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各敲各的锣(3..

第十二章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各敲各的锣(3..

毫无疑问,只有权威的统计数据才有参考价值,可是面对这么多自称“权威”的统计数据,公众还真的不知道该信谁的。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施建刚认为,“这些数据都不可信”。因为从道理上看,统计口子虽然非常多,但不外乎4种途径:网络数据*、政府提供、多年积累、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提供。而不同对象提供的数据不一样,动态样本不一样,结论就不一样。按照要求,选择样本要强调3个方面,即足够数量、具有代表性、均匀分布,但很多机构没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它们的“分析未必错,结论却未必对”。

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一个管理机构来管理这些混乱的房地产数据市场。发布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部门缺乏协调,既浪费大量的人财物资源,又让公众莫衷一是,直接降低了这些数据的可信度。

通过数据对比容易看出,在公布的各种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中,一般来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比建设部门公布的数据小。

究其原因在于两者的统计对象不同——统计部门针对的是已竣工项目,建设部门针对的是期房销售价格。严格地说,建设部门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属于开发统计,并不是房地产市场统计,它的主要目的是为政府经济工作决策提供依据的。

除此以外,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中,“房屋”的概念不仅包括“居民住房”,还包括大量的“非住房”。

在这些“居民住房”中,既包括新建的商品住房,也包括“二手房”,显而易见,二手房的价格上涨幅度一般来说要低于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上涨幅度。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的“居民住房”指标中,还专门有一项“城镇和工矿区个人建房”,这通常被业内人士看做是为领导干部和其他特权人士建造的“疑似福利房”。

不用说,这种“疑似福利房”价格很便宜,而且数量不少。把它们加权统计在房屋销售价格中,无疑会大大拉低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从《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可以看到,200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3.3819亿平方米,这种“城镇和工矿区个人建房”的竣工面积居然高达2.1248亿平方米!

从中也容易想见,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数据为什么叫“房屋销售价格”而不是“商品房市场价格”了。而“个人建房”,显然应该包括在“房屋销售”之中。公众用“商品房”市场价格的上涨幅度去对比统计局公布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当然就有差距了。

另外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在这些“非住房”中既有商业营业用房,也有工业厂房用房(包括厂房和仓库)。据不完全统计,这些“非住房”要占到每年“房屋销售”总数的30%左右。

这样一来问题就很清楚了:众所周知,在我国城市房地产市场中价格上涨幅度最快的是新建居民商品住房,如果把价格长年不动的“非住房”也加权统计到房价涨幅中去,又怎么能反映真实市场行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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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数据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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