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人有悲欢离合(15)
李春秀,你的邻居,我到你家来玩时曾见过她多次,她家住在一口大水塘边的角上是不是?日本人侵入县城时,她正身怀六甲,大腹便便,在家待产。因行动困难,没走出多远,不幸被敌人发现,要强奸她,春嫚拼死不从,鬼子用马刀将她开膛破肚,春嫚的肠子和胎儿一齐喷了出来,胎儿滚到地上还颤动了几下,这条小小生命尚未来到人间,就被魔鬼剥夺了生存的权利。”
我热泪如雨,牙齿将嘴唇咬出了鲜血,还是要佩芝继续往下讲。
“松坚!我知道你心里很难受,这血淋淋的事实何止千万。我记得很清楚,你们有家亲戚住在壕塘口马路边,姓何,家里很穷,有个女儿叫何招弟,才十五、六岁,是个很不错的姑娘,可怜父亲死了,母亲又是个疯子,没有人照管她们。敌人来时,女儿正死命拖着母亲逃命。走不多远,鬼子追上来了,要强奸她,她挣脱了,可恨敌人穷追不舍,她被逼跳入水塘。丧尽天良的鬼子硬是不放过她,守住水塘不走。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鬼子见她再也没有动静,才骂骂咧咧的走开。
招弟死了,疯妈妈再也无人陪伴,无人照顾。最初几天,她呼天抢地,要她的招儿回来。山沟、田边、水塘、坟地,白天黑夜,跌跌撞撞寻找她唯一的心肝宝贝。她哪里知道,自己仅有的一个亲人已经永远离开了她。后来,有人发现疯妈妈倒毙在一座土地庙旁,干瘪瘪的,只有小孩那么大了。”
我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造孽啊!招弟妹妹!造孽啊!伯母!”
佩芝也泣不成声,她喘了喘气还要坚持说下去:“松坚,@我刚才说的是被害人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呵!我们的母校在乡下,消息不灵,来不及逃走,不少女同学被鬼子强奸、后,又被杀死。那是鲜花般的少女哟,她们死得好惨呵!......”
静宜和佩芝走了以后,我吃不下饭,无法入眠。我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记下了这一笔笔血债。我的眼里流着泪,心在滴着血,我要用饱含血泪的笔,留住他们可爱的音容,让他们在我心中永生,要让他们的在天之灵看到抗日战争全面胜利,报仇雪恨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