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 工 王(3)
终于有一次几乎就让工人们盼出头了——国内某公司意欲接手改变
“三二三”厂的命运了。意向书已签订了。消息不胫而走,已经沸沸扬扬地传开了。
工会主席已经向车间主任们下
“毛毛雨”了,说不久将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重大选择了……但后来摸清了对方们的牌路——他们并不诚心改变
“三二三”厂的命运。他们的动念在于据说国家将会贴补的三千多万
“企业破产安置费”。一旦三千多万到手,他们便宣布
“三二三”厂破产,用一千多万打发工人们回家,余下的一千多万,岂非得来全不费工夫么?
正所谓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险些既成事实,上一次空前大当,工人们一怒之下,揍了那些
“机关算尽太聪明”的家伙们一顿,并烧毁了他们的一辆
“凌志”。他们想告,想要求赔车,但惹恼的不是三十名三百名工人,而是三千多名工人。
这个数字使他们畏惧,没敢告……经历了那一件事,领导也罢,工人也罢,似乎全都明白了——他们的厂不是俊俏媳妇,没人愿娶。
县里自是没有魄力接受的。两亿多元欠款,县里若接收了,猴年马月才能替厂里还清啊!
省里也没一家企业或集团公司有胆量染指
“三二三”厂。除了两亿多元欠款,还有三千多工人转产后的再就业问题呐,还有四千多退休工人的劳保福利问题呢,还有工人子女的就读问题呢。
“三二三”厂是企业社会化的一个典型。好事多磨。现在,厂终于
“嫁”出去了。用词更恰当地说,是卖出去了,卖给香港富商了。合同一年前就签毕了,并且公证了,具有了法律性质。
前几天,香港富商派全权代表来正式接收工厂了。而直到前几天,章华勋才明白,按照那合同,全厂四十岁以下的工人,只有百分之五十经过严格考核,方能重新被招募为合同工。
其余百分之五十的工人,只有一个选择——领取几个月的辞退金,回家另谋出路。
而四十岁以上的工人,照顾性保留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八十得领辞退金回家。
也就是说,全厂三千多人中,将有半数以上陷入失业困境。这合同是前任厂长签的。
当时人们皆因厂终于被
“嫁”出去了而高兴,仿佛人人自己都是
“老大难”女子,终于被
“嫁”出去了一样庆幸,一样喜出望外。所以也就没谁真正关心那合同的详细内容。
前任厂长签完那一份合同不久,香港方面就汇来了一笔款,于是全厂工人都补发了工资。
那一天一些年轻的工人们,放了鞭炮,扭起了秧歌。这之后不久,前任厂长调到省里当什么厅的副厅长去了,还带走了几个人,都是了解合同内容的人。
从此,那合同就在保险柜里存放着,没谁再去多想它,连新任厂长章华勋也不曾多想到它,更不曾打开保险柜看它。
他认为,自己这个新任厂长,事实上只不过是一位过渡厂长,而过渡时期又是很短的。
香港人一来,自己将这个厂一交接清楚,自己这个厂长也就等于自行的废黜,连自己的去留或任用,都将听香港新厂主的安排,他哪里还有那种打开保险柜取出合同文本细看的好奇心……他是在收到一份电传后才命秘书取出合同文本的。
那是一份很普通的电传,文字极短,通告全权代表何日到达而已。他看那合同文本时心理很特殊,似乎有几分不情愿,有几分被迫,似乎与自己的命运紧密相关,又似乎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对这个厂有深厚的感情,却对自己的去留持无所谓的态度。儿子已经上大学了,学费全由岳父母包管了。
岳父母都是离休的师级干部,他们只有一个女儿。儿子的大学和岳父母安度晚年的干休所在同一城市,使他们夫妻俩简直半点儿都不必为儿子操什么心。
至于他自己,他的几名当
“总裁”当
“董事长”的大学同窗,已向他发来了又郑重又诚挚的邀请信,希望他去助他们
“一臂之力”,当位副经理什么的,许下的月薪也是很可观很令他满意的。
何况,他这位厂长,并非上级红头文件正式委任的。厂都将不厂了,还委任的什么厂长呢?
说得体面点儿,是
“代理”厂长。说得不敬,其实不过是短期的
“维持会长”。在这个厂还没被接收前,总得有个人临时维持着不是?不能叫人家来接收一盘散沙无首人群吧?
但他看过那份合同后,震惊极了。呆坐了半天,接连吸了三支烟,仍缓不过神儿来。
一半还多的工人明摆着将要面临失业呀!他妈的怎么能这么卖厂!这不是卖厂,已经意味着是出卖一千几百名工人弟兄的最根本利益了呀!
他妈的这样的人怎么还能升官呢?走时还受到许多工人们自发的欢送,工人们还依依不舍千恩万谢。
他恨得七窍生烟。如果对方正在他面前,他定会一个大嘴巴子狠狠地扇过去。
他又将那合同文本锁进了保险柜,没敢将他看到的内容向任何人透露。
如果合同的两个百分数被工人们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愤怒起来的工人们,也许会变成三千头愤怒的狮子吧?
从那一天起,他没再睡过一个踏实觉。从那一天起,他觉得他肩上担起了一份责任。
他想他章华勋,要为工人弟兄们的根本利益义正词严地向港商的全权代表提出修改合同的建议。
不错,使合同生效的是法,但在这个国家里,与法同在的,总该还有点儿良心吧?
三千多几代工人并不情愿是包袱呀!他们平均拿一百七十多元的月薪,每月干的可绝不是只值一百七十多元的活呀!
说他们是包袱,太昧良心了吧?就算他们是沉重的不知该往哪儿甩的包袱,那么又是谁将他们变成了包袱的呢?
往小了说还不是这个厂吗?往大了说还不是这个国家吗?还不是这个国家将他们牢牢地死死地几十年如一日一代代按住在这个厂里的吗?
历史事实是,谁如果进了这个厂穿上了这个厂的工作服,那就等于是在无期限的生死契约上按了手印画了押,若想活着离开这个厂,几乎是痴心妄想。
都说当年的知青返城难,成了这个厂的工人再想离开这个厂,绝不比当年的知青想返城容易。
他章华勋当年就曾因企图调离这个厂,不但受到了大会小会的批判帮助,还险险乎被开除党籍……这种时候,是一个人最需要与别人商议的时候,也是需要党委作出理性的
“集体决定”的时候,但章华勋却不知该去与谁商议。老书记已经离休,回原籍去了。
一位副书记在那份合同以后调走了。另一位副书记便是他自己。还有三四位党委成员,章华勋认为他们的嘴巴又都不够严谨。
与他们商议的结果,无非有两种可能——或者真情泄漏,全厂义愤填膺,闹静坐请愿,闹示威游行,闹集体上访,最终将合同闹成废纸一张拉倒。
或者他们藉口合同已签,厂已实际上易主,党委已没有存在的意义,不肯和他一起作出什么决定。
因为道理是那么的简单——不管作出的是怎样的决定,谁一旦参与了意见,谁就将对那决定负担起一切责任。
请愿、上访的责任,谁肯与他分担呢?将合同闹成废纸一张的责任,谁肯与他分担呢?
这种时候,谁还有那么许多责任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