出自苏联,自当由苏联提出命令书,我方方可以战败国之地位,出具承认文件。”

(4)斯上校对此加以否认,谓:“苏联本可用实力接收,无采用发给命令书,而要求取得承认文件形式之必要。以书面呈请移交,可认为接收之一合法形态,故应照此办理。”

(5)高崎更质以“若交与苏联,将来中国方面必有异议,将何以应付?”斯上校答云:“对于中国方面之问题,由苏联负责解决。”始终要求单方提出呈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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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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