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融资关系:债务国和债权国(1)

外部融资关系:债务国和债权国(1)

外部融资关系:债务国和债权国

一个国家的经济主导地位在多大程度上衍生于,或是与该国的外部融资关系有关?从历史上看,重商主义学派主张经济主导地位和权力源于经常项目顺差。权力源于财富,财富意味着硬币的积累,而硬币的积累又是出口额大于进口额(经常项目顺差)的结果。经常项目顺差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所*积累的硬币是从贸易伙伴那里得来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些贸易伙伴的财富和实力都有所减少。当然,今天我们不再说什么硬币了,我们讲的是债务和债权关系:经常项目顺差的国家能够购买外国的商品和服务,是净债权国(对处于逆差的国家来说,反之亦然)。

19世纪晚期,所有主要的强国都是净债权国。成为债权国意味着这个国家控制着投资到其他国家的资本。一切都由债权国发号施令。尼尔-弗格森认为,成为一个债权国对英国的统治来说十分重要:“英国曾经也是世界上的一位银行家,在世界上投资了大笔的钱。到1914年时,英国在海外的存量资本的总票面价值达到了38亿英镑,占所有外国资产总量的40%~50%。这个数额比法国的海外投资还要多,是德国海外投资额的3倍多。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像英国这样,持有比例如此之大的海外资产。在1865~1914年间,英国用于投资美洲的资本比用于投资国内的还要多。因此,英国人认为他们有着统治世界的天赋权利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债台高筑,这被认为是导致其失去世界大国地位的原因。有关对外国资本的依赖带来的脆弱性——以及与之相反的,由提供资本带来的权力——的更为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苏伊士运河危机事件。在这次危机中,美国(债权国)蛮横地把条件强加到了债务国(英国)的身上。早在1956年的这次危机爆发之前,这种依赖性就已经显而易见了。在美国和英国进行有关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谈判时所签署的协议中,这一点更是明显。

美国向英国提供了一项包含新的贷款(37.5亿美元)、为了解决其对盟国的借贷安排而免去英国200亿美元债务,以及向英国转让65亿美元财产的金融援助计划。作为接受这一计划的条件,英国必须保证英国的货币可以交换,不歧视美国的出口,以及取消歧视性的定量进口限制。后者包含的要求更为广泛,通过后来的关贸总协定得到了实施,为的是让英国逐步停止其帝国优惠制体系,这一体系对于那些非大英帝国属国的国家实行歧视性的政策。在苏伊士运河事件中,主导地位被用来确保实现外交政策目标;在1945年英美签订的协定中,主导地位则被用来确保实现经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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