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神之夜
烈酒城公爵听了乔万尼的劝解,知道阿姆斯壮留意已决,于是杀马犒军,维兰吉步兵节食多日,早就饿得眼睛发绿,听到公爵令下,无不欢喜交加,在双子堡的天台上支起个大锅升起火来,将水注满在内。
碉城地下的马厩里,公爵看着自己的白马被牵出栏,待宰。
“太可惜了,这是费尔古斯公爵送给您的礼物。”就连马夫都体公爵感到可惜,他牵着马出厩,摇头叹气。
“它现在不是礼物,是食物。”公爵说着,走向自己的骏马,他的骏马通体纯黑,连日挨饿,已经瘦了一圈。
“对不起,克里斯托弗,我没能照顾好你。”
公爵抱着爱马的脖子,摸着它的鬃毛,口中说的是它的名字。
那马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命运,一声不吭的依偎着主人,马眼眨了几下,默默流泪。
……
在烈酒城的市民广场,矮人起义军正在痛饮中欢庆酒神节的到来,这是北地最盛大的节日。
矮人步兵宴饮正酣,这时已经围着篝火和烧烤架跳起了舞。
塞缪尔本来是参与在内的,但是没跳几轮,他觉得很累,回到了座位上,他原本精神头可足了,完全不像今天这样,他以为今天可以抱得美人归,却没想到沾了一鼻子灰。这对他而言,不管什么节,也了无生趣,没一会儿就倒头大睡去了。
塞缪尔睡觉鼾声如雷,他的身旁是一高一矮两个“护法”。
奥尔森正吹着口哨给一头羊放干了血,剥了皮,放在烧烤架上滚动,篝火不断熏烤着美食。他烤了半晌,听见塞缪尔入睡的鼾声,于是拿着一条羊皮盖在了塞缪尔身上,以防他感冒。
艾尔索普这个高个侏儒独自坐在地上,也不加入狂欢的人群中,而是一个人喝着闷酒,口中喃喃自语道:“奇怪,我明明打中了心脏,这是为什么?”
“你还在为这个耿耿于怀,我的朋友?得了吧。好好享受一下,美食不是餐餐有,来块羊蹄,羊蹄堡男儿吃羊蹄,夜里干活不费力,哈哈哈——”奥尔森说着,手里拿起一把锯子,来回来回,卸下了一只刚烤熟的羊腿递给侏儒,侏儒不接。
“你说怎么会有这种事?”
“这很正常,维兰吉人韬光养晦,战力犹存。”奥尔森以为他说的是今晚攻城失利的事情,但不是。
“他站了那么久,我瞄的这么准,是个人,都活不了。”侏儒停顿了一会,又道:“但是,这位老兄,他不仅见到了第二天的太阳,还在第三天的夜晚……”原来侏儒指的是马尔斯,他说到此,正在组织一个类似生龙活虎的形容词来描述他遇到的劲敌。
“把你像个皮球一样踢到了墙角,摔个狗啃泥对吧?”奥尔森道。
“我去——”高侏儒捡起地上一枚石块丢向他,奥尔森侧身一躲,哈哈大笑。
“没准你的枪有问题。”奥尔森说着用牙齿照着羊腿撕下一块肉。
“你在开玩笑吧。”高侏儒不太服气,站起来驳道:“这是百发百中的机械枪,羊蹄堡军工厂最新制造的杀人利器,是当今火器制造的最高成就。”
“但你别忘了一点,新式武器总是容易出故障,这样的大故障,那样的小故障,所以它们需要不停地更新换代。所以,很有可能你的枪就是这样,比如打一百发子弹,就会打出一发没用的臭弹。”奥尔森边吐槽一边继续朵颐。
“不不不,我的是百发百中的!而且我真的打中了,我看着他倒下的,不是他的同伴将他拉了上去,早就摔鳖稀了。”侏儒仍是不信。
“你说会不会是另外一个人?”奥尔森由作出了设想。
“我不想知道双子堡里到底有多少个这样的人。”
“别想了,放心吧,等到明天,我们的加农炮会全部就位,就算城墙后头有一百个端塔先锋,也得给他轰得灰飞烟灭,你信不信?”奥尔森打趣道。
“不!”
一个声音从身旁传来。
二人转身去看,塞缪尔已经坐起来,羊皮被他掀掉。
“少主?”
“不准灰飞烟灭,你们要先找到我的美人才行!”
