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当归
费城阳光小镇
这是一座充斥着各种矛盾的边境小镇。
白天,这里环境优美,节奏悠慢的宜居小镇。
远处,有青翠绵延的山脉隐约可见;近处,护城河旁环绕着一圈圈娇艳美好的郁金香。
可是到了晚上,阳光小镇却又陡然变了一个模样。
深夜10:20,镇西的非法拳市里,此时正是人潮最拥挤,气氛最热闹的时候。
大约50个平方的地方被观众挤得水泄不通,灯火通明的擂台上,一场拳击赛即将开始。
擂台旁,放了一张半个台球桌大小的赌桌,看客们正在争先恐后地下着赌注。
忽然,擂台正上方的射灯猛地亮了起来。
人潮沸腾了,每个人口中都在反复地吆喝着同一个名字:“当归!当归!”
台上,站着一个穿着鲜红色性感抹胸运动衣的女拳手:乌黑长发,娇美又立体的精致五官,只是神情却异常得冷漠。
看台上,男子妖眸轻眯,凝着看擂台上的女子:“竟然是她。”
一旁,随从好奇地看了他一眼,问道:“爷,您怎么会认识当归?她可是镇上身价最高的少女拳手。”
男子摸了摸自己依旧隐隐泛着疼痛的眼睛,淡哼了一声:“何止认识。”
他说完,几个流星大步走到赌桌旁,从口袋中掏出了厚厚一叠钞票,扔在写着“当归”的一栏。
荷官是个年轻女子,她大约极少遇到这样大方的看客,不免抬眸多看了他一眼。
只一眼,这个荷官就被这男人妖孽漂亮的一张脸给迷住了:五官潋滟濯濯,眼神幽邃间染着几缕痞气。弧线性感的唇角微扬,似笑非笑间弥漫着一种足以秒杀一切异性的极致魅力。那女荷官瞬间忘记了周遭的一切,目光痴迷地盯着他。
男人却仿佛早已经习惯了异性惊艳的注视,转眸淡淡扫了一眼擂台上的女子,回身重新走回了看台。
“叮,叮,叮。”
随着锣鼓被敲响,拳赛正式开始。
对面,那位黑衣少女拳手犹在左右徘徊,当归却已经迅捷若豹地冲到了对手的面前。
她犀利的铁拳仿若急雨一般疯狂地落在对方的身上和脸上。黑衣少女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反击的机会,只得用双手拼命地护住自己的头和脸。
第二轮比赛还剩一分钟的时候,当归一个下勾拳重重地砸在了黑衣少女的下巴处,她呼痛闷哼倒在了地上。
当归却连一丝丝机会都不留给对手,走上前,一脚毫不留情地踢在了她的胸口处。
黑衣少女痛得狂咳一声,下一秒唇边就见了血。
裁判上前制止了当归,四周的看客情绪无比的高涨,与裁判一起倒数着数字:“10,9,8,…3,2,1!”
“当归获胜!”
“当归!当归!当归……!”
一声口哨宣告着比赛的终结,裁判举起了当归的手。
京墨远远地看着她。淋漓的汗水浸湿了她身上的红色抹胸,胸口起伏剧烈,浑身莫名地透着一股青稚的性感。
这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着神秘和矛盾的女孩:她看起来分明很小,双眼间却弥漫着与她的年纪全然不符的一股淡然与冷漠。
还有,明亮而灼烈的灯光下,她的双眸黑亮得犹如星子,五官精致又冷艳,全然不是他每日在学校里见到的那个其貌不扬的田鸡妹。
京墨凝着她,饶有兴味地勾起了唇:“有意思。”
擂台下,沈宓从老板手中接过丰厚酬劳,完全不理会四周的掌声和欢呼声,迈着优雅的步子往更衣室走去。
走出拳馆之后,沈宓才从包里掏出黑框眼镜重新戴在了巴掌大的小脸上。包里电话响,她心情不错地接起来:“喂?”
