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言欢
“那个......”矮人嘴巴里塞满了鲜嫩的牛腰肉,嘴角还有一根蘑菇的柄露出来,他一边张口大嚼着,一边和杰斯特搭着话:
“以后您叫我弗加特恩就好啦~~或者简单点就叫老弗恩!恩,这么叫大概比较适合你们人类通用语的发音习惯,矮人的名字对你们人类来说总是过于拗口。”
“嘿!你的名字,那可不是一般的拗口......不但人类们叫不习惯,即使我们以口舌伶俐而著称的侏儒,也是对你们那古怪的发音深恶痛绝啊!”侏儒的伶牙俐齿也因为塞满了食物的问题而含混不清:
“不过你那一大串名字倒是念的越来越熟练了啊。记得当初第一次趁你自我介绍时偷酒喝,我连着喝了20杯你才念完呢!害死我了,差点没让我醉倒!侏儒可不比你们那样一个个都是纯正酒桶......”
“哼!你倒了才好,就没人和我抢酒喝了!”老弗恩自顾自的给自己斟了一大杯,又倒了一杯推到杰斯特的面前:
“来吧,年轻人!尝尝这生命之水,苦艾酒,苦涩中蕴含着甘甜,最真实的生命的味道!”
“啊,杰斯特先生......”正在小口的咬着三明治的薇薇安马上伸手拦住:“不行的,爸爸说过受伤的人不能喝酒,会影响伤口的愈合!”
“嘿!”矮人表示十分不屑:“小姑娘家懂得什么,老朽哪次受伤后,不是吃饱喝醉了蒙头大睡一觉,等起来的时候就恢复的生龙活虎了!酒才是治疗伤口最好的良药!不管是身体的伤口还是心灵的伤口,都一样管用!”
他握着大块油腻腻的羊肉,向着薇薇安吹胡子瞪眼:“你爸爸是谁?让他过来和我辩论下谁对谁错!”
“别理他。”埃尔伯冲薇薇安摆摆手:“这老小子又开始发酒疯了,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薇薇安听了矮人的话,心里也很有点不服气,但是她又害怕老弗恩对着她吹胡子瞪眼的样子,只好嘟着玫瑰色娇嫩的嘴唇气鼓鼓的说:
“我爸爸是艾玛镇的乐器师莱拉!我相信我爸爸说的才是有道理的!”
“哦?”矮人停止了机械的咀嚼:“莱拉?”他翻着眼睛瞅着天花板,一边联想着:
“莱拉......这名字挺熟悉,喂!小姑娘,他的头发是不是和你这样的紫色,但是很直的垂下来的?”
“恩?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小姑娘很好奇。
“那估计就是了!银闪的莱拉!没想到他消失许久,居然是待在这个偏僻的小镇,还有了个这么大的女儿......”矮人用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自语。
“呀!大叔,您的样子突然好奇怪呢!怎么,您认识我父亲吗?”并没有听见他的喃喃自语的薇薇安越发的好奇了。
“呃.......哦.......恩......那个,算是认识吧。”老弗恩顾左右而言他。
“哈!”薇薇安一脸很兴奋的样子:“这么说,您和我爸爸还是旧识了?不过我可从来没听爸爸说过以前居然认识一个矮人呢!那么......我是该叫您大叔呢?还是老爷爷?”
“呃!”矮人的整张脸也在浓密胡须的掩盖下不易觉察的红了起来:
“其实,这个嘛!矮人和人类的寿命长度是不同的,矮人的寿命大概是人类的三倍左右吧。但是呢,每个男性矮人都会在二十岁以后长出胡子,胡子!”
他不禁捋捋自己欣长的胡须:“胡子是每个矮人珍逾性命的东西,所以一生直到死亡都不会进行修剪,如果太长了会影响活动,就只有和人类的头发一样编成辫子扎起来。”
他把自己的胡子辫放在桌子上,给薇薇安做演示:“所以呢,即使是很年轻的矮人都是蓄须的,这也就导致了矮人看起来一个个都好像人类的老头子!”
