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银月之舞
喧哗的宴会厅一片寂静,所有人的脑袋都似乎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转向了大门口。
人未至而声先闻,从大门处,隐隐传来环佩叮当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随着大厅里一片低声的讶叹和轻佻的口哨声,一个明艳不可方物的倩影出现在了大门口。
佳人二八芳华,有一头雪亮的银色长发,在头上盘成高高的云環,珠钗满头。
她的容颜精致绝伦,如百合般皎洁,又如玫瑰般艳丽,清纯与妖艳奇妙交织,一双桃花凤眼盈盈如水,扑闪着,亮得像会说话一般,眼梢微微挑起,举手投足间有一种出于天然的蚀骨魅惑,顾盼之际,说不尽的风流之态。
一身拖地的白色皮袍,纯以雪貂皮缝制,越发衬得她娇媚而华贵。
全然无视一双双火热的眼睛,这女子一路款款而来,走到了宴会厅的中央,遥对着四王子优雅地屈膝一礼。
此时,跟随这位美女进来的十来名乐师已在宴会厅中央的空地四周坐下,操鼓控琴,准备完毕。
这些乐师也都是年轻的美女,但此时却如满月下的流萤,黯然失色,没任何人注意她们。
竖琴独特的悠扬之声缓缓而起。
美女双手一分,裹住她娇躯的貂裘便从她肩头滑落,早有侍女上前接住。
她小露象牙般光洁圆润的香肩,一袭银色的镶边束身舞裙如盛开的雪海棠,衬得身姿越发撩人,前突后翘,又纤肥适度,轻盈矫捷。
当长笛吹响第一个音符时,美女纤手一扬,抛出两条长长的水袖,整个人如惊鸿般舞动起来。
一时间,琴声阵阵,笛声如催,满场龙蛇,佳人穿梭如燕。
美女手足齐振,娇躯飞旋,带得衣袂飘扬,彩袖纷翻,让人眼花缭乱。
众人看得如痴如醉,不知是谁领头叫好,顿时彩声一片,几乎要将屋顶掀翻。
忽然,音乐一缓,从奔流激湍变为涓涓之水。
满场飞舞的一对水袖也顿时和缓曼妙起来,美女玉手一扬,便是一道水漾柔波,玉臂一摇,又如一阵风卷轻云。
她朱唇轻启,边舞边唱,声如天簌:“日日思君君不在,夜夜思君君不来。风中常忆,那时花开,青梅小,笛声慢。岁月如沙难留待,花虽成泥,青梅尚在,何日君再来……”
从这位美女一入场,高歌的心跳就加快了好几拍,这倒不是因为他是好色之徒,而是因为他惊讶地发现,她居然和自己的未婚妻安薇隐约有几分相像。
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高歌感觉到当这位美女经过他身边时,似乎有意无意地用一泓秋水般的美眸扫了他一眼。
但他也马上注意到,这位美女的耳廓是尖尖的。
尖尖的耳廓长在这位美女的脑袋上一点都不难看,反而平添几分俏丽和别致,但这已经表明了她的身份——她是一位蛮人,蛮族的少女。
这是一个等级森严的世界,僧侣、贵族、平民、奴隶这四个等级之间有天壤之别,而蛮人,天生就是可以任意欺凌的贱奴。
长城外的生蛮都是敌人,长城内的熟蛮都是奴隶,这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和常识。
随着一声裂帛般的琴声,音乐戛然而止,蛮族少女玉臂轻舒,娇躯俯仰,摆出一个绝美的造型,一动不动,如一尊粉雕玉砌的雕塑。
“好!”上百个粗豪的声音几乎同时炸响,震耳欲聋,美女此舞,无疑是今天晚上的最高潮。
在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中,蛮族少女款款而行,走向四王子,她一身轻汗,一路留下阵阵异香,引得军官们更是两眼放光,喉头滑动,个个一副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的贪婪之态。
如果不是四王子在场,估计很多军官就会伸出咸猪之手了,再美的蛮女也是奴隶,本就是玩物,摸两把有什么要紧的。
“好一首《致爱莎》,这是游吟诗人泰普顿.奎尔写给他青梅竹马的情人爱莎的诗。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真是不幸啊!”四王子玩味般打量着颔首站在他眼前的美女说道:“没想到,蛮族歌姬也能将这首诗演绎得这么到位,真是个尤物。”
舞台上光彩照人,顾盼自如的蛮族少女,此时却深深低头,一言不发。
奴隶,是不能抬头直视贵族的。
“殿下,这是我府上歌伎团的头牌,名字叫银月,银狐族血统,第三代熟蛮,十七岁。”托玛西里伯爵一边躬身介绍,一边暗自打量着四王子的神情。
“真是个迷人的小妖精,银狐族多出美女,果然名不虚传啊。”戈尔登王子轻笑,手指轻轻摩挲着自己的下颌。
“我愿将她献给殿下。”托玛西里忙上前一步,进一步压低了声音,“她还是个雏儿。”
戈尔登王子哈哈大笑,抚掌道:“我的伯爵大人,我很高兴接受你的这一份好意。”
站在戈尔登王子身后那位英俊威武,整个晚上都雕塑般一言不发,目光冷峻的高大侍卫,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
“那我是不是可以任意处置这名蛮女了呢?”戈尔登王子双手一摊,问托玛西里伯爵。
“当然!她是您的了。”托玛西里伯爵谄媚地笑着,脸上像开了一朵花。
“那好!”戈尔登王子一拍椅子的扶手,站起身来,高声道:“先生们,我要宣布一个悬赏。”
停顿了一下,当看到所有的军官都将目光集中过来后,戈尔登王子一指身前的蛮族少女,进一步提高了声音:“我曾经说过,明天,哪位勇士第一个把军旗插上薇山城的城头,我将亲自为他向军部申请封赏。现在,我宣布,这个女奴将是额外的彩头!”
