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5)
教授是大学里的主体,对教授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北京大学,大家有一个印象,谁要不是教授就好象不是正规教员,他可以离开,可以逍遥,而不必负太多的责任。甚至在校外,人们也这么看。这种偏见反映了一种现象:大学里主导性的工作是由教授承担的。但是在中国,教授的地位恐怕是全世界的同行中最卑微的了,他既没有决定自己的课程的权力,也没有招收自己的学生的权力,更没有管理学校的权力。同时学校并不因为他的卑微就不要求他承担教授的职能。
教授的职能与副教授不同。在知识上,对教授的要求与副教授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在方法上有个重大的差别:一个教授不仅掌握并能熟练运用本学科已有的方法,并且他必须对本学科的方法论作出过贡献,也就是说,他在遇到一个课题时不仅知道运用已有的方法如何来解决它,而且能够或者已经创造出某种方法来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思路和手段。教授和副教授一样要承担本科生教学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特别是指导研究生在现有的知识、方法储备中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利用时,去完成开创性的工作。除此之外,教授还要促进本学科(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他必须对本学科有清晰的了解,和本行的专家有便利的交流,通过定期主持学术会议和学术项目的方式来培养和训练本学科的高级研究人员,领导他们进行集体协作,以完成本学科所提出的任务。
这是对不同教职的要求。当然,一位具有相应职称者做得好与不好,有天壤之别。所以我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情况,一所大学的某一个专业由于一个出色的教授而兴盛,所谓“得一人可以得天下”。当然,这也跟许多因素分不开,如学校的重视程度、国家的经济实力、政治形势等等。
无论教授还是助教,都和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以及幼儿园教师一样,都是“师”,这一点在有着悠久的尊师重教传统的中国受到特别重视。自古以来,所谓“天地君亲师”,实际上,教师已被抬高到一种类似于宗教信仰对象的神圣的地位。也就是说,一个年轻人将自己进入学堂作为人生的一次新的开始,而他所要供奉的神灵之一就是他的老师,老师成了他追随的精神向导。由于有这样的传统,所以在中国对教师除了职业上的要(色色小说求之外,还有素质上的要求。这种对教师素质的要求并不因为目前大学引入了西方市场化管理而有所放松,相反,不论是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要求还是教师的自我意识都很注重这个方面。今天,最大的矛盾在于教师已经成为一种普通的职业,教师的神圣感无从着落,所以师范学院也已成为大家比较忽视的学校。比如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就没有师范系(教育学专业旨在研究教育的历史、方法和管理,并不专门培养教师)。这两所学校都努力使自己成为世界一流大学,但从来没有鼓励它们的学生去做教师,也许它们认为自己的学生一毕业就要做大学教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