他语气顿了顿:“其实这只是人类的错觉罢了!比如我!走到哪里都是被你们人类大叔、大叔的叫!然后我自己也只能很无奈的自称老朽......真是一个悲剧啊!其实呢,我今年才刚刚过了90岁的生日而已!这相当于,这相当于......”
他掰着手指算了算,然后用非常不好意思的暧mei的眼神望了旁边英俊的杰斯特一眼:“也就相当于人生才刚刚过了三分之一啊!也就是......也就是这个小兄弟的年龄阶段罢了!”
说完这段话好像是耗费了矮人全部的勇气,他很局促的低下了头,用不安的眼神偷瞄着众人。
“叮叮当当......”杰斯特和薇薇安手中的刀子叉子勺子掉了一桌子,而侏儒则更简单直接,一口酒就喷了出来。
“我说老弗恩啊.....”侏儒拍着矮人的肩膀,用很怜悯的口气说:
“我说咱们俩吃饱喝足了,就赶紧赶路,回去交付任务吧......我实在是忍受不了和你一起再在外面丢人啦!”
这个令人捧腹的小插曲,反而使得薇薇安忘记了继续追问矮人和自己父亲的关系。四个人继续开始扫荡桌面上的食物,侏儒面前的空盘子已经堆积如山。
“啊!”弗加特恩突然又想起来一件事情:“都说了这么久的话了,我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哪,骑士先生?”
“我叫杰斯特,杰斯特·塞莱斯凯。来自南方的白石镇。”
“我叫薇薇安,薇薇安·莱拉,就是艾玛镇的居民,然后这个是艾薇儿!”
薇薇安也赶紧自我介绍,她不顾正在努力撕咬一块儿肉排的艾薇儿对她的抗议,开心的把它高高举起来。
“杰斯特和薇薇安吗?恩,老朽记住啦!你们俩的名字还真的挺般配的!嘿嘿!”
“啊?哪有.......”薇薇安赶紧害羞的辩解。
“那么杰斯特先生也是路过这里?老朽好奇,可否问下您将往何处?”
杰斯特现在完全消除了对矮人的任何戒心,矮人的直爽、豁达和勇敢非常对他的胃口。
他曾听父亲诉说矮人是一种多么固执,多么坚持己见的种族,有时候即使是做出了错误的事情也会为了面子问题而坚持错误到底。
但是面前这个亲切的老弗恩,虽然在一开始冒犯了杰斯特,但是在他察觉自己做错了事情之后,却丝毫没有以固守错误作为自己坚持的荣耀,而是马上低调、诚恳的向杰斯特认错,这难道不正是表现出了真正意义上的勇敢吗?
父亲就经常用这句话教导他: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才是真正的勇士!而看他穿着的那身华丽铠甲,无疑就是出身于某个身家显赫的贵族,这就使的他的退让更难能可贵。
何况如果当时杰斯特真的和他打起来的话,即使身上不带伤也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虽然矮人都一直没显示出自己任何实力,但是白痴都知道,没有一定实力的话行走在这个乱世上,估计要不了三天的时间,他身上的价值连城的华丽盔甲就会被剥的连渣都不剩下。
“我将翻过前面的埃希匹斯山,到达西部行省瓦尔诺的首府瓦尔塔拉,向驻扎在当地的第六军团长萨克拉希斯阁下递交家父的一封介绍信。然后,如果萨克拉希斯大人接受的话,我会有机会在他麾下的第六王任职吧。”
“哦?”老弗恩显得有些意外:“原来阁下和军方有关系啊,希望以后在军方发展吗?”
“关于这个......我也是初出家门,只是受到家父所托罢了,他以前曾在萨克拉希斯将军身边任职......将来的事情又有谁能预料呢?我只能靠自己慢慢闯荡了!”
“恩,小伙子很有志气!实不相瞒,老朽虽然处于自己的立场,对王方没有什么好的看法,但是第六军的萨克拉希斯我也曾经有所听闻,他确实能算是王中的一股正气!”
“依照您的胆魄和天赋,您一定能够在他身边获得顺利的发展的。也希望您以后能在军中把这股正气发扬壮大!这个王国,已经存在着太多的浊流了,而且还渐渐滋生着一些尚且不为人所知的邪恶!”
