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旅生涯初露锋芒(1)

军旅生涯初露锋芒(1)

华盛顿全名: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尊称:国父生卒:1732222~17991214任期:1789430~179734出身:种植园主学历:小学职业:军人、政治家党派:无宗教:圣公会职务:大陆军总司令、州议员夫人:玛莎·丹德里奇子女:无名言:由于剑是维护我们自由的最后手段,一旦这些自由得到确立,就应该首先将它放在一旁。先例是危险的东西,因此,政府之缰绳得由一只坚定的手执掌,而对宪法的每一次违背都必须遭到谴责,如果宪法存在什么缺陷,那就加以修正,但不能加以践踏。注:本书出身的含义略同于国内,指传主父亲的身份;职务指最有代表性的及就任总统前的最后职务;夫人一律用结婚前的父姓;尊称、别号、绰号、著作等没有的项目,则不列出。1732年2月22日,乔治·华盛顿出生于弗吉尼亚。这个家族的第一代美洲移民约翰·华盛顿是个贫困潦倒的冒险家,他于1675年自英国来到弗吉尼亚。乔治的父亲奥古斯丁·华盛顿结了两次婚,第一次婚姻给他留下了两个儿子,第二次留下了五个,其中乔治年龄最长。乔治11岁时,父亲就去世了,父亲把他那份不大的家产大部分留给了乔治的两个异母兄长,他家居住的渡口农庄传给了乔治和他的母亲。他的母亲玛丽·鲍尔·华盛顿对乔治有着强烈的独占性的感情,父亲死后,乔治成为母亲和弟弟妹妹的主要依靠。华盛顿家原打算让乔治像父亲和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一样到英国上学,但父亲的去世使这一计划落空。因此,华盛顿所受的全部教育也不过今天的小学程度而已。当时英国为了远征西班牙在西印度群岛的卡塔赫纳据点,在美洲殖民地征募了一团士兵编入正规军中。乔治的同父异母哥哥劳伦斯当上了美洲团的军官。乔治对军事的热忱也被哥哥激发起来。在他家附近,有一处贝尔沃庄园,这是英格兰著名的费尔得克斯家族的美洲总部所在地,这个家族在弗吉尼亚有着显赫的地位,劳伦斯是这个家族的女婿。费尔得克斯勋爵有猎狐的癖好,年轻的乔治作为一个天才的纵狗猎狐骑手,很快就得到勋爵的赏识,勋爵本拟将他送进英国海军,由于乔治母亲坚决反对而作罢。后来,费尔得克斯家族让他参加勘测家族领地。在边远森林的探险经历中,华盛顿学习了勘测技术,并与印第安人打交道,也挣了一些钱。那时他才16岁。18岁时,他买下了他的第一批地产。劳伦斯死后,乔治便着手谋求哥哥的职位。20岁时,他谋得了少校军衔,负责训练当地志愿民兵队。当时,英法两国间进行着一场冷战。俄亥俄流域是两家相互争夺的地区:法国自加拿大南下,英国则越过阿勒格尼山出击。这里是印第安人居住区。英国驻弗吉尼亚代理总督罗伯特·丁威迪受英王乔治二世敕令,派遣华盛顿为使者穿过丛林去探明法国人的位置和意图。华盛顿历尽艰辛,带回了法国人要占领俄亥俄流域的消息。丁威迪遂派人到俄亥俄河岔口修建要塞,并组建了一支300人的军队,21岁的华盛顿被任命为指挥官。此时,华盛顿已晋升为中校,但无论政治上还是军事上,他均无力应付所面临的局势。他奉命率军增援将受法军进犯的要塞,但却不懂得英法之间并未正式宣战,轻率地袭击了法国的使团,并打死了使节,使英国在外交上十分被动。1754年7月,法军向华盛顿的部队发起了进攻,华盛顿遭到失败,但法国人却提出谈判要求,华盛顿稀里糊涂地在一份无异于投降书的文件上签了字,使英国国王因此被烙上了侵略者的印记。结果,华盛顿的部队被解散,华盛顿也退伍了。然而,在华盛顿的故乡弗吉尼亚,人们却把他作为英雄欢呼,人们认为他以大无畏的气概激励起那支小部队去抵挡优势敌军,并打了场胜仗。1754年12月,华盛顿从劳伦斯的遗孀手中租下芒特弗农农庄,当起了种植园主。英法虽未正式宣战,但纠纷却日渐增多。1755年3月,爱德华·布雷多克少将率领两个英**团来到亚历山德里亚。这支正规军的操练和装备使华盛顿大开眼界,同时他自己也获得布雷多克的赏识,成为英军司令部的一名参谋人员。在一次惨烈的战斗中,不善于丛林作战的英国正规军被与法军结盟的印第安人打垮,华盛顿主张由他率地方部队进入林间游击,遭到布雷多克拒绝。部队死伤惨重,布雷多克受重伤后死去,华盛顿英勇作战但毫发无损,率领残部突围而出。在同胞们的心目中,华盛顿又一次成了败绩中的英雄,他的大名飞出了弗吉尼亚的疆界,传遍了整个大陆。英军在俄亥俄荒原上吃够了苦头,他们把弗吉尼亚以西的地区拱手让给了法国人及其印第安盟友,把他们在美洲的军事行动进一步向北推进。弗吉尼亚议会决定组建自己的军队,建制1200~2000人不等。22岁的华盛顿被推举为“弗吉尼亚军团上校,全弗吉尼亚武装部队总司令”。他希望亲自任命军官,亲自操办粮秣装备;议会也乐得撂担子,把所有军事事务交给华盛顿一手独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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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全传:平步青云的人生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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