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魔症(一)

语言魔症(一)

别人问王蒙是不是忘记了维吾尔语,王蒙用地道的维吾尔语和维吾尔语方式回答说,一类东西是从一只耳朵里听进去,又从另一只耳朵里飞走了的;还有一类东西是从朵耳里听进去,从此溶进了血液,再也不忘记。我学的维吾尔语是第二种。我对于语言的选择相当计较,只接受熟悉的、喜欢的,而王蒙却不同,他兼收并蓄。王蒙喜欢说他的家乡话,自认为那是一种介于山东与天津之间的有包容性的方言。听与说都十分有味道。每逢遇见“老乡”,都是他交流家乡话的最好时机。王蒙原籍河北南皮县,其实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但说起家乡话来比土生土长的南皮人还地道。每次聊天,都从家乡大名人张之洞说起;接下来哪里有个桥,桥边的碱地;当地的民间歌谣……直到别人夸他“真是无所不知”。也难怪他对家乡有那么深的感情。他两岁多就跟着母亲,与姐姐妹妹一起,从北京回到家乡——沧州。他的母亲是沧州人,那里离南皮很近。他在沧州生活了三四年,直到上小学才回到北京。据说,四岁前的生活对人的一生有关键性的影响。直到现在他举手投足,都有意无意地流露出河北乡下的某些影响来。说起来很有趣,在我还是学生时,我已经认识了王蒙。理性告诫我,此时不宜谈恋爱,很长一段时期我徘徊不安、惶惑焦虑,但是只要一拿起电话话筒,听到从另一端传来:“喂!是我,王蒙!你有空吗?今天我们可以在北海见个面吗?……”我的烦恼就会悄悄消退,呼吸也顺畅了。他跟我说的是普通话,听起来音色很好,醇厚、深沉、文雅。他约我出去会面,我实在无法说“不”!有一天,王蒙约我去他家,我才坐在那里,就听见他跟家人说的全是沧州话。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那种口音,乍一听很不习惯,觉得王蒙忽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们结婚以后,最初和他母亲住在一个院门内,他们仍然用沧州话对话,说起来眉飞色舞,有时我简直听不懂,忽然觉得他不是那个我所认识的王蒙,他和我的距离是那么远,把我一个人冷落在一边,仿佛我是一个局外人,一个陌生人。今天看起来,我的这种想法是不恰当的:一是我逐渐深入了解了他;二是回想起来,我对口音的感觉过于排他了,那是很不好的——我在山西上大学上了四年,可至今连一句山西话也不会说——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优点。1984年,王蒙回老家一趟,看到河北省的县志里,有对他们家史的一段记载。无疑,他的根就在那里。而且,他还在县志里意外地发现了一首民谣,他用地道的南皮话,一遍一遍地朗读:羊巴巴蛋,用脚搓,我是你兄弟,你是我哥。打壶酒,咱俩喝。喝醉了,打老婆。打死老婆怎么过?有钱的再说个,没钱的,背着个鼓子唱秧歌。这首民谣给了王蒙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家乡太贫穷太封闭太不现代了。他在小说《活动变人形》中详细写到了这首民谣,他自己也常常用家乡话诉说。此后,王蒙多次提到是他的父亲王锦第先生毅然离开家乡,到北京来上大学。走出“龙堂”村(王蒙祖上故家的所在地),是王锦第先生的历史性贡献,没有上一代人走出来,就没有今天的王蒙,过去他认为父亲一生一事无成,其实是不公正的。一天,我们五岁的外孙子来福,听了姥爷的民谣,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非要跟姥爷学。这种突如其来的好事,姥爷是最乐。其他孙子只要听到爷爷用南皮话说民谣,捂着耳朵就跑,边跑边说:太难听了,太难听了,爷爷,您别让我们受刺激行不行?只有来福,有点像姥爷,喜欢学习各种语言。他上的是双语教学幼儿园,教他英语的是外籍老师。来福在家时常拿腔拿调的说英语,跟奶奶在小店铺买零食,他用英语问多少钱,店员愣到那里,不知所云。