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社会主义计算(下)
社会主义计算论战分为两个阶段。在十年后的一篇评论中,哈耶克指出,“20年代是米塞斯跟社会主义者进行这场论战。30年代我到英国后,我意识到,我几乎完全没有注意这场论战,于是我就编辑了一本文集。20年代是米塞斯出战,30年代则由我出战。”[7]
哈耶克编辑的《集体主义经济计划》(1937)一书的副标题为《对社会主义的可能性的批评性研究》,这本书对于哈耶克从经济理论研究转向政治哲学研究,起了主要作用。数十年后,一个采访他的人问到他为何会转向“政治哲学问题”研究时,哈耶克回忆说,这一转向“实际上是从我编辑这本论述集体主义经济计划的书开始的,而最初之所以产生编辑这本书的想法,仅仅是由于我发现,一些在欧洲大陆已经众所周知的新的深刻见解,尚没有传进英语世界。我不得不在这本书的导言和结语中解释欧洲大陆的这一新进展,结果非常有意思,我也不仅搞起了政治哲学,而且分析起了经济学中的方法论方面的错误观念,在我看来,正是这种错误观念导致了某些天真的结论,‘不管怎样,市场能做到的,我们可以想得更完善’。”[8]他放弃了专业经济学,因为他“对半哲学性的政策问题——即经济与政治结构的互动——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9]
他之所以从经济学理论转向其他研究领域,也是因为他认识到,他视为理所当然的诸多前提,其实远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他的一个主要论点是,如果一个社会的规则和法律能使个人利用他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追求自己的目的,而毋须每个人统一追求由某个集中的权威决定的计划,则该社会从经济上说就是有效率的。哈耶克最早在1933年就任伦敦经济学院教职的致辞《经济学思想的趋势》中部分阐述这一思想的。他在这篇致辞中说,“大部分人仍然有一种错误的印象,以为既然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是我们自己的行为的产物,那么,依赖于他们的一切东西就都是他们可以刻意操纵的对象”;“个人在社会中的努力最后实现了协调,但这并不是刻意计划的产物”;人们也过于乐观地“相信,一个地方,如果无人发号施令,必然会陷入混乱,因而,如果要改进现有的状况,就一定需要深思熟虑的计划;我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这种想法是我们对现有制度没有充分理解的结果。”[10]
在《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中,哈耶克批驳了我们有可能从单独一个点上管理一个技术发达的社会的想法。相反,哈耶克强调了自生秩序(尽管他当时还没有使用这一术语)的观念,政府的恰当目标应当是保证个人能够尽可能充分地以自己觉得最合适的方式利用其知识和才能。
他相信,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就不可能有进步。企图要求社会所有成员按照一个人或某些人的指令生活,从而操纵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活动,这种企图必将阻碍那种可以实现物质和技术进步的社会秩序的生成。法律——即规则——应当高于具体某个人的命令。私有产权则是这种秩序的根本。
他反驳社会主义的论证基本上是确凿的。他认为,“可以利用的资源在不同用途中间的分配是一个经济问题,既是个人面临的难题,也是[指令计划中的]社会所面临的大难题”[11]。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所缺乏的,正是“价值的标准”[12]。
在《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中,哈耶克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在指令经济中,如何能作出不确定的投资决策?他指出,“具有风险的、甚至纯粹的投机性活动,[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即使进步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通常所说的‘浪费’,但如果从总体上看,这样做的收益大于损失,是否值得去做?”[13]那么,在指令经济中,根据什么标准作出相当不确定的投资决策?
米塞斯和哈耶克在批评社会主义时,都考虑到了激励问题。不过对于两个人来说,社会主义下的激励问题都不是他们关注的首要问题,尽管在米塞斯看来,这个问题要重要一些。米塞斯写道,“在排斥了私人的物质利益之后,人就失去了动力”[14]。在哈耶克看来,“问题在于,决策和责任是否可以完全放心地交到既非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也与他们所管理的该财产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那些人手里?”[15]
哈耶克在《集体主义计划经济》一书中强调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源在企业之间不断地转移,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同样是有益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从效率较低的企业家手中转移到效率较高的企业家手中,是通过前者蒙受亏损而后者获得赢利这种机制实现的。谁有资格拿资源去进行冒险,他能获得多少资源,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等到他成功地获得并掌握这些资源后才能揭晓。”[16]在市场经济中,谁是最适合于管理资源的人,取决于谁能创造最高利润。创造了利润的人掌握着管理更多资源的财力。
在资本主义体制中,面临着谁是最适合于管理资源的人的问题,而在社会主义体制下,这同样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哈耶克形成的无人指挥的社会演进观的本质。能够创造最多利润的人,未必能够对经济进步的道理说出个子丑寅卯,他们是用实际行动决定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他们可以支配更多资源。哈耶克认为,“市场社会主义”——即试图把社会主义与竞争性市场融合起来——“不过是件赝品而已”[17]。
哈耶克坚定地相信,社会主义作为集体主义的一种形态,完全不可能配置商品。如果社会想达到某种比较体面的生活水平,就不能——而不是不可能——让政府控制生产资料。“集中控制全部经济活动,是一项在现代生活的复杂环境下根本无法理性地解决的任务。”[18]
社会主义既是一种的理论,也是一种伦理理论。哈耶克从经济学角度对社会主义的反驳,与其说是认为社会主义从规范上说是不可取的,不如说是认为,它在实际中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