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开始(1)
1982年10月,中央委任我为中国政府特使,参加中苏政治磋商。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重要而又极富挑战性的使命。苏联政府特使,也是我的谈判对手,就是那位伊利切夫。作为主管非洲事务的苏联外交部副部长,伊利切夫从未主管过中国事务,但却同乔冠华、韩念龙、余湛、王幼平四位中国副外长先后进行过长达十年的中苏边界和中苏国家关系谈判,被苏联外交界视为谈判高手。第一轮磋商于1982年10月5日开始在北京举行。我们一开始就对磋商做了长期较量的思想准备。遵照小平同志关于同苏联打交道弯转得不要太急,不要急于求成,太急了会为苏所用的指示和十二大报告所阐明的对苏原则立场和政策,我们拟定了此次磋商的方针,即立足战略全局,坚持原则立场,着重提出要求苏联认真做些事,停止支持越南侵略柬埔寨,促使越南从柬埔寨撤军。同时,在策略上,举起改善两国关系和维护中苏两国人民友谊的旗帜,以保持磋商的渠道。第一轮磋商进行了半个月,从5日开始到21日结束,共举行了六次会议。谈判中,我抓住消除“三大障碍”问题不放,指出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的根本途径在于双方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做一些事情,以消除妨碍发展两国关系的严重障碍。障碍消除了,通向正常化的道路就畅通了。沿着这条道路前进,就可望逐步恢复两国之间的睦邻友好。伊利切夫则反复重申改善两国关系的愿望,但对我们所提出的“三大障碍”,则尽力回避,拼命反驳。苏方的论点也主要有三个:一是指责中方为磋商设置“先决条件”;二是提出中苏关系正常化,应当“不损害第三国利益”;三是宣称苏方“从不威胁中国”。他一再建议共同制定苏中关系基础文件,先就促进经贸、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关系的改善和发展达成协议。针对伊利切夫把中方提出消除障碍称之为是“先决条件”,我指出,不存在什么先决条件。我们提出来希望讨论的某些问题,不是先决条件。如果事先确定哪些问题可以提出讨论,而另外一些问题不能讨论,这在客观上等于设置了先决条件。在磋商过程中,对所有问题进行无拘束的讨论,正是没有先决条件的表现。针对苏方所主张的“不损害第三国利益的正常化”,我告诉伊利切夫,中方提出来讨论的一些问题不是有损而是有利于苏方所说的第三国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改善我们同这些国家的关系。苏联特使在第一次发言中提到,中国和苏联是两个大国,中苏两国的关系会影响到亚洲和世界的局势。那么,在磋商中是会涉及第三国的。问题在于,是有损于这些国家的利益,不利于改善同这些国家的关系,还是有利于这些国家的利益,有利于改善同这些国家的关系呢?我进一步指出,只讲改善中苏关系不应损害第三国显然是不全面的,作为一个原则,我们主张不损害所有第三国利益。对于苏方宣称从不威胁中国,我指出,苏联在中苏边境、在我们共同的邻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驻扎大量军队,把那么多用现代化武器装备起来的军队摆到我们面前,我们当然感到了实实在在的威胁和严重不安。我特别就消除“三大障碍”从何入手问题做了重点阐述。我说,我国领导人在我们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列举了妨碍中苏关系正常化的一些障碍。消除这些障碍不是一下子可以做到的。我们认为,首先从解决越南从柬埔寨撤军问题做起,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这是因为:第一,从这里入手是至关重要的。坦率地说,越南在苏联的支持下派军队占领柬埔寨,不仅给柬埔寨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给越南人民带来了不应有的痛苦和牺牲,使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安宁遭到了战火的破坏,而且加重了中国的不安全感,使本来恶化了的中苏关系变得更加紧张、尖锐和复杂,为中苏两国关系的正常化设置了新的严重障碍。尽快解决越南从柬埔寨撤军问题,是维护东南亚和平与安全的急迫需要,是实现中苏两国关系正常化的一个关键性步骤。第二,从这里入手也是比较现实可行的。众所周知,苏联在印度支那地区所做的不光是支持越南出兵柬埔寨这样一件事情。苏联方面想来应该注意到,我们没有苛求苏方,现在我们所提出的仅仅是要苏联运用自己的影响促使越南从柬埔寨撤出军队。在这里,不存在苏联自己撤出一兵一卒的问题,也没有涉及别的东西,虽然我们完全可以要求苏联方面做些别的事情。中国方面这种合情合理的主张,应当能够得到苏联方面的积极响应。人们也都清楚,苏联拥有促使越南从柬埔寨撤军的能力和手段。如果苏联方面冷静地权衡利弊,具有远见,做出政治决断,并采取必要措施,问题并不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