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职工平均工资:与你自己关系不大(2..

第八章 职工平均工资:与你自己关系不大(2..

据《中国保险报》所做的一番测算:北京地区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是8%;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是7.5%,个人缴费是2%;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是0.6%,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是2%,个人缴费是1%;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按照行业性质不同分为0.6%、1.2%、2%三个档次,个人不缴费。这样算下来,个人工资总额中的扣付比例已经占到42%,再加上单位和个人各需缴纳不超过12%的住房公积金,这就意味着职工工资总额中约有66%的比例最终不能到达职工手里,到手的只占34%。

要知道,这还只是税前收入,在此基础上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

对于这种实际到手工资只占工资总额1/3的统计制度,大多数公众无法理解,甚至认为这是在玩数字游戏,因为它根本无法反映人们在工资收入方面的差异性。所以,每当这种数据一推出,马上就会遭到一片质疑,人们普遍感到它掩盖了工资分配中的差异性(不平等)。

2009年春节前夕,广州某企业职代会因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没有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上报的高,与企业领导人发生争吵。后来,企业人力资源部不得不向职工代表们“如实交代”这个数字是怎么计算的。最后,虽然情况说清楚了,可是仍然有许多职工代表表示强烈不满。

他们认为,企业把这些代扣代缴项*目如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统算在“职工”头上毫无道理。这就像居民家中所用的自来水,水费虽然是按吨计算的,但消费量却不是看家中的水表(实际数字),而是看自来水公司的出水量,沿途的跑冒滴漏全都要算在你头上一样可笑。

统计部门的解释是,他们公布的职工工资数据,依据的是国家统计局的《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具体地是把各级地方统计局和政府部门回收上来的统计报表层层加总,这种统计范围包括全国160万家左右的城镇单位。这些单位之所以要向地方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报表,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有关全国所有城镇法人单位都有如实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义务这样一条规定。

职工工资数据确定了,发放这些工资的人数也有了,那么所谓“平均工资”就出来了,这就是这个季度或这个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同时期职工人数的结果。当然,这是一种算术平均数。

除了把所有“发给”职工的工资收入(包括货币和实物、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到手的只占1/3左右)全部算在职工工资总额,从而产生很大的偏差,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这些数据准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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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数据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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