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救命啊!快叫警察来!歹徒有枪!对……还要救护车,他刚杀了一个,我是下一个……这里是南港……」

她歇斯底里地打110报案,同时机警地闪进逃生梯,迟疑零点一秒之后,决定向下逃,越接近地面生还的机会越大,小学老师教的不会错。

仓惶地往下逃,每到楼梯转弯,她便慢下来确认黑衣人是否追了上来。自身难保的她,竟然担心他会折回去补任胜天一枪,真是疯了。

二十五楼到一楼,逃生之路似乎没有尽头。黑衣人一度就要追上,幸好被她甩了。她虽然腿不长,但从小的田径训錬让她腿力强健跑步如风,而且她穿的刚好是欧洲名牌跑鞋。

听到警车的鸣笛由远而近,离一楼只差几阶了,她纵身跃下直奔出口,躲进建筑物后方的凹处。当大批荷枪实弹的警察出现,她知道自己得救了。

不敢发出声响,于是她传简讯给司机,让他先离开,接着传给阙羽丰,说要晚点再走,她必须亲眼确认任胜天死了没。

没一会,她看到他被抬上救护车,躺在担架上的他,脸色苍白如纸了无生气,但至少还活着。

又一会,警方搜索无功,全员撤离。确定净空之后,她虚弱地撑起自己走到路边,一时之间竟不知何去何从。

恍惚之际,一部车驶近然后煞住,阙羽丰开门下车。见到他的当下,眼泪泉涌而出,怎么也停不下来。

当疾速飙高的肾上腺素瞬间归零,她开始变得神经衰弱,晚上无法合眼,一点动静就吓得夺门而出。如此脆弱胆小,连自己都受不了。

阙羽丰听完她的陈述之后,详读了四份早报,又把电视和网络的新闻全部看过一遍,接着展现前所未见的严厉。

「缉凶是警方的事,你别搅和,以免惹来杀身之祸。」

「你是唯一的目击证人,凶手想必急于灭口,你最好到国外避避风头。」

「别光顾着任胜天,能不能也替我想想?万一你有三长两短,我怎么办?」

「总之,不准你出面指认,听到没?」

他的分析她都同意,他的担忧她也全明白,因此这回她打算听他的。

反正人没死就好,管他是谁杀的,何况少一个坏人,世界又不会变得更好。

于是她假装不知道警方正对目击证人大声疾呼,把头埋进沙堆里,当只苟且偷生的鸵鸟。

只可惜,鸵鸟才当一天,头就「出土」了。

世界不会因为少一个坏人而变得更好,但若少了任胜天,却肯定会变得更不好。

本以为顶多输点血就没事了,没想到他竟然有生命危险。看完主治医师受访的新闻之后,她抖着手打开手机里的血腥画面,强迫自己回到当时的惊险时刻。

当时要不是她的手机铃声让那人分神打偏,子弹肯定会射进任胜天的心脏;接下来如果她没打110报警、同时引那人追上来,他绝对还会补开一枪。

那个凶神恶煞,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留下活口。

「哼,凶神恶煞又如何,」她紧握手机,「看我用这个招待你牢饭吃到饱!」

毅然决然的,她瞒着阙羽丰,向警察局报到。

「林小姐,挺身而出需要勇气,但你放心,基于证人保护守则,警方绝不会将你的数据泄露出去。」

承办的警官信誓旦旦地保证,并在程序完成之后,恭敬地对她行举手礼。

「林小姐堪称中华民国的最佳正义典范,我谨代表所有的善良百姓向你致上最崇高的敬意!」

她吓得拔腿就跑,怕他做出更夸张的举动,像是献花献吻之类的。跳下警察局的台阶时,她松了口气,却丝毫没有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的快感。

中华民国的最佳正义典范?

没那么伟大,她只想讨回公道,替任胜天那个正在鬼门关徘徊的可怜虫。

这场天神与死神的大对决,经过数日的缠斗之后,死神终于败下阵来,他活过来了!

幸好如此,要是他死了,不知会有多少人心碎。瞧那些守在医院空地上的粉丝,每天二十四小时三班制从无空档,真是何德何能啊他,十度低温呢。

最近英英美代子,每天这里晃那里晃,但不管怎么晃,最后总会晃到医院,台北真的好小。

阙羽丰知道她出面指认,发了一顿大脾气,之后她身边就黏了几个保全,害得每次出门都得先上演一段「金蝉脱壳」。

何必杞人忧天呢?枪手和主谋都已经落网,而且台湾是个法治国家,就算南海帮怀恨在心,也不敢对她怎样。

这想法天真得近乎愚蠢,但那时的她丝毫不觉得,直到为了表示「悔过」,乖乖地去了趟医院检查腰椎旧伤,当回到住处时,警卫竟郑重警告有人在打听她。

那晚以后,她便开始收到恐吓信和死猫死狗,接着她发现自己被跟踪,然后住的地方遭到翻箱倒柜大肆破坏……

除了南海帮还会有谁,她果真惹祸上身了!

住处回不去,她只得暂时找个地方避避,然而旅馆一家换过一家,南海帮的喽啰总有办法跟上她。

更糟的是,逃亡时太过仓促,身上没带多少现金,又怕被追踪不敢刷卡,所以——

她彻底陷入绝境了。

【第三章N4WDT】

夜市迷路哀号跳楼、虚拟世界里的一指神功……

「真有你的,林郁青。」

任胜天看着「履历表」,笑到肚皮抽筋。真是太有创意了,他的前化妆师兼救命恩人。

虽不敢指望这份精怪的履历表能起什么作用,他仍将它连同仅有的两张相片一起传了出去。

「你确定你要找的是个地球人?」石砳收到后问。

「感谢我吧,贵公司的业务扩展到外星球去了。」他大笑。

石砳最近忙着带领子弟兵参加全国武术大赛,过一阵子才有空处理这事。

性急的他本想亲自出马,却苦于通告紧凑分不开身。

他安慰自己,找人不宜操之过急,尤其复出后工作超载,元气耗尽,整个脑袋都是浆糊,恐怕得到「灵穴」加持之后,才能集中精神思考对策。

晚上,去「灵穴」的路上——

「谁?林郁青?」冯鑫手握方向盘,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道路。

「就是救我命的那个化妆师。冯鑫,别说你不知道这件事。」

「我当然知道。任胜天的林姓化妆师,记者写得那么直白,不知道才怪。」

「既然知道,怎没告诉我?」

「案子侦破的时候,你还在昏迷当中,之后胜君怕你意气用事,特别交代保密,公司也认为人平安就好,没必要节外生枝。」

人命关天的事,竟然说得如此轻松,他不禁语塞。

「胜天,怎么突然问起她?我记得你们之间除了工作,并没别的交集。」

「是吗?」

「说实在,你们的个性挺像的,工作的时候你只跟小郭哈啦,她呢简直谁也不理,这样的两个酷酷一族会有交集才怪。」

「她是考进来的?」

「倒不是。那时会用她,一方面是找不到化妆师,一方面是八达洪总的极力推荐,没想到她还真不赖。」

「那张履历表是怎么回事?」

「哈,你看过了?」冯鑫将车子右转,「很敢吧她,公司规定员工必须留存基本数据,所以就让她写份简历,结果竟写成那副德性。真是的,后台硬也不用这样。」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你是我的天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你是我的天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