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26)
11月14日上午莫柳村〈村或为忱之误,即莫德惠〉先生来谈,认为东北形势险恶,几等于
“九一八”前状态。必须先即速表示
“不再运送军队来”,以安苏联之心,然后再由经济政治上求转机。因告以何妨赴渝一行。
渠似已看到症结所在。下午,与长春铁路苏方副理事长喀尔根谈章程委员会及估价委员会事。
渠意章程议订,仍照原议。先彼此交阅草案,议有端倪,再至重庆开会。
估价委员会可先在长春开会,最后至重庆开会决定。然后分送两政府核定。
次谈用人事。渠意先将理事会组织大纲议定后,即布置理事会之人事。
次及于局之组织与其人事。余告以可照此程序办理。余提及副局长人选,渠属意杨策。
余告以杨年事已老,此席必须择一精力充沛,能贯彻余之主张之人。渠云:“无成见。”又谈路警之事。
渠意路警经费,应归中国政府担任。同时,路局理事会拟设警务视察室,设一总视察。
余答以可赞成。并同意以苏籍人员担任,而加一副视察,以华籍人员担任。
余之同意以苏籍人员为总视察,盖以路警局长归我方决定人选,如此可谋权力之平衡。
渠又提及路警局方面,应设一刑事侦察科。余答以无成见。渠最后谓:“理事应分责处理事务。”余表示可同意。
下午6时,苏军部经济顾问斯拉特阔夫斯基约谈。先提苏方各商业机关,如远东银行,远东运输公司,粮食出口公司,国际旅行社,国际图书公司,拟向中国政府立案。
答以可帮忙。又提粮食出口公司,拟自办飞机三架,往来于东北各地,供给营业务之用。
答以容考虑再复。最后,略提在工业方面,拟以没收敌人财产为苏方战利品,以此财产与我方合作。
11月15日下午,经济顾问斯拉特阔夫斯基陪同苏联国家银行代表叶木臣阔、远东银行代理经理叶立片次来晤。
叶木臣阔表示远东银行总行原设于哈尔浜,前因日本干涉,暂行停业。
昨在哈尔浜开临时股东会,决定复业。此后该行理事会及总行移设长春。
哈尔(色色浜改设分行,视业务进展,在沈阳、大连设立分行。该行主要业务系为长春路服务及发展中苏贸易。
并云行址系觅定前正金银行行址。明后日,拟将行牌匾悬出。最后声明该行为纯粹商业性质,供给商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