只好由奶奶当翻译。来福跟姥爷来这一套正合适。羊巴巴蛋用脚搓——来福一句一句的跟姥爷学。教他两三遍就会了。来福高兴地说:明天上幼儿园我教给小朋友说。结果枉费心机,没有一个人爱学。来福的运气还算好,一次在清东陵,朋友的聚会上,来福跑到每个餐桌前主动表演,有声有色地用地道的南皮话大说民谣,羊巴巴蛋用脚搓——结果被在场的老文物局长张德勤爷爷大加赞赏。张爷爷一直追着来福学,很快也学会了,来福很得意,终于有了惟一的一位优秀学生。王蒙不单喜欢说家乡话,他对各种语言——不管是外国语还是国内各种地方方言——都有极大的兴趣。1958年我上了山西太原工学院,当年寒假回来时,他问我:“怎么样?跟我说几句山西话吧。”我目瞪口呆,一句也说不上来。后来他去了两回太原,对他们说话的字眼和音调特别感兴趣。他想跟当地人搭上话,因我校的师生大部分也不是本地人,所以他就拉着我去商店。那里的售货员基本上是本地人,满口的山西话,细听起来很有意思。近几年,我们常到各地去旅行。一次在河南,听到商店里的几个售货员小姐聊天,王蒙听得入了迷,不肯离去。他说,过去以为河南话怔怔憧憧,发音挺生硬,想不到女孩子们可以说得这么嗲。到了湖南、四川,他又说湖南、四川话真好听。遇到红线女唱粤剧,他虽然一个字也听不懂,却对粤语铿锵有力的劲儿赞不绝口,如醉如痴。此后,我们一道去了许多地方,他的确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到了新疆,他对维吾尔语言有着特别浓厚的兴趣。他自然有他的理论,什么多会一种语言,会多一双眼睛,多一对耳朵,多一扇窗口,学会了维吾尔语会更好地与当地的少数民族打成一片,会更好地入乡随俗……我不能否定他的理论,但是他的特点是理论能化成血肉,能化成自身的喜爱、兴趣,那劲头是无与伦比的。从他对语言的热情上可以看出他对生活、对新鲜事物与新鲜经验的热爱,可以看出他的求知热情和走到哪儿学到哪儿的精神,还有博闻强识的能力。他特别善于从生活实践中学习,高中只读了半年多,算得上自学成才,无师自通。回到北京后,没有那么多机会说维吾尔语,他也要创造机会:一是交往了一大批在北京工作的维吾尔人,像歌唱家迪里拜尔、舞蹈家阿依图拉及他的丈夫吾斯曼,以及哈萨克小说家艾克拜尔米基提……在与他们的交往、交谈中,他尽量用维吾尔语,其实这些朋友的汉语水平很高,但是王蒙不会放弃用维语的机会。二是不分场合,只要是维吾尔人,如饭店的服务员、街上小摊贩卖烤羊肉串的,王蒙就凑上去跟人搭话。即使在最近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我们去才开张的维吾尔白玫瑰餐厅,想吃烤羊肉及大半斤(即一大盘拉面)。刚坐在那里,王蒙就把餐厅经理叫来,津津有味地用维吾尔语问人家来北京多少时间了,开张以来的情况,大师傅是从哪里请的以及羊肉的来源,自我陶醉地介绍自己也是从新疆来的……我看那位经理大概头天没睡好觉,或是正在盘算那盘烤羊腿的价格究竟怎样算才合适,反正人家没有听进去,也无心搭话,王蒙在那里纯粹是自作多情。我在一旁看着可笑,王蒙却没觉察,那时他还不够欣赏自己的。当人们问到王蒙是不是忘记了维吾尔语的时候,王蒙就用地道的维吾尔语和维吾尔方式回答说,一类东西是从一只耳朵里听进去,又从另一只耳朵里飞走了的;还有一类东西是从耳朵里听进去,从此溶进了血液,再也不忘的,我学的维吾尔语是第二种,不是第一种。他的话会引起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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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拾琐碎生活片断:我的先生王蒙(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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