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疑古第三

外篇 疑古第三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凡有游谈、

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其于事也则不然。至若少昊之

以鸟名官,陶唐之御龙拜职。夏氏之中衰也,其盗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

其君有蒲姑、伯陵。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其事。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唯夫博

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及左

氏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故

二《传》大行,擅名于世。又孔门之著录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

事业。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语》而已。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

也。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

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

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遂事

不谏,既往不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圣人立教,其言若

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

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

胜其恶。”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

武受命,不为愚。”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

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斯

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故观夫子之刊书也,

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

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

皆有怨剌,在于鲁国,独无其章。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为同姓,

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载事,其词简约,推者难详,缺漏无补。遂令后来学者莫究其源,

蒙然靡察,有如聋瞽。今故讦其疑事,以著于篇。凡有十条,列之于后。

盖《虞书》之美放勋也,云“克明俊德。”而陆贾《新语》又曰:“尧、舜

之人,比屋可封。”盖因《尧典》成文而广造奇说也。案《春秋传》云:高阳、

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谓之“元”、“凯”。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

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帝鸿氏、少昊氏、颛顼氏各有不才子,谓之“浑沌”、

“穷奇”、“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

缙云氏亦有不才子,天下谓之“饕餮”,以比三族,俱称“四凶”。而尧亦不能

去。斯则当尧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齐列,善恶不分,贤愚共贯。且《论语》有

云:舜举咎繇,不仁者远。是则当咎繇未举,不仁甚多,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

矣。又安得谓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其疑一也。

《尧典·序》又云:“将逊于位,让于虞舜。”孔氏《注》曰:“尧知子丹

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案《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其地

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为禅授为疑。然则观此二书,已足为

证者矣,而犹有所未睹也。何者?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而列君于

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

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

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

徒虚语耳。其疑二也。

《虞书·舜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注》云:“死苍梧之野,

因葬焉。”案苍梧者,于楚则川号汨罗,在汉则邑称零桂。地总百越,山连五岭。

人风婐婳,地气歊瘴。虽使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况以万乘之君,而堪

巡幸其国?且舜必以精华既竭,形神告劳,捨兹宝位,如释重负。何得以垂殁

之年,更践不毛之地?兼复二纪不从,怨旷生离,万里无依,孤魂溘尽,让王高

蹈,岂其若是者乎?历观自古人君废逐,若夏桀放于南巢,赵迁迁于房陵,周王

流彘,楚帝徙郴,语其艰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斯则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

乎?其疑三也。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益为启所诛。”又曰:“太甲杀伊尹,文

丁杀季历。”凡此数事,语异正经。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案舜之放尧,

无事别说,足验其情,已于此篇前言之详矣。夫唯益与伊尹见戮,并于正书,犹

无其证。推而论之,如启之诛益,仍可覆也。何者?舜废尧而立丹朱,禹黜舜而

立商均,益手握机权,势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禄。其事不成,自贻

伊咎。观夫近古篡夺,桓独不全,马仍反正。若启之诛益,亦由晋之杀玄乎?若

舜、禹相代,事业皆成,唯益覆车,伏辜夏后,亦犹桓效曹、马,而独致元兴之

祸者平?其疑四也。

《汤誓序》云:“汤伐桀,战于鸣条。”又云:“汤放桀于南巢,唯有惭德。”