杰斯特虽然没有搞懂他话里全部的意思,但是也被他语言中的正气所感染,坚定的点了点头。
“不过真的是无巧不相识啊,呵呵!”老弗恩接着说:
“老朽和埃尔伯也是刚从外地赶来,下一站的目的地就是瓦尔诺的首府瓦尔塔拉,看来我们这次还能同路前往呢!真是不错,终于能不再忍受埃尔伯那该死的絮絮叨叨了,哈哈!哎?”
他指着杰斯特从背上放下来斜靠在椅子上的长剑,语气中带着惊喜的颤抖:“杰斯特先生,这......这把剑是您的?”
“恩?”杰斯特觉得矮人的神色有些奇怪:“是我的,就是刚才在路上用它指着您的那一把么。”杰斯特自我解嘲的说。
“哦!该死!”矮人重重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好像我当时真的是发酒疯来着,居然被这样的一把剑指着,都没能引起我特别的注意啊!”
他提高声调询问杰斯特:“那么先生,您能把剑拿来给老朽仔细观察下么?”
“当然,给您!”杰斯特把剑提起来,用右手送到老弗恩面前:
“其实当时我就注意到了,我这把剑的剑柄上面,有着和您的盔甲上面一样的六芒星图案,难道这把剑和您的盔甲还有着什么样的渊源?”
“哦......是的,这把剑非常古老,相当古老......”老弗恩的甚至把手上连刚刚狼吞虎咽时都没有脱下来的手甲给取了下来,露出一对坚定有力,骨节粗大的手掌。
他的双手从剑柄一直抚mo到剑身,不放过上面每一条雕刻的纹路、每一条微小的突起。仿佛一个热恋中的情侣在抚mo自己的爱人,带着杰斯特无法理解的深切而真挚的感情。
“如果老朽没有看错的话......”矮人沉吟着,似乎在回忆着很久远很久远之前的事情:
“这把剑确实是被我的祖先锻造出来的,而且,年代甚至应该比老朽身上的这套盔甲还要古老。那个沸腾的年代中诞生了无数的神兵利器,但是您这把剑......无论从材料还是工艺上来讲,肯定都能算是其中的上品。”
“喂!小子!”老弗恩一脸严肃的说:“我现在告诉你一些事情,你可要听好了!”
“恩!”杰斯特也极为想知道有关这把剑的一切秘密,他靠近了点,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两个人的交谈终于引起了旁边的埃尔伯和薇薇安的注意,他们也停止了进食,竖着耳朵凑过来。
“首先,老朽也无法确定这把剑被铸成的具体年代,或者是出自哪个工匠,因为老朽获得这方面知识的来源,已经是残缺不全的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把剑确实是出自矮人之手,这些从这把剑的纹饰图样,和材料工艺上能够看出来。”
“先从纹饰上面说起,这些繁复的纹饰,是矮人王国立国初期好大喜功的表现的最佳证明,那个时代崇尚豪华奢靡的特点造就出了这种风格。”
“然后从铸造工艺上来说,它虽然华丽的如同一件艺术品,但是却符合一把利器最完美的比例!手柄的长度、防滑槽的位置、护手的弧度、以及剑锋的长度和向剑尖的收缩度,能让握着它的人感觉到它是完美的,一切都恰到好处!”
他抬头问杰斯特:“你在使用时,有没有这种感觉?”
“恩!”杰斯特忙不迭的点头:
“其实最开始我见到它的时候,还挺看不起它花俏的样子呢,感觉他不够男子气概。结果后来用起来真是感觉得心应手,就好像......好像成了自己手臂的一部分一样,我从来没有特意练过左手使剑,但是即使我用左手挥舞它的时候,也不会有丝毫的不习惯的感觉!”
杰斯特又想了下,继续说:“而且,我感觉以它那么大的体积,重量应该很重才对,但是实际上它却轻盈无比,挥动的时候感觉就像狂风在后面推着它前进一样,有很大的助力!”
“那当然!”老弗恩颇为自豪的白了杰斯特一眼:
“你可知道铸造这把剑的材料是什么?是秘银!能不轻嘛!这可是矮人的自豪,立国之本,秘银啊!传说中比锻钢更为坚固,重量却只有锻钢的一半的梦幻般的金属!”
