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44)
对于今日与马元帅谈话之感想:
我中央与苏方有两大分歧之点:一为苏方坚持先(色色解决经济,然后谈接收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浜各市。以其沿长春路,不让吾方先行接收,而各省仍尚有待。我中央如宋院长、王部长则坚持先接收,后谈经济。一为苏方因撤兵期限急迫,处处争取时间。如11月15日,我方以行营撤退决定通告苏方,苏方即于17日通告我方苏军缓撤,帮助我方在东北建立政权。此一通告,有两种作用:一则表示其遵守中苏条约之精神,一则可有从容时间,讨论经济问题。其外交手段之敏捷,令人钦佩。而吾方则行动迟缓,手段呆板。徒知主张原则,而不知运用方法以贯彻原则。尤以宋院长认为对于苏方交涉,不能有所成就,结果〈无非〉徒劳。王部长谨慎小心,处处从法理观点立论。余在重庆与各方接触后,深虑中苏交涉,或将归于失败。
12月6日
上午到长春路理事会办公。晚在经国兄处晚饭。饭后长春路苏副理事长约听音乐。
今日,接王世宪电告,董必武托其转告已接延安复电,八路军可自北宁路沿线撤退,希望吾军不予追击,藉免战衅。如是,八路军方面已有安排,则吾军向北进展,更可顺利。余与董接洽,未先得蒋委员长谅解。但以苏军撤兵期迫,时在我许,不得不出此一着也。
12月7日
上午至长春路理事会,研究路局组织大纲。苏副理事长来谈,表示希望将组织大纲早日决定,然后再讨论整顿路警,及职员宿舍等问题。
经济顾问要求即予时间见面。因于下午5时往访。其谈话如下(在座者,苏方为斯顾问及其帮办拉姆札意且夫〈Lomochaichev〉。吾方有朱新民、耿匡两俄文秘书):余:本欲来奉访,适阁下相约,故特来一谈。关于苏联粮食出口公司、远东国外运输公司、苏联旅行社,及国际书籍公司,拟在东北设立分公司一节,已代向经济部接洽。唯应由各该公司正式向经济部请求立案。一切立案手续,余当派员协助。
斯:阁下拟派何人协助?
余:改日当由耿秘书前来接洽。
斯:甚善!
对于今日与马元帅谈话之感想:
我中央与苏方有两大分歧之点:一为苏方坚持先(色色解决经济,然后谈接收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浜各市。以其沿长春路,不让吾方先行接收,而各省仍尚有待。我中央如宋院长、王部长则坚持先接收,后谈经济。一为苏方因撤兵期限急迫,处处争取时间。如11月15日,我方以行营撤退决定通告苏方,苏方即于17日通告我方苏军缓撤,帮助我方在东北建立政权。此一通告,有两种作用:一则表示其遵守中苏条约之精神,一则可有从容时间,讨论经济问题。其外交手段之敏捷,令人钦佩。而吾方则行动迟缓,手段呆板。徒知主张原则,而不知运用方法以贯彻原则。尤以宋院长认为对于苏方交涉,不能有所成就,结果〈无非〉徒劳。王部长谨慎小心,处处从法理观点立论。余在重庆与各方接触后,深虑中苏交涉,或将归于失败。
12月6日
上午到长春路理事会办公。晚在经国兄处晚饭。饭后长春路苏副理事长约听音乐。
今日,接王世宪电告,董必武托其转告已接延安复电,八路军可自北宁路沿线撤退,希望吾军不予追击,藉免战衅。如是,八路军方面已有安排,则吾军向北进展,更可顺利。余与董接洽,未先得蒋委员长谅解。但以苏军撤兵期迫,时在我许,不得不出此一着也。
12月7日
上午至长春路理事会,研究路局组织大纲。苏副理事长来谈,表示希望将组织大纲早日决定,然后再讨论整顿路警,及职员宿舍等问题。
经济顾问要求即予时间见面。因于下午5时往访。其谈话如下(在座者,苏方为斯顾问及其帮办拉姆札意且夫〈Lomochaichev〉。吾方有朱新民、耿匡两俄文秘书):余:本欲来奉访,适阁下相约,故特来一谈。关于苏联粮食出口公司、远东国外运输公司、苏联旅行社,及国际书籍公司,拟在东北设立分公司一节,已代向经济部接洽。唯应由各该公司正式向经济部请求立案。一切立案手续,余当派员协助。
斯:阁下拟派何人协助?
余:改日当由耿秘书前来接洽。
斯:甚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