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法律远离现实

为何法律远离现实

已经拥有博士学位、专门从事法律研究的孙秀君教授说:“中国经济现在处于半计划、半市场状态,这种非完全规则状态使得过于精明的人反而难以生存。到北大向经济界的人士学习交流,意义重大。”法律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又决定法律的存在形式,市场经济决定一种法律形式,计划经济体制又需要另一种法律形式。从事法律的人更需要知道经济的发展和走向。中国社会处于转型阶段,许多经济现象历史上都没有先例。一个从事法律的人面对经济案例做出决策时,具有相当的挑战,有时眼睁睁地看着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被善于钻空子的人巧妙地绕开而达到他们的目的。亚当·斯密写的《国富论》中谈到一只看不见的手,孙秀君当时读到并不理解。与企业界、经济界人士面对面交流后才知道政府和市场间的关系就是靠这只手来运作的。也许连亚当·斯密也没有想到,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只手的运作方式竟然是这个样子。特别是在权力经济中,这只手的微妙简直到了极致。中国关于人权的法律、关于经济的法律很多,但是真正用在经济上的不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立法人士如果长年坐在办公室里就很少知道社会上的人们在做什么。脱离市场、脱离老百姓的法律当然也就不实用了。走进商学院和那些每天与经济打交道的同学交流,你与现实的距离一下就拉近了。这样的发现对未来制定合理、现实、健全的法规,使之有效地为市场和社会服务,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至于问到国家公务员与企业人士有何不一样,企业人士是讲实战效率和成果的,而国家公务员更看重的是自己在管理上有何成绩,机关里党政分开的效果很难体现。目前对中国最重要还是稳定,如果没有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政治稳定与经济稳定并不存在矛盾,矛盾的是作为公务员更看重的是政绩的表现方式-企业主要领导看的是经济发展,普通公务员看的则是上司而不是经济发展。他们不得不为职位的变化而忙着工作,而不是考虑经济动态的大方向。如何围绕着国家利益而不是领导利益,踏实地工作和执行决策,这对经济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公务员不考虑大众的利益。许多人非常愿意走到群众中去,但做不到。他们也处在困境中,因为是领导决定自己的前途,而不是本人。做公务员的使命感深深埋藏在心灵深处:心里想着使命感,眼睛看着领导的脸色,这也是法制不健全的一种表现。我们一直在倡导市场经济,那现在是在搞市场政治,还是在搞市场经济?许多国企发展不下去,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目前中国是市场经济,还是权力经济?改制的过程中,是否因为你是朋友就给你好处,不是朋友就让你自己去承担风险?很多好的企业改制后改到了个人手里,让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为亿万富翁。那些效益不好的企业,由于某种关系成为国家的负债,然后再来一个“债转股”,后果就由全民承担了。对谁负责?由谁负责?追究谁的责任?在40万字的《决策法学》中,孙秀君有详细论述,他一再强调:一定要建立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机制,不能存在超越法律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言必行,行必果”。“必须有人承担因为自己的职位和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所做的不负责任的话,就什么都敢做;如果杀人不偿命,天下就会大乱。很多领导人在其位不谋其事,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党和政府的决策都应该是为人民大众谋福利的,**人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有些人却不能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民众做事情,口口声声称人民为‘老百姓’。一定要为权力主体设立决策责任-法律上的责任,才能有效地实现党的宗旨。为何要写这样的书?因为发现很多领导人什么事情都敢做……所以希望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这本书传递出对法律与责任的理念。”这是孙秀君发出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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