而《周书·殷祝》篇称“桀让汤王位”云云。此则有异于《尚书》。如《周书》

之所说,岂非汤既胜桀,力制夏人,使桀推让,归王于己。盖欲比迹尧、舜,袭

其高名者乎?又案《墨子》云:汤以天下让务光,而使人说曰:汤欲加恶名于汝。

务光遂投清泠之泉而死。汤乃即位无疑。然则汤之饰让,伪迹甚多。考墨家所言,

雅与《周书》相会。夫《书》之作,本出《尚书》,孔父截翦浮词,裁成雅诰,

去其鄙事,直云“惭德”,岂非欲灭汤之过,增桀之恶者乎?其疑五也。

夫《五经》立言,千载犹仰,而求其前后,理甚相乖。何者?称周之盛也,

则云三分有二,商纣为独夫;语殷之败也,又云纣有臣亿万人,其亡流血漂杵。

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

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

竞列纣罪,有倍《五经》。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班生

亦云:安有据妇人临朝!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于是,而天下

恶者,必以桀、纣为先。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将非厚诬者平?其疑六也。

《微子之命》篇《序》云:“杀武庚”。案禄父即商纣之子也。属社稷倾覆,

家国沦亡,父首枭悬,母躯分裂,永言怨耻,生人莫二。向使其侯服事周,而全

躯保其妻子也,仰天俯地,何以为生?含齿戴发,何以为貌?既而合谋二叔,徇

节三监,虽君亲之怨不除,而臣子之诚可见,考诸名教,生死无惭。议者苟以其

功业不成,便以顽人为目。必如是,则有君若夏少康,有臣若伍子胥,向若陨仇

雪怨,众败身灭,亦当隶迹丑徒,编名逆党者邪?其疑七也。

《论语》曰:“大矣!周之德也,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事殷。”案《尚书

·序》云:“西伯戡黎,殷始咎周。”夫姬氏爵乃诸侯,而辄行征伐,结怨王室,

殊无愧畏。此则《春秋》荆蛮之灭诸姬,《论语》季氏之伐颛臾也。又案某书曰:

朱雀云云,文王受命称王云云。夫天无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犹存,而王号遽立,

此即《春秋》楚及吴、越僣号而陵天子也。然则戡黎灭崇,自同王者,服事之道,

理不如斯。亦犹近者魏司马文王害权臣,黜少帝,坐加九锡,行驾六马。及其殁

也,而荀勖犹谓之人臣以终。盖姬之事殷,当比马之臣魏,必称周德之大者,不

亦虚为其说乎?其疑八也。

《论语》曰:“太伯可谓至德也已。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案《吕

氏春秋》所载云云,斯则太王钟爱厥孙,将立其父。太伯年居长嫡,地实妨贤。

向若强颜苟视,怀疑不去,大则类卫伋之诛,小则同楚建之逐,虽欲勿让,君亲

其立诸?且太王之殂,太伯来赴,季历承考遗命,推让厥昆。太伯以形质已残,

有辞获免。原夫毁兹玉体,从彼被发者,本以外绝嫌疑,内释猜忌,譬雄鸡自断

其尾,用获免于人犠者焉。又案《春秋》,晋士蒍见申生之将废也,曰:为吴太

伯,犹有令名。斯则太伯、申生,事如一体。直以出处有异,故成败不同。若夫

子之论太伯也,不美其因病成妍,转祸为福,斯则当矣。如云“可谓至德”者,

无乃谬为其誉乎?其疑九也。

《尚书·金縢》篇云:“管、蔡流言,公将不利于孺子。”《左传》云:

“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案《尚书·君奭》篇《序》云:

“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斯则旦行不臣之礼,挟震

主之威,迹居疑似,坐招讪谤。虽奭以亚圣之德,负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犹怀

愤懑。况彼二叔者,才处中人,地居下国,侧闻异议,能不怀猜?原其推戈反噬,

事由误我。而周公自以不諴,遽加显戮,与夫汉代之赦淮南,明帝之宽阜陵,一

何远哉!斯则周公于友于之义薄矣。而《书》之所述,用为美谈者,何哉?其疑

十也。

大抵自《春秋》以前,《尚书》之世,其作者述事如此。今取其正经雅言,

理有难晓,诸子异说,义或可凭,参而会之,以相研核。如异于此,则无论焉。

夫远古之书,与近古之史,非唯繁约不类,固亦向背皆殊。何者?近古之史也,

言唯详备,事罕甄择,使夫学者睹一邦之政,则善恶相参;观一主之才,而贤愚

殆半。至于远古则不然。夫其所录也,略举纲维,务存褒讳,寻其终始,隐没者

多。尝试言之,向使汉、魏、晋、宋之君生于上代,尧、舜、禹、汤之主出于中

叶,俾史官易地而书,各叙时事,校其得失,固未可量。若乃轮扁称其糟粕,孔

氏述其传疑,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简。推此

而言,则远古之书,其妄甚矣。岂比夫王沈之不实,沈约之多诈,若斯而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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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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