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和妈妈(4)
尽管安娜从未承认过,但毫无疑问切斯特是她心目中最喜欢的孩子。母亲深爱这个情人节后出生的孩子,除了尼米兹少年老成、深明大义的品质之外,还因为他是她的长子,也可能因为她曾经爱过他的父亲,而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又如此短促。无论如何,这是母亲和儿子都能体会到的某种感情。尼米兹出生时,母亲称他为“我的圣瓦伦丁孩子”。这也是她去世前的最后一句话。1925年,尼米兹在太平洋演习现场接到母亲病危的消息,他立刻乘飞机、轮船及时赶到母亲的病榻前。母亲看到心爱的儿子归来,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在诀别人世的最后一刻,她低声说:“我知道我的圣瓦伦丁孩子会来看我的。”尼米兹渐渐长大,他更加注重体谅和帮助母亲,尽管母亲从未要求他这样做,尽管母亲总是乐天安命地承担各种生活重任。安娜·尼米兹于1890年圣诞节第二次结婚,丈夫是在马萨诸塞获得大学学位归来的尼米兹的亲叔叔威廉·尼米兹,尼米兹不用改姓就有了一位新父亲。当时尼米兹只有6岁,安娜29岁,仍然是镇上风韵犹存的美女。可惜的是安娜的第二次婚姻又很不幸。威廉·尼米兹是尼米兹家中惟一受过大学教育的孩子,也是当时弗雷德里克斯堡最有学问的人,他曾在马萨诸塞州的一所大学学习工程技术。但是,威廉毕业后回到弗雷德里克斯堡,他在大学里学的东西在小镇上全然派不上用场,只能把时间打发在市区,到处看看正在动工的简单建筑,要不就与旅馆里的客人闲聊天。查尔斯后悔花这么大笔钱送儿子上大学,他经常说:“上帝啊,我从商店买衣服给这孩子穿,送他去学习,想让他学会怎样才能生活得更好,可是这样做反倒毁掉了一个好水手的前途。”怀才不遇的威廉整日无所事事,查尔斯老人希望儿子与安娜的婚姻能使他重新振作起对生活的信心,然而,结果并不像他期望的那样,儿子的际遇似乎并无多大改变。最后,还是威廉的姐姐帮助他跳出了失业队伍。姐姐让他到得克萨斯州克维尔市圣查尔斯旅店去当经理,这家旅店是她婚后拥有的家产。这样一来,威廉便带领安娜和小尼米兹从相距25英里的弗雷德里克斯堡,搬到靠近瓜达卢佩河的克维尔市。圣查尔斯旅店是一所凌乱的两层楼白色木板建筑,只比一个装修了门面的供膳寄宿处大一点儿,客人多是农牧场主、来往的商贩和来得克萨斯山区休养地疗养肺结核的病号。威廉依然难改过去吊儿郎当的习性,他经常坐在门口与客人聊天或是到处闲逛,惟一派上专业用场的事情是义务帮助设计克维尔市商业区的人行道。安娜除了做饭、监厨和指使一两个佣人清扫、整理房间以外,实际上担负了管理旅店的大部分工作。“这是上帝的旨意。”安娜常用这句话来宽解自己疲惫的心情,并且尽量在孩子面前表现出积极乐观的精神。安娜与威廉生了两个孩子,1895年生了女儿多拉,两年后又生了儿子奥托。多拉和尼米兹年龄相差10岁,兄妹之间却异常亲密。多年以后,正是多拉对尼米兹的正确评价,才使他没有离开海军。当尼米兹离家上学时,奥托才3岁,所以他们不常见面。后来奥托也考上了海军军官学院。刚搬到克维尔时,切斯特感到并不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幸福,他学会了随遇而安。这显然是受了妈妈的“这是上帝旨意”的人生哲学的影响,他尽量不把圣查尔斯与轮船旅馆相比,但无意中总是会比一比的,因为他在夏天和圣诞节前后都回弗雷德里克斯堡去旅行,在那里他对一切都感到满意。安娜·尼米兹鼓励儿子尽可能地到野外去玩,多锻炼身体。在克维尔和弗雷德里克斯堡附近地区都是旷野,不仅小猎物很多,而且清澈的河流,还是个钓鱼的好地方,这里还有许多鹿和火鸡。查尔斯爷爷经常带着切斯特和他的朋友去野营旅行,他们坐的马车有帆布篷顶,可以躲雨,也免得动物来抢他们的食品。正是在一次郊游中,切斯特第一次尝到响尾蛇的味道。那次,爷爷告诉他们说:“你们离开的这会儿我抓了一条鱼,把它切成许多小块,用油煎得黄黄的。”当他们吃完了,告诉爷爷这鱼多么好吃时,他向他们泄露了秘密。他说:“我并不是跟你们开玩笑,要作弄你们。你们可能总有一天要吃响尾蛇的,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吃响尾蛇没有什么害处。”“响尾蛇很像美洲鳗,你去航海可能得吃美洲鳗,吃点也没有害处,它像响尾蛇一样,样子难看但好吃,所以你们早一点发现这个问题是有好处的。”切斯特承认响尾蛇味道好,但对爷爷的这种想法不以为然。他确信,如果事先知道那是响尾蛇,他是不会去吃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以后也不会再去尝。亨克姥爷的大牧场在弗雷德里克斯堡附近,那里有许多响尾蛇。切斯特和他的朋友们在夏天帮姥爷的牧场捆干草时,草堆里常常会有很多响尾蛇,他们一点也不怕,曾用草耙杀过好几百条,蛇皮虽可做皮带,但草耙齿在这些爬虫身上戳了许多洞,所以没有必要留下。孩子们把蛇切断后也不留下,只是把它们用绳子穿成一串,挂在一根长电线上吓唬小孩。尼米兹在克维尔的新家是无法与爷爷的轮船旅馆相比的。准确地说,尼米兹与当地来自牧场主家庭的小同伴比较,是个穷小子,但他似乎并不抱怨,也绝没有自卑感或不安全感。家境的贫寒使他较早地体会到生存的艰辛,他意识到必须用辛勤的劳作来帮助母亲独自支撑的家庭。从8岁开始,他便在舅舅经营的肉店里做送肉的工作,每星期挣1美元,除此之外,还能够得到一些当地人不怎么吃的牛肝和做汤的骨头,尼米兹将钱和物品全部交给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