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剑外忽传收蓟北(18)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越接近城郊一步,我的心就越跳得厉害,我感受到了剧烈的震撼:兴奋、亲切、感伤、嗟叹、愤怒、仇恨!异常复杂的情绪一齐在我的心头翻腾汹涌,全身禁不住一阵阵痉挛。我与之重逢的故园已远非离别时的模样,展现在我眼前的情景是如此凄凉而破败,我百感交集,悲愤难抑。故乡呵,你受苦了!
天黑时,我在镇湘台河边迎接祖母、母亲、妹妹上岸。作为人孙、人女、人姐,我尽到了自己最大的责任,这对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女孩来说多不容易。在祖母的心目中,可能还不那么令她满意,用她老人家的话说:“我一点也没调摆她们。”这句话的意思是,她没有提出过高的要求,够体贴人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家四口谢过船主,回到了我们自己的家——外祖父他们易家的祠堂。在旧社会,祠堂庙宇本是穷人住的,是被人瞧不起的。可我全不管这些,我住得坦荡,住得自在,住得舒服。生活在这类贫民窟里的人,并不缺少高贵的灵魂。
劫后的家比起沦陷前自然更显得冷清。战时,不仅有日本人的“扫荡”,同时,还有其他坏人三番五次的“关照”。除了母亲费尽周折找回的两件破破烂烂的家具,可以说家徒四壁,空空如也。
“人”是平安地回来了,紧接着的,仍@然是颇伤脑筋的老大难问题:如何填饱肚皮?我半年来赚得的几个血汗钱至此已全部花光。当时,还不兴卖血、卖器官。幸喜姨妈家早就回城了,和我们同住在这个祠堂。姨妈一番盛情,要我们与她的家人坐到一桌一起吃饭。这是姨妈的客气而已,时间长了,肯定不行,不能白白地加重姨妈的负担。过了两天,母亲干脆向她借几斤米,一捆柴,自己生火做饭。
安顿好老小,不用说,我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急于去看望陈兰。她家已搬至直四牌楼。两个好友在洞井分手之后,今天又在家乡相逢。我们亲爱地拥抱着、亲吻着、欢跳着。陈兰深情地捧起我的头,微笑地端详个没完:“坚,你回来好几天了,还不曾洗尽你的仆仆风尘,多辛苦的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