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MITS (4)
我们一天之中最热闹的事情是吃饭:弗斯自助餐厅的炸鸡式牛排;鲍德雷尔先生烧烤餐厅的牛肉汉堡,那个时候老鲍德雷尔先生还在掌管烤炉;在怀念西雅图的海鲜时就去海滋客。下班后,我们经常聚在丹尼斯连锁餐厅,有时候我们被编程工作压得实在厉害,经常会吓到餐厅的服务员。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其中一个服务员看着我们一个个脸色苍白,问道:“你们是不是在飙车?”
“不。”蒙特回答,“我们编程。”
吃完饭,在回办公室连续几小时编程之前,我们经常去看最新的动作片电影。最后回了家,我就把芬达电吉他插上电源开始弹奏,放松一下。我尝试跟着唱片弹,常常是史密斯飞船乐队或吉米·亨德里克斯。(蒙特喜欢英国的“爱默生、雷克与帕玛”摇滚乐队;比尔演奏R&B,或扯着嗓子唱弗兰克·西纳特拉的《我的路》。)一天晚上,我在黑暗中躺在床上,有个人推开窗户进了房间,我大喊起来,他逃走了。几天之后,我心爱的芬达吉他不见了。
随着夏天的过去,比尔和蒙特养成了通宵工作的习惯,他们会一直工作到早晨,除非轮到学区那边使用PDP-10了,通知他们停下来。我可以想象出比尔在角落里的电传打字机上给BASIC程序纠错的情形:草草地翻看着膝盖上的输出清单,噼噼啪啪敲打着键盘。他的生活是二元的,要么是一天喝十几瓶可乐能量大爆发地工作,要么是睡得不省人事。他会一口气干到再也支撑不下去,然后蜷在办公室的地板上,15秒钟之内睡过去。有时候我早晨回到MITS,看见比尔一双大脚从他办公室的门道里伸出来,脚上穿着磨旧了的懒人鞋。
同时干着两份同类型的编程工作,周末也要忙,我的日程安排是疯狂的,一天天混成一团,就像下面日记里曾记录的:
早上7∶30下班回家。吃鸡蛋饼。睡觉。
晚上4∶00工作。与艾迪和张伯伦会面。想知道专利税的情况。
6∶00晚饭。
7∶00工作--整体的东西。找不到笔记本了,在哪儿呢?
9∶45回家待一会儿。睡觉。
2∶00睡醒。去工作。往BAISC里添加运算表。
这就是我在阿尔伯克基的生活:数不尽的代码,永不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