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职工平均工资:与你自己关系不大(5..
如果把目光放到全社会,虽然同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所得到的社会分层“平均”数据就大不一样,并且更贴近公众感受。
例如,2009年10月27日,零点研究资讯集团发布的抽样调查表明,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我国27%的*城市家庭总收入比2007年减少,52.6%的家庭收入基本没变。这就是说,2008年我国有79.6%的城市家庭收入没有增长,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大幅度提高不符。进入2009年后,这种收入下降趋势更严重,具体表现在,2009年1到5月,我国有31.0%的城市家庭收入比2008年同期下降,基本不变的占54.4%,两者合计,在这期间收入没有增长的城市家庭比例高达85.4%,比2008年的79.6%又有进一步上升。
所以说,如果统计部门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只来自全国收入较高的少部分职工,就必然会缺乏代表性。
具体地说,从统计部门得到的工资总额来源看,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国有企业、国有事业、机关单位;二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三是其他单位,如内资企业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联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外商合资企业、港澳台合资企业等,大约涵盖1.2亿城镇从业人员。其中并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
从国家统计局掌握的数据看,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从业人员高达6000万人,大约相当于现在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统计的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一半。换句话说,目前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只来源于所有从业人员中的2/3。以2/3的人的数据去反映全貌,当然要以偏赅全了。
更不用说,还有大量的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没有包括在内。如果把这部分数据包括在内,目前计算职工平均工资的人数就迅速下降到了全国城镇职工总数的40%。资料表明,全国城镇在岗职工一共有3亿人,而现在纳入劳动工资统计口径的只有1.2亿至1.3亿人,差不多60%的员工没有被统计在内。
接下来,再看这部分没有被统计在内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工资水平究竟有多高。
根据我国部分地区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只相当于城镇劳动统计报表中平均工资的60%。这表明,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也纳入到整个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中,会明显降低历年来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目前,我国正在试行私营企业工资调查。总体来看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问题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两点:一是私营企业管理不规范、核算力量薄弱,有的甚至根本就没账;二是私营企业注册、转产、关闭频繁,每年的变动率在30%以上,统计部门很难及时跟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统计局鼓励一些地方和行业探索建立企业工资电子台账(包括所有法人企业),把每一位职工的工资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然后把这些数据统一汇总到统计部门。
但显而易见,这就像要求官员公布个人财产一样困难重重。客观上有单位规模小、核算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主观原因,即人为阻力。所以,目前还只能停留在呼吁和试行阶段。
解读点睛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在宏观上有助于政府决策,但具体落实到某个人身上基本上就没什么参考价值了,所以大可不必对它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