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桑永无终结(3)

沧桑永无终结(3)

其实,丁玲应该还有更内在更直接的原因,这就是她一再对人提到的对沈从文笔调趣味的不满。她是一个政治性极强的人,但她同时是一个女人,一个步入暮年的女人。女人,特别是到了这种年纪的女人,很难赞同将自己的私生活毫无掩饰地公开,更何况她认为有许多是“编造”的故事。丁玲读《记丁玲》时对这些内容的反感,绝对更甚于其他方面。严文井回忆,1980年他看到丁玲的文章之后,有一次去看丁玲,就对她说:“人家那么可怜,你何必再捎上一笔呢?”丁玲听后马上激动地说:“你可不知道,他写我们三个人睡一个被窝。”(1990年4月16日与本文作者的谈话)仔细读《记丁玲》,书中并没有写三人“同居共眠”的文字。早在30年代沈从文写《记胡也频》之前,文坛就有这样的传言,沈从文本人当时就斥之为谣言。丁玲对这样的说法深恶痛绝,并将罪责归于沈从文,显然是潜在心理的作用。沈从文谈到他们三个人的生活时,历来采取“同住”的说法。在写《记胡也频》时,沈从文就这样写过:在银闸一个公寓里,我们是住过同一公寓的,在景山东街一个住宅里,我们也住在同一公寓里,到后在汉园公寓,仍然又同住在那个公寓的楼上。丁玲说她是第一次看到《记丁玲》,但《记胡也频》发表于1931年,她是早已看过,她当时并没有就“同住”的说法提出异议。所以,凌宇这样说:“同住”并非“同居”,二者的区别,在汉语的习惯用法里,应当是明确无误的。“同住”二字引起的一些海内外人士的疑问,大约是受了有关传闻的影响,企图从当事人那里寻找佐证的一种联想。沈从文用不着以有意的含糊来混淆视听,以损害丁玲的名誉,至少贬损别人的同时也脏污自己,即便对沈从文自己,也不是什么聪明之举。丁玲在“同住”二字上产生的未曾明言的惊讶,似乎同她直到80年代才读到《记丁玲》一书时的整体心境有关。其实,早在1931年,她就看过有着同样提法的《记胡也频》。由于时间过去了50年,她大约是早已忘却了。在对严文井说“他写我们三个人睡一个被窝”时,丁玲对沈从文一定有着深深的误解。这误解如今永远只能是误解了。丁玲对《记丁玲》的另外一个不满,是认为书中“全是谎言”。这显然是激愤之辞。沈从文当年创作这部作品时,说过它有时像小说,但“所记则多可征信”。晚年他仍然认为是真实可信的。如今,将书中叙述的一切一一加以证实,显然不可能了。就是对丁玲在该书上所做的批语一一作一论证也几乎是不可能的。特别是沈从文和丁玲对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事情各持一端,后人又该确信谁是谁非?譬如,沈从文写到胡也频“最喜欢在人说话中间说话”,丁玲则说胡也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在别人说话时,他常保持沉默”。沈从文说当年写作《记胡也频》之前,曾写信征求过丁玲的意见,而且还引用了丁玲的回信内容。可是丁玲晚年则说“事先我根本不知道”。沈从文说这本书连载之后交出版社出版是丁玲在上海一手经办的(沈当时在北京),丁玲则明确说“我未经手!”(以上均转引自陈漱渝《干涸的清泉》)一个个针锋相对的说法,只会困扰业已出现的和仍将出现的“好事者”。但是,有些史料却会使人们觉得丁玲的指责难以令人信服。譬如她对沈从文对她父亲的描写的批评。沈从文关于丁的父亲有这样大段的描写:她的爸爸是个很有公子风度的人物,性格极好,洒脱大方,辛亥以前曾一度留学日本,按照当时风气,所学的自然是政治经济。回国后却似乎因为眼见到革命一来,由平民成为伟人的虽然不少,但由伟人地位而被别人把头割下的也很多很多。世乱方亟,不如坐以待时,这留学生因此就在安福家乡住下,并不作事。这人生平极其爱马,且极喜欢健壮的骏马,但驾驭辔纵之术并非所长,故把马买来时,就只为新的马匹,配上精美的鞍辔,派遣一个年轻的马夫,在前牵着,向城外官道上走去,自己则短装紧裹,手里拿了一条柔皮马鞭,在后边远远跟随,他的行为只在娱乐,行为中就有可爱的天真。把马牵到城外时,见有什么陌生人对于马匹加了些称赞的,他就同这个人来谈话,若这个人对于辔纵驰逐尚有些知识,他就请人上马试试。有时谈得十分投机,且见这个人对于这马匹十分称赏,他便提议把这马贬价出让。有时那骑马人决无能力购置一匹良驹,他便强迫把自己马匹赠给这个陌生的路人,以为事情皆极平常,毫不稀奇。丁玲认为这些描写是夸大的、虚假的。她的批语是:夸大了,哪里有这样傻人。我父亲固然有些公子气,大方洒脱,但他的家境也不是随便可以强迫别人接受他的马匹的。(转引自陈漱渝《干涸的清泉》)沈从文是否任意虚构呢?由袁良骏编写、丁玲、陈明审定的《丁玲生平年表》中,是这样概括介绍丁玲父亲的:“父名蒋浴岚,……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世家子弟,曾行医散药,造福乡里。”沈从文的描写,显然与“挥金如土”相吻合。姚蓬子也写过丁玲的父亲,同样是突出其洒脱挥霍的特点。他写到:在灯底下,她常常和我讲到她的家庭里的故事。她讲到父亲怎样爱讲究,爱漂亮,每天辫子梳得光光的,辫线自然也是最时兴的货色了。他的性格是最洒脱的,喜欢挥霍,不会管理家务,对于金钱从来不曾有过盘算和计较。有一次,他在外边看到别人骑着马儿过去,很羡慕他姿态,觉得非常的好看。于是出了重金,差人上外地去买回许多白马,每匹都给配上白缎子的绣花马鞍。时候正在春天,遍野都绿着嫩草。他邀请了许多邻居,各骑上马背,放到一片大草坪上去。但自己又是不会骑马的。只好背着一条光滑的长辫,站在草坪边,眼看白马的蹄子在绿草上奔驰着,心里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我们的朋友丁玲》)姚蓬子的文章写于1933年底,与沈从文写《记丁玲女士》几乎同时。他们一个在上海,一个在青岛,而且又是政见、文艺观点不同的人,不可能相互商量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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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解读沈从文与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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