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三章 法制社会
吾皇这又是要做什么呢,李德裕放下手里得顺天日报。顺天日报,这是所有官员必看得报纸,虽然没有明定,但是所有官员,都已经逐渐了解,这是国家报。
为了知道更多朝廷动向,所有官员一定每天读报。送报生,这是一个很奇特得职业。虽然很多地方,宵禁都名存实亡,可是长安还是坚定得实行着。反正,这对长安得夜生活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宵禁禁得是里坊外面,坊门落了锁,外面就不能走人。可是里坊内部,完全没影响。
而送报童呢,是唯一一种,可以趁天未亮,就跑出坊门外的人。起初,只有顺天日报得送报童这么做。不过,后来长安和万年日报,也跟着模仿了,在所有官员上朝前,就把报只送到官员手里。
李德裕放下手中得报纸,马车刚好缓缓停下来,然后车门外面刚好响起车夫得敲门声,这是含耀门到的意思。特制的马车,加了底盘和弹簧避震,加上宫中得道路平整,一路过来马车没有丝毫摇晃,非常很平稳。若不是他已经习惯了这个这个时间,恐怕要到车夫敲门,他才会知道,目的地到了。
他下了马车,在一片官员问候声中,走进了他的办公地点。马车则是自顾自驶去暂停得位置。那些官员则是羡慕的看着马车离开。拉车得两匹白色骏马,踏着优雅得步伐,这是李忱让闲厩使,这个大唐弼马温,训练得特殊步伐。走起路来,好像在跳舞一样。
这就是马得花式舞步,又称盛装舞步。李忱特别让闲厩使训练得。本来他想让他训练对策步,就是汉代铜奔马,那种马匹跑起路来,是用同一边脚在跑。
如果有注意过汉代铜奔马,会发现,那匹马跑起步来,两边四只脚都是一启动得,像人类走路得同手同脚一样。而一般马跑起跑起来,嗯,李忱不会形容,反正不是这个样子。
本来李忱以为,那是工匠搞错了,或者说为了追求美观。后来听专家解释,那是一种特殊的马步,叫顺拐,也称作对侧步。确实是有马可以这样跑,这样的优点是人乘坐起来,很平稳。
那个闲厩使也说,昭陵六骏,太宗皇帝骑过得那几匹马中,有一匹叫特乐膘得马,也是这种姿态。
不过,那似乎要特殊的马才能跑出那种姿态,闲厩使无能为力。李忱只能让闲厩使,设法让马跑出他要求那种得盛装舞步。
这让闲厩使,白发搔更短,差点没辞职。没辞职,终究是舍不得,这职务这是一个很有权威得职业,可是在李忱登基后,被裁撤得差不多了。
权威在哪里?如果你知到安禄山曾经做过这职务,就知道权威。这个职务是武则天设立得。虽然被李忱叫作弼马温,不过人家权利可大的很,可以掌握全大唐,所有的马匹。
唐初之时,尚乘局负责管理马匹,设有左右个六闲。武则天设置了“仗内闲厩”,几年后又设“闲厩使”。玄宗开元年间又设置“仗外闲厩”。
“仗内闲厩”管理御用马匹,“仗外闲厩”负责禁军用马,原属尚乘局的十二闲,改属于仗内闲厩的两个厩。
此外,外闲厩还有两个庞大得马源,陇右诸监牧、八马坊。本来,这两单位,都属于太朴寺。前者为杖内闲厩提供马匹,后者负责提供禁军用马,算是两者得外部单位。
要比喻得话,仗内闲厩是专门管理政府领导用的车,仗外闲厩是管理首都卫戍部队用车。陇右诸监牧、八马坊则是国营得两大车厂。
而“闲厩使”这个职务,之所以很有权利,就是他完全侵夺了本该分属两个部门,殿中省和太朴寺的权职,把国家所有得汽车,甚至可以转变用来作战得装甲车,都控制在手里。你看有多。
本来呢,随着大唐失去陇西,这个职务权利大大缩水,各镇不是没有多少骑兵,就是自己照顾,他这个闲厩使,越来越没权威。
而收复陇西后,李忱自然要恢复当地得马政,为大唐提供马匹。可是闲厩使得职权,彻底被拆分,该规太仆寺得归太仆寺,归殿中省得归殿中省。
闲厩使剩下的,就是皇家训马师。本来属于皇家的大量马匹,也在李忱成立神策军之初,全部都供给神策军了,至今没恢复多少,让闲厩使暗中抹了好多眼泪。
后来总算是苦尽甘来,靠着训练这个盛装舞步,权利没大多少,却能多收很多钱,捞钱捞到丧心病狂的李忱,居然让他接外活,替那些有钱人,培养会走盛装舞步得马。
会走盛装舞步得马,是有钱和有权得象征,少数人才可以享受到这种特殊的马,也不是有钱就可以得了。不过这不是那些官员,用羡慕的目光看着马的原因。
他们不是看马,是看马车,也就是李德裕,才被赐与禁中乘车得殊荣,李忱体谅李德裕年纪大了,特别让他的马车,可以直入禁中。含耀门,已经深入到禁中,在含元殿得左边。
今天是李忱没有招集宰相议事,若是招集宰像在绫绮殿议事,李德裕甚至可以直接乘车到绫绮殿门外。这是一种极大的殊荣,让所有人都羡慕不已,虽然李德裕本人觉得有些太招摇,想拒绝。
可是却被李忱强逼着接受了,说他年纪大了,不需要把精力花在不必要得是务上,这样才能更好得为国,为他这个皇帝做牛做马。嗯,原话当然只有前半部了。
李德裕很能体会,皇帝的好意,虽然李忱没有明说,但是李德裕真是作牛作马了,这段时间,都忙着李忱弄出来得改制了。他暂时没空去想,李忱在报上,又为什么开始造势了。
李忱提出得一连串关系到考功和司法改制得想法,让全大唐上下忙碌得不可开交。所有官员忙完了,财产申报,又开始忙碌订定计划。
这个计划,还不能乱定。定得少了,显得你没近取心,来年考功,等第就不高了,九等考功中,说不定要拿各下三等得下上,处断乖理为下上。这可是很差得评语。
