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童年(5)
1940年,安娜姨妈心脏病复发,病情久久没有得到好转。无奈之下,梦露不得不考虑重新回到格雷斯家。自1941年9月起,她又和格雷斯一起住了。不久,格雷斯夫妇准备搬到东海岸的西弗吉尼亚州去,但是他们不能带着诺玛一起去。因为若是诺玛呆在络杉矶,她每个月可以从州政府领取那20美元的救济金——诺玛的生活费。诺玛要是跟他们一起走,救济金就不会再有。而格雷斯一家也不宽裕,他们无力抚养诺玛。如今,对于16岁的诺玛·简·贝克来说,摆在她前面的有两条路:回到孤儿院或者——结婚。总的来说,梦露的童年生活是颠沛流离,没有幸福可言的。对于童年的悲惨遭遇,甚至是骇人听闻的故事,梦露非但毫不避讳,还经常向亲友甚至是初次接触的人倾诉。比如说,她曾经向人倾诉,说她在幼年时曾经受到恶棍的欺凌。当他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就遭到一个警察的强暴。她还亲口告诉她后来的女仆,自己在少女时代曾经生了一个婴儿,在监护人的逼迫下才把孩子送给了别人……然而人们往往发现这些故事在时间和地点等方面漏洞百出、相互矛盾,有的故事甚至与最初的描述大相径庭。就说梦露自己说的她被非礼甚至强暴,并生下一个婴儿的说法,人们很难相信这是实情。因为她曾对一个朋友称,她是在14岁左右生的那个孩子,而对另一个朋友,则又说是她在跟第一个丈夫多尔蒂离婚以后才分娩的。其实梦露非常清楚自己家族的精神病史,她曾经向她的密友倾吐过自己心中的秘密,她说“把一个孩子带到世上对这个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而她对女仆讲述的那一段14岁怀孕产子的故事时,正是她与第三任丈夫阿瑟·米勒结婚后第二次流产之时。也许,她不过是为了表明自己是有生育能力的:“瞧啊,莉娜,我能怀上孩子!”因为此时,她已经多次流产,不能生育了。梦露的心理医生格林森认为,她有一种“受虐待的幻觉”。曾于1954年为梦露代笔撰写自传的作家本·赫克特也说:“很难搞清楚梦露什么时候在编故事,什么时候在说真话……我倒并不认为她是在故意欺骗我,她实在是个幻想家”。一些接触过她的人也认为,梦露是在用“合成的事实与自我陶醉的幻想”打造出自己的公众形象。但无论如何,我们是能够原谅她的这种行为的,因为,她太需要爱和关怀了。她所得到的,比她失去的少了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