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主导的确认(2)

经济主导的确认(2)

第三,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投票方式和此处提出的指数之间存在矛盾,这一矛盾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因素引起。第一个因素与经济主导的决定因素有关,另一个则与衡量标准有关。尽管矛盾存在,但是要解释为什么会出现矛盾也不是什么难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方案中包含了外汇收入的可变性的一个变量,而这个变量却不包含在我们所建立的指数中。为什么会这样呢?大家都知道,配额方案是为了达到三个目标:除了作为决定主导地位(通过投票权决定)的基础外,它还决定了国家的最大借款限额,以及这些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该分摊的认缴金额。与外汇收入的浮动相关的这一变量的目的,就是收集一个国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的潜在需求,因此它与更广泛意义上的经济实力衡量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个变量不是主导地位的表现,而是因存在弱点而不得不让步的表现。

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配额方式希望通过将官方外汇储备的持有量纳入其中,从而将其作为权力的一个决定因素,获得控制国外资源的能力。这可能与“二战”前的时期相适应,但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种情况与所处的背景就毫无关联,并有违常情。如前所述,之所以有违常情,是因为富裕和强大的国家的货币作为其他国家的储备资产,所以不用大量储备(说白了,就是自己的货币成为储备货币后,这些国家只要负责印钞就行了)。债权国的地位能够带来权力,而作为债权国也能够授予国家控制国外资源的能力。但是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出,储备持有量就不是权力和能力的体现了。基于这个原因,净债权国的地位将在本书中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进行衡量。

最后,通过纳入国内生产总值的两个衡量标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为了衡量主导关系,国内资源可以通过不同的、互为补充的方式来进行衡量。

如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第一个确定经济主导地位的来源的话,那么第二个来源则是第三章中对储备货币地位的分析。这一分析表明,经济主导地位的三个决定因素与以市场或成果为导向的经济主导衡量方式,即储备货币地位有很大的关系。对这三个决定因素来说,这种关联性很强,而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也共同说明了储备货币地位的变化。这也间接地说明了这三个变量就是经济主导地位的决定因素。

经济主导指数

最后,需要把这三个基本决定因素组合为一个综合的衡量标准。这主要是为了使其更简单和易于控制(这些变量组合的方式不会对结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在追踪几个时期内所有相关国家主导地位的决定因素时会有些困难。但是,这种组合也会带来一个大问题*:如何将所有的决定因素加权,使之成为一个综合的衡量标准?为此,我建立了一个经济主导指数,如脚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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