“哦!!”杰斯特和薇薇安恍然大悟,同声惊叫。旁边的埃尔伯反而见怪不怪,一副坦然的样子。
“哼!这样就这么吃惊拉?”老弗恩更滔滔不绝了:
“还有更让你们吃惊的在后头呢!看看这些金色的剑柄、配重球、护手,还有剑身上这些精美的金色花纹,看见了吗?”
“恩!”两人纷纷点头不已。
“这些即使是在宝物堆积如山的矮人王国里,也是了不得的秘宝,更是根本不许流传到人类世界的唯一的物品,只是提供矮人王室使用的最稀有的金属-精金!”
老弗恩咳嗽了一声,接着说下去:“精金!打个比方来说吧,如果秘银的稀有程度和实用程度相对于白银的价值是1:1000的话,那么......精金的稀有程度和实用程度相对于黄金来说,也是1:1000,甚至更高!”
“由于产量过于稀少,铸造又归于困难,这种金属连供应皇室的使用都远远的达不到,更不可能成为商品流落到外部世界去了!这种金属的重量倒是寻常,但是坚硬的程度至少是秘银的三倍以上!”
“而且这种金属的熔点极高,受到热胀冷缩原理的影响幅度也是极小的,所以都用来制作一些永不磨损的精巧仪器,用来做这个剑柄,镂刻这些花纹上去,老朽还真感到这简直是无比浪费的行为!”
“本来嘛,做这些部位的话,即使是对于一把全部用秘银铸造的剑身,用黄金来做手柄花纹什么的也足够彰显奢侈和华丽了,想不通为什么要用精金,如此浪费的行为!”
矮人摇了摇脑袋,好像对自己祖先的这个行为表示完全的不理解。
“哦?”他好像又想起了什么,拍了下自己的大腿,直拍的腿上的鳞甲当当作响:
“对了!除非......除非是为了这个原因!”他又拿起剑柄贴近双眼,仔细中带着仔细的审视着:
“果然啊!果然!老朽果然是一个锻造学的天才!”
餐具们又一次叮叮当当的掉了满桌,老埃尔伯很不情愿的喷出了最后一口苦艾酒,望着干涸见底的酒壶哀叹。
“嘿嘿......”矮人不好意思的笑着:“我要推翻我刚才的一个结论!这把剑不止是完全由矮人铸造出来的!参与这把剑铸造的,至少还有一名或者更多的卓越的魔法师!”
魔法师!?这次连埃尔伯的兴趣也被提起来了,他一把丢掉手里那个上一秒钟还在无限惋惜的空酒壶,飞快的把脑袋凑了过来。
魔法师!这在人类世界里几乎是一个近乎于矮人珍稀度的存在了,尤其是在达克斯潘这个崇尚军权和武力的侵略性王国里。
传说那些法师们一个个都是无神论者,他们不承认创世神、六大主神和十二巡狩天神的存在,他们只崇尚个人的苦修,认为依靠自身的努力,自己的实力也最终能达到和天神同样强大的水准。
他们努力修习充斥在人世间的每个角落的各种元素的掌控技巧-风元素、火元素、水元素和土元素。他们具有特殊的技能从广袤的天地之间感受这些元素的存在,并且提取和凝聚它们的力量为其所用。
传说中,曾经有强悍的魔法师能凭借一人之力,单手搏杀巨龙。他们甚至能凭空在天上自由飞翔,或者制造出奇妙的魔法道具,在一瞬间把一个庞大的城堡装进一个小小的口袋,或者是操控一个巨型的傀儡把城墙砸个稀烂。
魔法师们甚至拥有自己的国家-秘银城邦,那里是全大陆选择了魔法之路的修行者的圣地,而且自从建立上千年以来,宣布绝不介入任何形式的战争,保持永久性的中立。
这个不设立任何城墙的国家拥有着举世公认的最庞大的财富,但是有史以来从未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势力敢于去侵占它的领土,掠夺它的财富。
因为,一些游走于大陆各地的魔法师们所展现出来的恐怖实力,让所有稍有智慧和判断力的生物都能预见到如果惹怒了秘银城邦这个看似和气的邻居,会遭致什么样可怕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