“少主请放心,您交办的事情我们必然赴汤蹈火。”高侏儒道。
“我也会的,少主。”奥尔森道。
“那就好!”塞缪尔站起来,说:“我睡够了,今天是酒神节狂欢夜,你们也一起来,让我们跳起来,唱起来吧。”
“赞美巴库斯酒神,乐意奉陪!来吧小个子,你骑在我头顶!哈哈哈!”奥尔森举起了艾尔索普,和塞缪尔一道加入矮人的狂欢。
……
双子碉城,天台上。
相比外面灯火通明的热闹景象,这里十分冷清。
维兰吉人慑于战车火炮之威,已经几乎放弃了城墙的防守,六百余名守军蜗居在占地面积不足一千平米的碉城里,碉城有上下三层,再往上是天台和倒塌的双子残塔,再往下是存放军需和粮草的地窖,米契尔领着弓箭卫队分为五组,就在这几层之间来回巡视,侦察敌情。
地窖的马厩里,公爵的骏马已被大卸八块,并掏空了内脏,四个担架紧紧拼在了一起,用于盛放马肉,维比指挥着八名士兵分列左右,将担架抬起,上楼。
天台上,一口大锅滚滚沸腾,白烟升起,又给夜风虽散,炊事兵给里面加了点佐料,又倒了点香油调味,周围站了几百号人,以至于偌大的天台都挤不下了,很多士兵站在碉城第三层的走道上,等待美食出锅。
外面欢庆的矮人正吃着丰盛的牛羊烧烤,肉香一阵阵飘进了碉城,饥肠辘辘的士兵闻到这个,无不食指大动,不住吞咽口水。
蓝侬的脚拐了,乔万尼说得休养一周才能康复,他得到了一条拐杖,站在天台的边缘看外面,那是伦勃朗战死的地方,矮人起义军雇来很多民夫正在搬运废墟上的石块,然后推车运走。
能够活到今天已经是个奇迹,城墙既破,无险可守,他不知道,今晚是否是最后一餐。
“过来,到这来,蓝侬。”蓝侬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
他回头张望,只见那是阿姆斯壮和马尔斯。
“快过来,上士!”阿姆斯壮重复道。
蓝侬知道在叫自己,于是一瘸一拐的拨开天台上的人群,来到近前。
“什么事,长官?”
“这么说,你命真大,先是从城墙上掉下来,只是摔断了脚,矮脚鬼的大炮炸死了伦勃朗,你却从炮口下幸存,然后马尔斯、索菲亚还有我轮番上阵,这才挽回了你。”
“是的,长官,这就叫做天不该绝。”蓝侬振振有词道。
“你说得对,蓝侬,脚好些吗?”马尔斯问。
“不碍事,但是老乔说,还得修养几天,不能多走动。”
“那正好,这有个活适合你干。”阿姆斯壮道。
“什么?”蓝侬问。
阿姆斯壮也不回答他的话,一把抓起马尔斯的胳膊,就往前走。
“过来!”
马尔斯被阿姆斯壮带着走,蓝侬一瘸一拐跟在后头。
“让一让,都让一让。”
阿姆斯壮边走,便用粗壮的手臂在众人当中拨出一条路。
他们来到了灯塔掌灯士兵的房间。
“现在这里空出来了,马尔斯,你进去。”阿姆斯壮二话不说,就把马尔斯一推,让他进了这间小黑屋,然后关上了门。
“为什么把他关起来?”蓝侬急忙问。
“这是公爵的意思,我没必要跟你解释。”阿姆斯壮答。
马尔斯打开门洞,露出脸来问:“打算关我在这多久,公爵说,我是这里的贵客,难道这就是烈酒城的待客之道?”
“直到这场战斗结束,这是为你的安全负责。”阿姆斯壮说完,走向旁边,一个坐着聊天的士兵正在和身旁的人谈笑风生。
“起立,士兵!”
那个士兵见长官来了,立刻站直行礼。
“在!”
“将你的椅子搬到那边门口。”
“是!”那个士兵照做了。
“蓝侬!”
“在!”
“你坐在外面,好好看守他,不准他离开半步,他是谁你清楚,跑掉了人我可吃罪不起,你懂得。”阿姆斯壮命令道。
“遵命,长官!”蓝侬道。
正在此时,维比的人扛着马肉已经一步步走上了天台,士兵们从三层见到就已经鼓起掌来欢迎。来到天台上,士兵们的欢呼更加热烈,不输城外矮人。
“让路!让路!别挡着道,都少不了你们的!”维比大喊着让道,但是人太挤了,来到天台上他的人抬着半吨重的马的肢体。竟挪不动半步。
阿姆斯壮交待完蓝侬,也离开了马尔斯的小黑屋旁,来到人群中指挥疏散,经过好大一番力气的辗转腾挪,总算得以抵达终点——油锅前。
炊事兵将马肉和一些马的碎骨一股脑儿丢进了冒着泡的油锅,油锅里发出嗞嗞响动,一团团烟气升腾,众军士见此无不大声叫好,合声唱起了军歌:
看,雄鹰穿越了绝望洋,胜利曙光播撒你胸膛!
看,舰队起锚在渡凯港,新的征程就要!
沐浴天父的荣光,维兰吉勇士谁能挡?
扫荡熊罴与虎狼,凯旋归来回到家乡……
士兵们唱着唱着,比前夜在城墙上胜利之时吟唱的多了些凄凉之感,唱累了,又歇了,歌声终于停下。
只有油锅在继续翻滚,咕噜咕噜……
又经过了一个时辰的等待,香喷喷的马肉终于出锅了,但是每个士兵的碗里只能分到一小块肉,然后炊事兵在用木勺给碗里浇上点汤汁。这就是标准的单人份,只能说聊以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