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50)

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50)

12月8日

接蒋委员长复12月5日与马元帅谈话报告之电。其电文如下:1时到长春,蒋特派员,并转张主任委员:熊主任转呈微亥电悉。一、空运部队,待准备完妥,即可开始。机场地面勤务及部队设营人员,日内即可飞长春准备。二、由锦州前进部队,须待铁路交通恢复,方能决定日期。向沈阳开拔时,当先饬派员与苏军切实联络。三、苏军撤兵日期,如嫌太促,可由外交部与苏大使再商变通办法,即将苏军最后撤完日期,改为2月1日。但开始撤兵日期,不必规定,此系双方之同意,吾方可在口头表示赞同。俟本月底,再交换文书。此时不必对外宣布。因前所议定1月3日之限期宣布未久,不宜又即予改期。四、各省市人员已令准备飞长春候命。董文琦可任为沈阳市长。五、经济合作问题,仍照指示方针进行。六、在东北,尤其对苏方切不可再提董必武与共党有关事宜。中正。今日发电,报告蒋委员长昨日与经济顾问谈话详情,请中央从速决定方针,是否应在经济上让步,以换取政治上之顺利。再,何种工业、矿业可让与苏方合作。并请派资源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翁咏霓〈文灏〉〔22〕、钱乙藜两先生来长春,主持解决经济问题。

因蒋委员长电中有“不可再提董必武与共产有关事宜”之语,特电熊主任解释。其电文如下:前日与马谈话,最要之点为:探明苏方对于吾军自锦前进之态度,兄(色色不得要领。嗣声明私人〈曾〉与董必武谈话,始渐渐引出彼之答语。前途荆棘正多,有时不能不稍迂回曲折也。今日往满州国国务院〈址〉察看,预备我方部队抵长后,驻扎一部分警备队伍。内部家具、文件已毁弃将尽。12月9日

下午1时,偕蒋特派员、董副参谋长往晤马元帅,告以已接政府训令,通告下列各点:一、苏军自东北撤退完了日期,我国同意延期至1946年2月1日,将由我外交部与苏驻华大使交换文件。

二、我国空运部队,拟自本月12至15日之间,开始运送。

三、我队自锦州进驻沈阳之日期,一俟确定,随时通知苏方。

四、拟先接收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浜四市。各省主席,候命赴任。马元帅答复如下:一、苏军于1946年2月1日,自东北撤退完了一节,当即报告政府。

二、中国空运军队至长春,随时可来。

三、已有命令通知〈驻〉沈阳苏军,随时与中国自锦前进军队取得联络。

12月8日

接蒋委员长复12月5日与马元帅谈话报告之电。其电文如下:1时到长春,蒋特派员,并转张主任委员:熊主任转呈微亥电悉。一、空运部队,待准备完妥,即可开始。机场地面勤务及部队设营人员,日内即可飞长春准备。二、由锦州前进部队,须待铁路交通恢复,方能决定日期。向沈阳开拔时,当先饬派员与苏军切实联络。三、苏军撤兵日期,如嫌太促,可由外交部与苏大使再商变通办法,即将苏军最后撤完日期,改为2月1日。但开始撤兵日期,不必规定,此系双方之同意,吾方可在口头表示赞同。俟本月底,再交换文书。此时不必对外宣布。因前所议定1月3日之限期宣布未久,不宜又即予改期。四、各省市人员已令准备飞长春候命。董文琦可任为沈阳市长。五、经济合作问题,仍照指示方针进行。六、在东北,尤其对苏方切不可再提董必武与共党有关事宜。中正。今日发电,报告蒋委员长昨日与经济顾问谈话详情,请中央从速决定方针,是否应在经济上让步,以换取政治上之顺利。再,何种工业、矿业可让与苏方合作。并请派资源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翁咏霓〈文灏〉〔22〕、钱乙藜两先生来长春,主持解决经济问题。

因蒋委员长电中有“不可再提董必武与共产有关事宜”之语,特电熊主任解释。其电文如下:前日与马谈话,最要之点为:探明苏方对于吾军自锦前进之态度,兄(色色不得要领。嗣声明私人〈曾〉与董必武谈话,始渐渐引出彼之答语。前途荆棘正多,有时不能不稍迂回曲折也。今日往满州国国务院〈址〉察看,预备我方部队抵长后,驻扎一部分警备队伍。内部家具、文件已毁弃将尽。12月9日

下午1时,偕蒋特派员、董副参谋长往晤马元帅,告以已接政府训令,通告下列各点:一、苏军自东北撤退完了日期,我国同意延期至1946年2月1日,将由我外交部与苏驻华大使交换文件。

二、我国空运部队,拟自本月12至15日之间,开始运送。

三、我队自锦州进驻沈阳之日期,一俟确定,随时通知苏方。

四、拟先接收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浜四市。各省主席,候命赴任。马元帅答复如下:一、苏军于1946年2月1日,自东北撤退完了一节,当即报告政府。

二、中国空运军队至长春,随时可来。

三、已有命令通知〈驻〉沈阳苏军,随时与中国自锦前进军队取得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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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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