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酒日记》(40)
她笑了,“我叫他弗里茨。这是他中间的名字--他的全名是爱迪生·弗里茨·也门。很好听的名字,不是吗?”
我同意她的说法,但对我来说,他只是也门,事实上我根本不了解他。在待在艾尔的那些晚上,每个报社的人都或多或少透露了自己的故事,但也门每次都是下班后直接回家,我早将他视为孤鸟一只,没有真实的过去,也没有清楚的未来,所以根本没有谈论的必要。尽管如此,我觉得自己已经跟他很熟了,熟到不需要花费太多心思聊天的地步。从一开始也门和我似乎有着一种默契,了解到谈话这件事对我们两个的交情而言,实在是太廉价了,而且我们都知道自己要什么,连追求目标的时间都少得可怜,更别提坐下来聊天,单纯地介绍自己。
我对切诺特也不了解,只知道从我第一次在机场见过她之后她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她把肌肤晒成了古铜色,感觉上快乐很多。没有她当初身穿套装时,让人明显感觉到,她内在的紧张感。不过在蓬松的金色头发之下,在那个小女孩般笑容的背后,我仍隐约地感觉到她的内在有一股强劲力量正在快速地寻找一个缺口,总有一天会突然冲破。这让我在面对切诺特时,感到有点紧张,除此之外,我还记得当初对她的渴望,还有那天早晨在海边,她的双腿紧紧地扣住也门的画面。我也记得当我们在露台上,她穿了两片白色的小布料,诱人地包裹住她成熟娇小的身躯。我一边坐在切诺特旁边、在艾尔吃着早餐,一边脑海中充斥着这些念头。
早餐是汉堡加蛋。当我刚来到圣胡安时,艾尔的菜单只有啤酒、朗姆酒和汉堡。这似乎不太适合当早餐,有时我还没上班就已经先喝醉了。有天我建议艾尔是否能提供蛋和咖啡,起初他拒绝了,不过等我再问了一次,他说也许可以。现在点早餐时,你可以在汉堡上加个蛋,要杯咖啡取代朗姆酒。
“你来这来对了吗?”我看着切诺特。
她微笑着说:“我不知道,我辞去了纽约的工作,”她抬头看向天空,“我只是想寻求快乐,我和弗里茨在一起很快乐--所以我来了。”
我体贴地点了下头,“是呀,听起来还蛮有道理的。”
她笑了下,“我知道这段^H小说关系不会长久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短暂的,但至少我现在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