托玛西里伯爵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怪异地凝固在他那布满皱纹的老脸上。
那位蛮族少女惊诧地抬头瞥了一眼戈尔登王子,又马上低下了脑袋。
一息后,现场被轰然爆发的欢呼声掀翻了。
“美人儿,你是我的了!”
“王子殿下万岁!”
“嗨!宝贝儿,再等大爷我一天。”
……
当高歌和衣躺在自己的小帐蓬里,盖上又冷又硬的毛毯时,他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了。
身边的格利早已发出了雷鸣般的鼾声。
结束宴会回到行军帐蓬中后,高歌先将已然烂醉的格利塞进他自己的被窝里,然后终于在一面布满划痕的小铜镜中模模糊糊地看见了自己的模样。
深楬色的头发,湖蓝的瞳仁,长得其实可以算得上英俊,却邋遢得惊人,下巴上乱草般长满尚还细软的卷须,头发不知有多久没洗了,油结着耷拉在额头上。
向来爱整洁的高歌马上就受不了了,立马打来一桶水将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又用锋利的匕首剃光了自己的胡须。
在收拾自己时,高歌意外发现自己的身躯居然相当强壮,肌肉匀称,矫健而有力。
一段模模糊糊的陈年旧景浮现在了高歌的头脑中:童年的他,被一双温柔的手臂紧紧拥在怀里,温暖却有些粗糙的手轻轻抚摸着他的身体,他周身酸痛,低声抽泣。
耳畔响起一声温柔的叹息:“孩子,别怪我这样苦苦逼你锻炼,你什么都没有,如果再没有强壮的身体,怎么才能在这个吃人的世界上活下去啊!”
两滴温热掉落在他的脖子上,慢慢往下流,有点痒痒的感觉。
高歌的心微微痛了一下,这个温柔的身影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母亲,也是他那模糊记忆里为数不多的温暖。
即来之,则安之吧。
高歌甩甩头,将伤感的记忆驱散,放松了身体,闭上了双眼。
也许,这不过是一场梦,当明天睁开双眼,可能看到的就是面前那一撂尚未看完的书稿呢。
在进入梦乡前,高歌隐隐约约这样期盼着。
……
一顶装饰华贵的巨大帐蓬中,光线黯淡,分布在其中的十座高大烛台只剩下两座还燃着蜡烛。
戈尔登穿着丝绸睡衣,双目微闭,坐着一动不动。
他显然刚刚洗漱完毕,深红色的头发都还是湿的,越发显得他俊美异常。
那位在宴会厅中一直肃立在他身后,全程保持警惕,一头金发的高大侍卫正用牛角梳蘸着香油,为他细细地护理着头发。
“殿下,那个土包子欺骗了您。据幽影的线报,那名银狐族的歌姬,并不是从小在他家长大的,而是去年才买来的。”高大侍卫的声音浑厚,充满了男子气慨。
“哦!”戈尔登并没睁开眼睛,只是用修长的手指轻轻叩击着椅子的扶手,半晌才问道:“和那几个人有关系吗?”
“这倒没有查到任何蛛丝马迹。她从小就在一个老牌的,专门训练蛮族歌舞伎的剧团长大,并没有什么特别复杂的背景。”高大侍卫禀告道。
“那就好!”戈尔登闭着眼扬了扬眉毛,忽然又像想起什么,轻笑起来,“我一想起这位伯爵大人当时的表情就觉得好笑。”
“殿下为什么不把那名蛮女留给自己呢,您不是说她是一个迷人的小妖精吗?”高大侍卫的声音有些僵硬。
戈尔登睁开了双眼,此时,他那对碧绿的眼睛不再咄咄逼人,他抬起修长的手,越过自己的肩膀,抓住了身后那只有力的大手,这只平日里拿惯了刀剑的大手,此时正捏着一枚小小的角梳。
“佛郎西斯!”他喟叹道,“我的心意从来没有改变过,这一点,你应该知道的。”
佛郎西斯全身一滞,猛然跪倒,将背对着他的王子拥入怀中,动情地呢喃:“殿下,我愿意为你去死!”
最后两架烛台也熄灭了。
大帐外,初春的小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但黑沉沉的天空中,已经有好几处露出了些许寥落的寒星,明天,应该是个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