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道——升级与优化(4)

1、门道——升级与优化(4)

除了以上主要的游说活动外,私人间的吃饭与聚会也经常被采用,但这些活动最终还需要以上那些相对正式的形式体现出来。游说也往往与政治捐款有联系,游说机构也出于利己的目的提供或者帮助提供政治捐款,但是@这种捐款一是要限于法律规定的政治捐款的额度,以防少数人捐款过度而影响某些政客,二是这些捐款只能用于指定的政治活动,而不是简单地变成私人的款项。当然并不是没有违法的情形,美国因游说而起的政治丑闻这两年颇为不少。

相比较而言,在中国的游说形式主要有:

①争取出席有关部门专门组织的立法或者行政政策意见听取座谈会;

②参与针对决策者个人及其接近者的意见交往与表达活动,这一形式所占比重较大;

③利用权威媒体与权威信息收集机构提供高层领导可以翻阅的内参文件;

④利用知名专家与民意代表在两会或者其他场合发表个人意见,尤其借助于媒体压力引起决策部门注意。

在现有的游说体系中,针对个人与台面下的色彩还比较浓,防止偏听主要寄希望于政策制定者的善意与能力,而不是让不同利益群体均有公开游说的机会。既然核心决策者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很明显,则遏制个人化游说活动中的贿买现象就很不容易,很多人会发现游说甚至需要变成针对核心决策者家人或者亲信的活动。

有人也许仍然对游说的价值与道德色彩有批评或者疑惑,我的基本观点是:其一,只要有不同的利益集团,游说是必然会发生的,与其让自发游说存在,还不如允许自觉而专业的游说,与其让地下游说存在,还不如索性鼓励桌面上的游说,放到桌面上才便于规范与要求,才能在多种专业水平的多元游说能力的公开辩论与对话中,让政策制定者发现合适的公共尺度与政策界线,而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有一定价值的公众辅导的过程;其二,游说本无毛病,重要的是要保证与支持不同意见与不同利益群体均有适当的表达与游说机会,让游说成为各种利益群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重要参与机制,以防只有偏听的效果,在这个方面,弱势群体的表达能力尤其需要注意;其三,鼓励如律师、广告、公关一类的游说产业发展,使其形成专门的游说专业人才群体,提高游说的专业能力与职业伦理水平,这比各种人用乱七八糟手段混战在一起要好很多。所以我们实在有必要理一理游说这个中国的地下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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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民时代:袁岳社会管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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