不求拿各上中,上下。至少拿个中中吧。四考中中,进年劳一阶级。每一考,中上就可以进一阶。在以前,这可是挺麻烦的。
无最一善,是为中中。意思是说,前面德、慎、公、勤,一样不沾,只捞了一个尽忠职守,至少把本职做好,才能稳步提升。可是那标准,全然没个准,都看考功时得运气,和你与主考及监考得关系。
不像现在,只要你本职做的好,业务娴熟,定得标准大体不差。拿个中中就是稳的,如果对考功有意见,好歹有个申诉标准了。大部分官员,都是痛苦并快乐的忙碌着。尤其是那些原本属于吏员得官员,第一次跟官员享受同等得考功,更是积极。
大部分官员,都是痛苦并快乐的忙碌着,那宰相就是那少部份,很忙碌,至于快乐,不知道丢去哪了。
李忱提得司法改革,首先第一步是将审判权从县令剥离出去,这是大革新。效仿后世得三级制度,直接在州、县一级,设立地方法官。
所谓州县,不是县第一级,州第二级,而是看人口和户数。县一级,户数不足的,就以州为单位,设立地方法院判曹,巡回各县审判审判,再高一级的就是以道为单位,道级的判曹为高等法院。
户数、人数足够得州县,地方法院就已县级范围,设立地方法院,州级范围,设立高等法院。
会这么做是因为成本考量,其实大唐很多州县,编制都是不满员。比方说,一个县基本上该有六曹,甚至包括很多像是管理交易,管理地方学校的人。可是这些基本上都是只有大县才有。
一些小县,通常结构就很简单,不说管理学校和市场交易的人。连六曹都只有两个,一个是浊流,一个是清流。浊流做的是补盗,征收税赋之类的工作,这些工作,都被视为是杂事官,科举制度虽然大概有两百年史了,可是魏晋遗风,不是那么好消除得。
李忱司法改革,首先不得不针对此种情况,做出应对,因为大唐如今税收大增,可是花销也是倍增,他不能说每一个县哪怕只有几百户,都设置一个专职得法官。
这些小州县得地方法官就得辛苦一点,在辖下各县巡游,或者接到通知,哪里有需要审判,就去哪里。
这样一改,把审判权从县令和刺史手中剥离,他们将会如同后世得地方长官一样,专心在发展经济,和抚民之上。
如果只有这样,或许宰相还不会那么忙,就是多了几个官职,和划定各级法院管辖范围,这些不是什么大事,真正大事,是李忱尝试着把大唐司法制度,向着现代化更加迈进一步,李忱尝试得建立审捡分离以及陪审团制度。
所谓审检分离,这是大陆法系特色,负责审判得法官,和起诉犯罪得检察官,虽然都是司法体系,不过各自行使职权。这项制度起源于十三世纪得法国。逐渐发展到十九世纪中,才被许多国家接受。
而陪审团制度,则是起源于英国,算是英美法系得特色,虽然他们也有检察官,不过制度、体制上,都与大陆法系不同。不过,不管怎么不同,以上制度是现代司法体系得特色。
李忱也不是崇洋,首先从一个升斗小民得立场来看,如何避免官吏迫害百姓,改革司法是一个很大的方向。当官员不能动不动拿法律当作武器,让自己代表国家时,贪官污吏对老百姓得残害,就少了很多。
你说,官员不就是国家得代表吗?当官员被侵害,不就代表国家被侵害?李忱不这么看,官员是国家得代表?那置皇帝和百姓于何处?一各国家,没有百姓,还叫国家吗?当官员把百姓都侵害完了,国家还会存在吗?
明朝末年,东林党,就是最好的代表。他们以道德为武器,将自己得利益,变作国家得利益,明朝就完蛋了。工商税一点都征收不到,尽量把自己的责任,转嫁到那些贫苦得百姓身上,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所以他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把各阶层利益,都放进法条中。他之前和小孩说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是开玩笑。一个人治国家,皇帝说了算,总有一天也会被人家说了算。人人都会羡慕皇帝的权柄,有机会当取而代之。
唯有进展到法制社会,真正的把各阶层利益结合到一起,大唐社稷,甚至是他李家得皇位,才会安稳,哪怕是将来时代演变,皇权逐渐减弱,也不失为又一个英国皇室,总比将来子孙都人头落地来的好。
审检分离和陪审团制度,在他看来是迈向法制社会得基础。这背后代表了很多东西,比方说,无罪推定原则,审检分离,以前那些上不得面得讼师,将正式浮出水面。
他们将代表了百姓,与代表了朝廷的检察官,在公正得司法审判制度前面,以证据来说话。
这其中牵涉到太多东西了,这才是那些宰相头痛的地方,毕竟事前完全没有前例可依,李忱又是个甩手掌柜,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以后,就让宰相去忙活,这可把那些宰相都累死了。
这事太重要,刑部尚书周墀一个人带着刑部根本玩不转,只能拖着整个政事唐的宰相,一起来忙这桩事情。
好在李忱也知道,这事急不得,没有急着在全大唐实施这件事情,目前只有将审判权彻底从县令手中分开,划分司法区域比较紧迫,其他两件事情,只有在有限的地方试行。
审检分离,是挑选了几个大城市,试行。而陪审团制度,则是在边疆几个心从羁縻州改制得地方,试行。为此,李忱特别找了这些宰相谈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