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早恋(1)

4. 早恋(1)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城市里高中的学生是不把早恋当回事的,“不当回事”并非是不在乎,轻看的意思,而是,“早恋”对于他们这些高中的学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已经不以为然了;他们不会因为班里的某男生和某女生“好”就私底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早恋在他们看来,是再正常不过了。他们是随着一个越来越开放的环境成长的,见识多端,他们可以不用走出国门,只在电脑上一做点击,就可以知道全世界的时尚气象;他们稚嫩的脑袋里装进了领先的潮流和各种新鲜的概念,“早恋”这个名词在他们看来早就是一个已经过时的词语了;他们谈恋爱也是正常的恋爱,像所有被人们认为“正常”的恋爱一样,是正常的时节,正常的行为,“恋爱”的同学可以光明正大地双双出现;互相公开相称“男朋友”或“女朋友”;他(她)们在日记中可以坦白地表达自己的恋爱心情,不是遮遮掩掩的;在家长面前一不做,二不休地敢于承认,还有点骄傲;在他们这里已经不说“早恋”了,“早恋”对于这些现代的学生们说来,显得多么土里土气啊!但是,在几年前的八十年代末,尤其是在兰州,这里比不上北京、上海等一类开放发达的城市,观念与城市发展相同并进。这里,在中学校园中,“早恋”不仅是一个敏感的词语,也是被注重的词语,“恋”一定要挂上一个“早”字。“早”本身具有的一种特殊语意,已经不言而明地赋予了“早恋”是个特别的行为,“特别”永远是要和关注连在一起的;“特别”也是为数不多的,让人以此可以议论不休的。在那时期,同学们划分“早恋”的标准十分简单,他们只要看到班里的一对男女生常在一起,就认定了他们是早恋者,早恋者们的“早恋”既被他们认可,也被他们否定。他们不知道那男女生在一起谈些什么,却要主观地冠以他们在早恋,他们乐意用“早恋”来定论那对男女生,有点自己强迫自己的意思。“早恋”可以让他们有话题,说起来就没够,自娱得很;在谈论“早恋者”们的时候,他们却又要杞人忧天,替他们设想最后的结局,他们否认早恋的可靠性,认为“早恋”是有头没有尾的事,结果永远是死路一条。而“早恋者”们为了避免同学们的指手画脚,表现的都是比较谨慎,尽量做到不让同学们看出来他们的早恋,比如:上学来的时候,快到了校门口,他们就要分开,一前一后拉开距离;放学后,一个前脚迈出教室,一个后脚跟出,离远校门后,才在老地方会合。但是,时间长了,他们有规律的一前一后的凑巧,就会被同学们看出个一二来,大家心知肚明,嘴上却不敢瞎嚷嚷,毕竟是没有得力的“原由”。但是,在1989年的那一年,在一所中学门前,在黄昏后,几乎天天可以看到一对男女生并肩从校门内走出,他们大大方方的,一点也不避讳的样子。女生是高挑的,男生的个子更高,比女生高出近一个头来,这对身高,看起来就足以扎眼了,比外形的组合更加轰动的是:男生是大名鼎鼎的余力兢,女生就是漂亮的刘青。余力兢和刘青是在高中时,才被分进一个班的。初中时,他们一个在二班,一个在一班,那时,余力兢有名,谁都知道;虽然余力兢不知道刘青,却是“认识”她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做广播操或者开会等需要全校列队的场合,正好是一班的女生队列挨着二班的男生队列。刘青和余力兢都是高个,都排在各自队列的最后,像同桌一样,等于是挨着的了,可以说他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机会很多。在那种场合,刘青总是喜欢瞟几眼有名的余力兢,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冲着他的名气和突出的身高,有点新奇。起初,余力兢总是目不斜视地,严肃而骄傲的样子,后来,他像刘青一样,也总爱向刘青瞟几眼,是有点本能和无聊的。碰巧的时候,两人的目光同时瞟在一起,那是很尴尬的,他们都显出不自然的样子,忙低下头或者假装去看向别处。余力兢虽然很有名,他的样子却是通过“瞟”的积累才看清楚的:他皮肤较黑,头发乌黑,宽下巴,大眼睛,嘴巴厚厚的,在那时刘青的眼中,他是有点像农民的孩子,有点粗糙的,她心里想:他一定属于那种“大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学习一定是一般的。正如她的猜测,余力兢的学习一般般,按成绩是分不到A.文班的,能够进来,完全是以他的“特长”而特别批准的。在A.文班,余力兢和刘青都是坐在最后一排,他们不在同组,在他们中间隔了一个组。他们离得近,却彼此难以说话;他们分别都是与全班的同学说过话了,唯有他们相互还在沉默,这种障碍其实是缘自他们过早的“目光交流”,好像是在他们的心理隐藏了某种情愫,一经开口,就会暴露了秘密似的,他们只好继续以目光交流。随着目光交流的多次积累,像是某一事实被认定了一样,两个人的心理产生了某种不同于其他同学的异样感觉,这种感觉是不谋而合的,这使他们心动,他们不懂恋爱,只有心跳,这心跳足以满足他们年少渴望新奇的心灵;他们的需求是迷离的,也是单纯的。这种单一独特的交流方式,他们不厌其烦地维持了一年,一年后,他们终于向前跨出了一个大步,将哑巴式的沉默甩在了身后。那是高二的第一学期,一天,下午放学后,余力兢拎着书包来到刘青的座位前,顺手将一个纸疙瘩放在刘青的眼前,什么也没说,就出了教室,他的那种极尽隐蔽的形态,很像电影里的地下党在敌区偷偷给同志输送机密,刘青是半天才明白过来的。刘青将纸疙瘩拿到桌子底下,悄悄地打开。纸疙瘩不是简单揉成一团的,是一层层精心包叠出来的,像一个没有头的纸刺猬,周围满是鼓起的纸尖角。余力兢的手艺让刘青感到一惊,她想他的手怎么会这么巧呢,他叠得如此精细,可见是用心良苦的,里面一定写了让她“心跳”的话。字条上写着:刘青,今天看我们踢球吧,一定!!话语是平常的,但是,有了两个惊叹号就不同一般了,“!”意味的是强调。每天下午放学后,余力兢都要与足球队的队员们玩足球,这是同学们众所周知的。刘青本身不懂足球,也不太喜欢足球的,但是,从与余力兢有了“心理接触”后,她不由对足球有了一种特殊的敏感,只要有机会,她总是暗暗注意着余力兢在球场上的样子,无论他是踢,还是守,在刘青的眼中,他的动作形态尽显果敢,是有魅力的,很吸引她,如果不是要与秦中梅一路回家,她每天都会悄然留下,透过窗口观看一会儿场上的余力兢。但是,她无法找到一个可以单独留下的合适理由,她自然不能让秦中梅知道她的“私心”;她很希望常常有自己学校做主场的足球比赛,那样,她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站在那里尽情看“余力兢”了。那时,全班乃至全校都会组织观赛,学生们组成声势浩大的球迷队伍,为主队加油!刘青班的同学更显高昂,因为场上的队长是余力兢,他们骄傲得很。余力兢的字条给了她“胆”,她决定去看他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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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九十年代少女闯荡社会的故事――落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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