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谢谢你……」
「说什么呢?是我谢谢你才对。谢谢你,当初没有拿走我身上的财物就让我暴尸荒野;谢谢你带我到这里,让我可以在你身边。」
好大胆的告白,不过对象是他,她不会吝啬的。「寨主之事,我以后不会再提,如果少主再来,我会想办法回绝的。」
她已经明白了,是他娘亲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的缘故,他才不愿接下寨主之位,任何人都可以怪他手握大樯却态度轻率,迟迟不肯接下重任,唯独她不行。
「那小鬼只是觉得累,偶尔发发牢骚,真要去做还是能做好的。对了,说到财物——」童九歌把怀中娇躯调整坐姿,让她背对他,一手取来带回来的包袱,放在她膝上打开,「这些是我当初从你身上拿走的衣服和财物,我卖给了当铺,这几天我去了一趟,把它们赎了回来。」
「你是什么意思?」若若愣住了,莫名好想扁人。
她有说过强行回想……好吧,就是随便想想脑袋也会止不住的疼痛。
他是知道的,先前光是金镯就叫她苦恼无比,结果他还要在她面前摊开这么一大堆东西,想要她疼上加疼?
「还记不记得我说过我们成亲一事?」
「记得呀。」可后来他没再提了,她以为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呢。
「看着这些东西,你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他所谓的想法是?
若若照他的提示低头瞅了一眼,包袱里有茜红衣裙一套、绣鞋一双、长命锁一个、银镯一双、银足錬一条、软玉一块;衣裳质地很好很柔软,绣鞋上的刺绣好美好精细,长命锁、银镯、银炼和软玉全是上等材质,并且雕工细腻。要是没有弄丢那只金镯,此刻它应该是一同躺在这儿,却没有一样能明显指出她的身分来历,至于他所谓的想法,她是半点也没有看出来。
「对不起,我真的是……」她实在不懂他想表达什么。
想说转身看他,这样至少能让歉意看起来诚恳一些,可他偏不让她那么做。
隔着衣裳,背部瞬间感受到一片体温,那是他贴了上来,以暖厚的胸膛紧贴,圈抱住她,双手置于她的小腹,带有很浓烈的占有意味。
「你是有钱人家的千金,一定是,面前这堆玩意儿已经足够证明一切,它们看起来好贵重。」贵重到险些令他望而却步。「我知道我这么说很矛盾,我曾说过我不想在我仍是山贼的时候娶妻,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娘子成为山贼的女人。
可是我想要你,这个想法不曾改变,而你是千金大小姐,对我来说,你真的好遥速,好像一个不留神松了手,你就会永远离我而去。」
他想要她,不管自己是否有那样的发言在先;他在她的身分前停步,暗示她能有更好的将来。
他……好傻,傻得叫她无可奈何。
若若闭上发烫的眼睛,没让里头开始汇聚累积的晶透液体泛出眼眶。
好不容易止住那股情绪,她用力移开他的手,从他膝上跳下来,连摸一下包楸里面的物品都不曾,随手将东西包好打上结,打开一旁的柜子丢进去,关门,上锁。
抽走插在锁孔里的铜制钥匙,她走回来塞进他怀里,用微红的眼眸瞅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只要那个山贼是你,我就不介意成为山贼的女人,因为在最初的最初,你就是我睁眼时的唯一记忆——」
若若和童九歌的亲事很简单。
嫁裳和吉服是女人们帮忙赶制的,成亲当天,迎亲、敬茶一类的繁文缛节全数省略,他们对着天、对着月亮拜了天地,剩下的就是与山寨里的人一块儿笑闹吃喝。
嫁给童九歌八成是世上最轻松的事情,他既不用她相夫教子,更不需要她贤良淑德,他们的相处方式、日常作息一切如常,唯一有所变化的,就是他们在彼此身边,以丈夫和妻子的身分。
不过也就是与往常一样没什么不同,今日若若经过厨房才会听见某件令人震惊的大事——
「咦?这是九爷的午膳吧?怎么还有一碗药?他身体不舒服吗?」
响午时分的厨房一如既往忙得不可开交,女人们才把食物分配妥当,蓦然发现奇异之处。
「哦,那个啊,不是给九爷的,是给九爷昨天带回来的那位姑娘的。」
「是说那个昏迷不醒的姑娘吧?我知道、我知道!听说九爷昨儿个回到山寨,把那姑娘安顿好了之后就一直陪在她身旁寸步不离呢!」
若若把这些话一字不漏地听进耳里,她没有立刻上前询问清楚状况,因为女人们的三言两语仍未结束,况且她们有说只是「听说」。
「一直都陪在那姑娘身边没离开过?不、不是吧?!难道九爷他……」
「谁知道呢?男人嘛,在外面做了什么女人又不知道,三心两意被蛊惑了,觉得家花不比路边的野花香的情况总是有的嘛!」
「天!我还以为九爷很专情的呢,之前寨子里的姑娘一个都瞧不上眼,好不容易来了个若若……唉,可惜了,若若看着很安静很乖巧,事事都愿意帮忙,人真的挺好的呢,长得又漂亮……」
突然被称赞了呢。旁听的若若感到不好意思。
「喂喂,别聊了、别聊了!忙死了忙死了,那边那几盒搞错了啦……还有给看守寨门口那些男人的是这些……」
「哎哟,九爷那边我不顺路,太远了啦,待会有没有人能帮忙端过去呀?」
乒乒乓乓,叽哩呱啦。
女人们忙着分配膳食,场面看起来很是混乱。
见有人需要帮忙,又想去看看被口水攻击成负心汉的九爷是真是假,若若走进厨房,端起属于童九歌的那份膳食,问道:「九爷的膳食要送去哪里?」
「东边那排空屋子,右边数起来第二间!」
回话的人连看都没有看若若一眼,自然没发现走进来的正是她们谈论对象的其中一个。
趁着没人注意到自己,若若赶紧赶往现场「捉奸」。
按照指示找到目的地,在里面传来应允声后推门进入,一眼看去,房间不大,布置简单而且干净,该被她抓着痛哭指骂的当事人背对她坐在床前,而造成方才那一连串不可靠传闰的正主儿则昏睡在那张简陋木榻上。
「东西放下,你去忙吧。」
今天好似她碰上的人都好忙。
童九歌丢下一句,连扭头看看来人是谁都不曾,注意力始终放在面前那位紫衣姑娘身上。
这种情况让她说一句:「是的,好,小的告退了。」她自认办不到,干脆端起那碗黒漆漆的药汁走向他,看他会如何反应。
「这位姑娘是九爷救回来的吗?」
「是啊。」
「九爷与她相识?」
「不认识。」
「那,九爷是对这位姑娘一见倾心?」
不认识,却紧握住人家一只玉荑?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对她有那么一丁点的好感?」童九歌语气变得好坏,而且坏到极点,因为他已经他娘的极度不耐烦。
今天送饭的怎么跟昨晚的不同,没嚷嚷着这边平时没人住还太远太麻烦,放下东西就快快退散,反而留下来啰啰嗦嗦?
今天来的人嗓音细细小小、温温弱弱,好像还有点熟悉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