好友秦静在电话那头问她:“赢了还是输了?”
沈宓道:“当然赢了,我奶奶上半年的医疗费都搞定了。”
秦静松了一口气:“你这次打完,下次可别再去了。要是被你爸知道,非打断你的腿不可……”
“嗯。”沈宓轻应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街对面,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里,停着一辆纯黑色的林肯。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男子坐在后座,神色幽邃望着夜色中徐徐独行的素衣少女,“找人查清楚她的背景。”
*
沈宓是领养女。
九年前,沈恒之的妻女不幸在车祸中丧身,留下他只身一人在美国生活,背井离乡,日子清苦寂寥。
山月高远,水风空落。
身为一个男人,中年丧妻失女,那种疼痛,不是三言两语或是几行清泪可以尽数诠释。
七年前,沈恒之应邀前往葡萄牙出任一年的客座教授。周末闲暇时,沈恒之也会与同事前往当地的酒吧或是赌场小玩一把以减压。
沈恒之第一次见沈宓,她还只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她的亲生母亲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卖唱女。
奢靡幽暗的酒吧灯火下,小女孩穿一袭粉色微皱的连衣裙,手中捧着客人好心赠送的一杯果汁。
她坐在唱台下,安静地聆听着母亲的歌声。
这是一个从小就见惯了人面丑陋以及声色犬马的小女孩。
沈恒之招手唤她来身边坐,又给她点了许多小孩爱吃的甜食,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乖巧地答:“当归。”
沈恒之有些意外:“你母亲看起来不是中国人。”
“听说是我爸爸取的名字。”
“听说?”
小女孩心无旁骛地吃着点心:“我从未见过他。”
自那日起,沈恒之便常常去那间酒吧光顾。日子长了,他与这个小女孩的接触也就变得越发频繁起来。
那年10月的最后一天,小女孩对沈恒之说:“我妈妈明天要结婚了。”
沈恒之微怔,抬眸看向台上的女人。
她妩媚的脸上带着世故却华丽的笑容,仿似波光粼粼的春溪,含情脉脉地望着看台下的某个男人。
这女子看起来是那样地年轻美貌,又是那样地轻浮。
那一晚,沈恒之离开酒吧之前,女人忽然叫住了他,“先生,能与你聊一聊吗?”
两个人站在酒吧外的街沿上,女子点燃了一支烟,双眸轻眯,轻声道:“怎么称呼您?”
“我姓沈。”
“沈先生是亚裔吗?”
沈恒之颔首:“华裔。”
女子慢慢地吐出一口烟雾,声音轻得好似一抹透明的晚风:“他也是中国人……”
沈恒之知道,女子口中的“他”,必然是小小当归的亲生父亲。
女子这时又道:“我快要结婚了,未婚夫收入不多,怕是不愿意收养当归的。”
她顿了顿,目光缓缓地落在了沈恒之的脸上:“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您。”
沈恒之沉默。他转身,透过幽暗的玻璃窗望向酒吧内。
深红色丝绒质地的沙发上,小女孩闭眸躺在上面。零零落落的棱光照在她娇小的身上,令沈恒之一下子就联想起了自己那个已经不幸离世的女儿。
他竟连一丝犹疑都无,朝着女子轻轻颔首:“请留下联系方式,我明日会请律师与你联系,办理领养手续。”
新年来临的时候,沈恒之正式成为了小女孩的新监护人。最初的那段时间,他待她很客气,凡事都习惯与她商量。
“以后,你就跟着我姓沈,可以吗?”
她乖巧点头:“我可以用您女儿的名字。沈宓,是不是?”
不仅如此,她还从沈家人口中了解到了沈恒之女儿的各种旧事。聪明伶俐如她,慢慢地连性情和样貌都开始越来越像沈恒之记忆中的女儿。
沈恒之从此待她视如己出,疼爱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