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学霸相争为红颜

第39章学霸相争为红颜

潘金莲站在窗边眺望西门庆,那扇窗和我家的一模一样,我也站在窗边眺望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他,这并不是说我是潘金莲。如果潘金莲不用棍去支那扇窗,刚好木棍掉到西门庆的头上,他们就不会相识,就不会有那么凄美的爱情。我只是对她所依的窗感兴趣。我家从前的房子就是那样的窗,不像现在的窗,打开时用手向左或右一推,那时的窗子是上下两扇的,下面的是固定住的,打开时,要事先准备一根木棍,用手将上面那扇窗抬起,然后用木棍支在窗子上,就支在左角或右角,当我还是一个五岁的小孩,我就会支窗户,而且木棍从来没掉下来过,因此我也从来没遇到过西门庆。当我还是一个小孩,我就知道长大了我要跟着一个男人走,要当着他的面脱裤子,和他一起睡觉,给他做饭,洗衣服......那时我以为,只要天气暖,我早上起来就要为他用木棍把窗户支起来……潘金莲是不是农村人我不知道,但我是农村人,就算现在高中读书,又到省城当幼师,我还是觉得我是农村人,我住在城市自己的房子里,我都觉得我是我自己家的客人。只有住在农村的老屋里,才觉得是我该在的地方。我出生在某年的年尾,所以我的同学一般都比我大。那时下雨天是我最犯愁的时候。我爸妈白天都在地里干活。我和我奶奶在屋子里。我爷爷在40岁左右病逝,我奶哭瞎了眼睛,守寡到死。我妈妈说我的命和我奶奶是一样一样的。那时一到下雨天,风会把玻璃吹得直响,有时候会把玻璃吹掉,我会早早地踩着凳子爬上窗台,把木棍取下来,将旁边的一个木栓横过来,把窗户关上,但是风雨的冲击下,木栓会移位,窗户会开,风雨就进来,很可怕的景象,我就捂着上半扇窗户,直到风雨小些。有一回在风雨天,我家的猪跑了出去,这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那时候,猪绝对是一个家庭里很值钱的大件。我奶奶拄着棍子,她只是在形式上抓猪,其实在内容上,她像在抓哲学一样抓不到一根猪毛。我追着猪,在大雨里,追不上……后来邻居出来了,帮忙将猪赶进了猪圈里。

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不是养猪,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们家是养的,虽然只有一头,是黑色的。猪圈就在厕所边上。上小学一年级时,我们家还是没有钟。数学课时,老师教我们认识几点钟。老师说谁家没有钟请站起来,我马上就站起来了,他们都不站起来。虽然没有钟,但书上画的时间我都认得。我学习指针为几点钟,全都是因为有数学书。中午回家吃午饭,我都是跑着回家,我长得健壮,跑步特别快。我吃完饭到院子西北角的厕所撒了泡尿。我把下午要用的数学书放到厕所与猪圈共用的那堵墙上。我蹲下再起来,走出厕所,却看不见我的数学课本。我围着厕所到处找,怎么也找不到。最后我往猪圈里一看,我的天,书掉猪圈里了……已经被猪吃得只剩几片碎片了……没有了书,我仍然把时间学得很好……小时候以为只要心中有那个愿望,什么问题都能弥补。小时候数学经常考100分,小时候作文很好。第一次写作文是在小学三年级时,命题作文《记一个印象深刻的人》,我记忆力很好,我记得所有上学时我写过的作文的题目。那时候的作文题目都是这么SB。我写的是我的城里的表妹小薇。那时候我特别羡慕城里人。我觉得城里没有那么多泥土,柏油路干干净净,坐在路面上,裤子都不会脏。我觉得要是有一天能在城里住,不用在雨天关窗户,不用在大雨天抓猪就是幸福了。那时我总是用炉钩子伸到火里,烧红了后把自己的头帘烫弯,像城里人那样弄出带卷的头发来。别人的作文都是静态的,我让表妹小薇走动起来,写她走路的样子,我不光让她走起来,还构思她跌了一跤。然后我的作文在学校大会上被校长用大喇叭广播了出去,全校人都立正在听,从此我开始了学霸的生涯,逢年过节还收了很多礼:同学送我的邓丽君的贺卡。那时候我们都以为邓丽君永远都会活下去,永远都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我喜欢贺卡上邓丽君穿的裙子,那时我以为我穿上那样漂亮的裙子就是最漂亮的人,就会遇到喜欢我的人。到了初中,全校300多人,我依然如入无人之境,读书对于我来说太简单了,比雨天抓猪要简单多了,比站在窗台上为我奶奶捂着窗户要简单多了。

我眺望,以为眺望就是希望,以为希望可以抵到奢望……

原来生活并不像脱裤子那么简单。原来这辈子我都要一个人在雨里抓猪,用一根并不知道在哪的棍子,去支一扇并不知道在哪的窗子……

当干柴遇到烈火,那种燃烧一定是摧枯拉朽的,一定是鱼与熊掌皆灰头土脸,干柴的目标明确,烈火也天资聪颖,当干柴遇到烈火,它们的事业必将如日中天……干柴是我,烈火也是我,一个人的燃烧也暖昧得烟波浩渺。

请把我燃烧过的句子读上十遍,请在我画过线的地方爱我。我的青途哥哥,你是我的想象力,你是大风起兮云飞扬,我爱慕着你,请注意,你肩膀上有我用爱慕咬出的牙印,有你的吹拂,倾国倾城又算得了什么?

眼睛里一定要有钉子,眼睛才是活着的,才是清醒的,才看见尘世的本来面目。噢,青途哥哥,看见你,我用尽了所有的钉子,看见了你,所有的钉子都柔软了下来,变成眼泪,在清晨里晶莹成一百页的往事。

连不小心蹭到衣服上的饭粒都知道我是爱你的,连倒进水杯里的水都知道我是爱你的。它们都因拥有了秘密而被掸掉或饮下。

那一年,我们流进了同一根血管,尽管性别不同,性格不同,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我相信我们拥有相同的血型,我们是杏花高中的血液,我们是鲜红的、碱性的某某年。

春华秋实,河水东流,男人干着女人,我想念着隔壁班级的你,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心里的学霸,却不知晓这一切。

而大路从此以后,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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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皇帝想入妃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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