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职工平均工资:与你自己关系不大(1..
今年(2009年)有人士分析披露,以北京地区为例,“职工工资”里面可能高达66%的份额并不在市民腰包里。此言一出更使舆论沸腾。如何让统计数据更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有关数据统计发布部门面临着媒体、民众的改革呼声。
——摘自某公开报道
*“职工平均工资及其增长速度”是目前最受我国公众关注的统计数据,但说实话,这也是一个对公众来说最没有用的统计数据。
究其原因在于,这个数据不但与人们理解的概念相差甚远,而且只要一谈到“平均”,就很难与某个具体的人挂起钩来。也就是说,无论你的工资收入与平均工资相比是高是低,其实都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2011年4月5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宣布,2010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46757元,比上年增长9.3%。2011年5月7日北京市统计局宣布,2010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0415元。
这里,我们首先来看看这个指标中的“工资”究竟指什么?
根据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劳动统计制度上的所谓“工资”包括以下6个部分: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而从公众角度看,工资的概念就该是指“基本工资”或“合同工资”。工资就是工资,不能包括各种津贴和补贴,否则也就无所谓“基本工资”“合同工资”“津贴”“补贴”这些概念及区别了。
从中容易看出,两者之间有不小的认知差距。更不用说,目前许多单位发放的奖金、津贴、补贴占有相当大比重,有的甚至占到总收入一半以上。这样一来,大多数公众感到自己的收入并没有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高,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这种理解差异外,职工工资总额中所指的工资是指税前工资,也就是说,这其中还包括单位为你代扣、代缴的各种应该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项目,如养老金、医疗保险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等;此外还包括通过实物形式发放的各种劳动报酬在内。
换句话说就是,职工工资总额并不是职工在工资单上看到的“实发”工资,甚至也不是在工资单上看到的“应发”工资(因为许多纳入“工资”项目的收入并不出现在工资单上)。这样,公众也就更感到自己的实际收入与“平均工资”之间有不小差距了。这个差距究竟有多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