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西方现行经济制度存在重大缺陷(9)..
前面的讨论着重阐述了债权收益人和股权收益人是怎样互相影响的,以及他们的行动是如何受到其对风险的态度左右的:股权收益人钟情于企业价值的更多的变化并且倾心于更高的债务水平,而债权收益人却不是如此。
看看房市就知道,以上的这些论述和表达是真实的。
投资需求的房主是风险偏好的
以租房市场为例,在其中,房子是唯一的投资财*产。房东依靠源源不断的租金收入为生,与股权收益人要依赖公司的现金流量为生的情况十分相似。当然,在这两种情况中(房东和公司股东),他们都在他们的标的资产中寻求资本增值。如果租赁财产的赎回权被取消(类似于公司倒闭),那么房东可以一走了之,他失去的只是其投入到租赁财产中初始金额,这一点房东与公司股东的情况也很相似。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扮演了股权收益人的角色。
而如前所述,债权收益人,亦即是一个抵押放贷者——通常是由银行来扮演——只能获得一些剩下的东西(最坏的情况是贷方拿回了作为附属担保物的房子)。
像上文所讲到的公司股东一样,出租房屋的房东也钟情于房市的波动(钟情于房子的企业价值的波动),因为房价变化(波动)越大,他赚到的钱才会越多;他渴望尽可能多地增加债务,并且看上去对冒险有也着永无止境的嗜好。与此同时,从公司债权收益人的角度看,抵押债权持有人(也就是银行)并不希望房价有大的波动,并且倾向于控制房东累计的债务额。因为他要确信能拿回自己的钱,所以始终抑制着房东热衷冒险的强烈欲望。本文的分析到现在为止,一切都很顺利。
自住需求的房主是风险规避型的
如果某人住在他自己的抵押财产中,问题就出现了。我们姑且称之为精神分裂的房主。
在钟情于房价的波动方面,房主有一部分处境与公司股权持有人的处境完全相同。毫无疑问,像公司股东一样,他也想希望他持有的价值(也就是住房)上涨,并且越快越好。虽然,当房价下跌从而真正带来风险的时候,他所拥有的只剩下负资产,但是总的来说,大多数房主倾向于漠视这一风险,像大多数想拥有自己家园的人一样,他们认为房价的唯一发展趋势就是上涨。在某种意义上,像公司和用于租赁的房子一样,房主的房子也被看作是一项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