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不是妖他妈的(1)
周星驰的经典电影《大话西游》曾一度风靡全国,其中嗦的唐僧的几句台词,比如“人是人他妈的,妖是妖他妈的……”
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
我并不想与全中国的《大话西游》迷们作对,只是想指出一点,唐僧关于妖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妖指的是指妖精,在西方一般叫精灵,就像电影《鬼马小精灵》、《仲夏夜之梦》里的那些小东西。
影片中的精灵,虽然有很多行事介乎正邪之间,但形象都还比较可爱。
而中国的妖精,主要指物之精华,也就是修炼水平比较高、有了点本事的东东(包括动物、植物甚至桌椅板凳等日常用品),而且水平的修炼全靠自己主观努力,基本上没有世袭制。
也就是说,妖精一般是没有父母的。
就拿孙悟空来举例吧,《西游记》上说: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
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
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
上有九窍八孔,按九宫八卦。
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
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
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
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
这里讲得很清楚,孙悟空不过是一块吸取日月之精华的石头孕育而成的,虽然有点小能耐,但说到出身,不但和金蝉长老转世的唐僧没法比,就连他的师弟猪八戒和沙僧,也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将军转世,比起石猴的地位,那可高出不是一点。
妖精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信仰方面最有特色的一部分,它是自然崇拜的延续。
古人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成有灵魂的,看成活物;活物只要修炼时间长了,当然会成精,孟子说得好:“人皆可以为尧舜”
既然人能够成为圣人,物为什么不可以成精呢?在古人眼里,精灵是无处不在的。
《庄子·达生》上说: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
瞧吧,山川湖泊以至门前屋后,到处都有精灵出没。
有本好玩的古书叫做《白泽图》,介绍了很多精灵,比《庄子》说得细,也更有趣。
下面列举一些:干涸的沼泽地里,时间长了就会生出一种奇怪的小人,名字叫庆忌。
庆忌身高四寸,穿着黄衫、戴着黄帽子,骑着小马驹奔来奔去,只要能喊出他的名字,他就会听你的话,下水为你去捕鱼。
木之精叫做彭侯,长得像条黑狗,没有尾巴,可以杀了吃掉。
玉之精叫做岱委,长得像美女,穿着黑衣,只要用桃木匕首刺她,并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
水之精叫做罔象,长得像个小孩,黑皮肤,红眼睛,大耳朵,长爪子,也可以抓来吃了。
坟墓之精叫做狼鬼,喜欢向人挑衅,用桃木做的箭射他,并且脱下鞋子和他搏斗,肯定能抓住他。
……妖精固然很多,但是“妖不胜德”
,在儒生们看来,虽然草、木、鸟、兽都有性有灵,但是人得性之正而鸟兽得性之偏,鸟兽的灵渺小而人的灵广大;妖精先天就不如人,修炼的水平再高,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
一般情况下,人类对于抓住的精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杀掉,丝毫不考虑他们的修炼如何辛苦。
孔子可能是中国最早吃妖精的人。
据说孔子在春秋各国狼狈奔走时,曾经遇到一个怪物,子路与他斗了很久,发现是条九尺长的鲤鱼。
众人惊惧,倒是孔老二胆大,说:“世上的万物,活得久了,往往要成精。
这种怪物,杀了就杀了,也没什么稀奇”
于是孔门七十二弟子就分吃了这条超级至尊鲤鱼精,个个吃得神清气爽,怀才不遇的郁闷一扫而空。
既然圣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忌讳,吃起妖精来,个个都是争先恐后。
至于官府,为了维护“民之父母”
的窗口形象,虽然不主张吃妖精,但遵循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
的教导,也根本没把妖精当一回事。
春秋时,有一种叫作“爰居”
的海鸟聚集在鲁国都城的东门外,三天没有散去,当时执掌鲁国政权的臧文仲是个没主意的人,马上下令国人都来祭祀海鸟。
展禽(就是那位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劝道:“祭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咱们的宪法上说要‘慎制祀’,不是什么玩意儿都有资格吃冷猪肉的。
能给国家立功的,得过奖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这些才有资格上祭祀名单。
几只海鸟对国家、社会毫无贡献,怎么受得起我们这样有身分的人叩头呢?”
不仅如此,在周代,还专门有一些官员收拾妖精,《周礼》中就记载了这么几条:庶氏,掌除毒蛊,以攻说之、嘉草攻之。
凡驱蛊,则令之、比之。
(《秋官司寇·庶氏》)壶涿氏,掌除水虫。
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
若欲杀其神,则以牡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
(《秋官司寇·壶涿氏》)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
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
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秋官司寇·庭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