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49)

六个月十九日之中苏交涉日记(49)

余:余当将尊意,转陈政府。

斯:余日内即将(色色与军事有关之工厂名单,送交阁下。

余:尚有数语,顺便一提。东北汽车与飞机工业规模极小,似可不必列入单内。因与苏方并无出入,而于中国人民心理上,可使得一好感。

斯:余当慎重考虑之。

余:余个人意见,一部分工厂可归中国独办,一部分由中苏合办。至战利品问题,目前暂不牵涉,或双方易于接近。此乃余之苦心,欲诚意促成两国之合作。

斯:以前双方交换意见,极为接近。阁下与余谈话中,亦属表示赞成双方合作之意。适苏联政府对此问题所表示之意见,适与吾人所谈者相适合,故苏方正式提出方案。为从速顺利解决问题起见,务请华方迅作具体答复。

余:余当转陈政府,但同时亦请阁下考虑余所述之意见。上次余曾送交阁下之东北工业表册,阁下可发现日本所办会社,实际上,其资金之来源,均系伪满所供给。

斯:自法律观点言之,并不尽然。所谓伪满资本,仅为烟幕作用。此间大部分之工业,概属于三井、安田等系统所倡立。至机器制造工业,完全由日本迁至东北。

余:余送与阁下之表册,系余费去〈三〉星期日夜工作之结晶,请阁下予以仔细研究,以明真相。

斯:余所得之证据,可于日内送与阁下。为便利造成此项文件起见,余不拟以工厂为单位,而以公司为单位。

余:尚须补充一点,电力工业应归各市政府办理。

斯:小电厂数处,确系应市民需要而设,但吉林与鸭绿江两水电厂,并非地方性质。

余:一俟阁下将材料送来,余即转达政府。在未得政府答复以前,如余等有何意见,亦可随时交换。

斯:尚有一小问题,拟向阁下请教。在贵国各省市,如上海、汉口、天津、广州等处存〈有〉不少外人经营之事业,现在是否仍归外人经营?阁下谓苏方提出合办方案,使华人不快,然则何以允许外人在各省市经营企业?

余:以前租界内、外人已办之事业,现在须依法登记。创办新事业,应先得政府之许可。至矿业与电力事业,另有法令,须依法令办理。租界外,虽亦有外人经营之事业,但现居极少数。至中苏合办事业,在原则,余并不反对也。对于今后谈判之分析:

斯顾问已将经济问题与接收各省市行政问题,相题〈提〉并论。且明白说出吾方何必请苏方派联络员,协助吾方赴各省接收人员。意谓经济问题解决,则政治问题同时解决。唯余所怀疑者,是否经济问题解决,东北九省行政亦全部接收?

余:余当将尊意,转陈政府。

斯:余日内即将(色色与军事有关之工厂名单,送交阁下。

余:尚有数语,顺便一提。东北汽车与飞机工业规模极小,似可不必列入单内。因与苏方并无出入,而于中国人民心理上,可使得一好感。

斯:余当慎重考虑之。

余:余个人意见,一部分工厂可归中国独办,一部分由中苏合办。至战利品问题,目前暂不牵涉,或双方易于接近。此乃余之苦心,欲诚意促成两国之合作。

斯:以前双方交换意见,极为接近。阁下与余谈话中,亦属表示赞成双方合作之意。适苏联政府对此问题所表示之意见,适与吾人所谈者相适合,故苏方正式提出方案。为从速顺利解决问题起见,务请华方迅作具体答复。

余:余当转陈政府,但同时亦请阁下考虑余所述之意见。上次余曾送交阁下之东北工业表册,阁下可发现日本所办会社,实际上,其资金之来源,均系伪满所供给。

斯:自法律观点言之,并不尽然。所谓伪满资本,仅为烟幕作用。此间大部分之工业,概属于三井、安田等系统所倡立。至机器制造工业,完全由日本迁至东北。

余:余送与阁下之表册,系余费去〈三〉星期日夜工作之结晶,请阁下予以仔细研究,以明真相。

斯:余所得之证据,可于日内送与阁下。为便利造成此项文件起见,余不拟以工厂为单位,而以公司为单位。

余:尚须补充一点,电力工业应归各市政府办理。

斯:小电厂数处,确系应市民需要而设,但吉林与鸭绿江两水电厂,并非地方性质。

余:一俟阁下将材料送来,余即转达政府。在未得政府答复以前,如余等有何意见,亦可随时交换。

斯:尚有一小问题,拟向阁下请教。在贵国各省市,如上海、汉口、天津、广州等处存〈有〉不少外人经营之事业,现在是否仍归外人经营?阁下谓苏方提出合办方案,使华人不快,然则何以允许外人在各省市经营企业?

余:以前租界内、外人已办之事业,现在须依法登记。创办新事业,应先得政府之许可。至矿业与电力事业,另有法令,须依法令办理。租界外,虽亦有外人经营之事业,但现居极少数。至中苏合办事业,在原则,余并不反对也。对于今后谈判之分析:

斯顾问已将经济问题与接收各省市行政问题,相题〈提〉并论。且明白说出吾方何必请苏方派联络员,协助吾方赴各省接收人员。意谓经济问题解决,则政治问题同时解决。唯余所怀疑者,是否经济问题解决,东北九省行政亦全部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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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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