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盛云集的男友在N城,三小时车程,学生证半价的次数用完了,云集就向别人借,结果全宿舍的学生证上都涂满了A—N的字样,记载了云集每一次的相聚与别离。单程是她高中时的学长,总是将过去的考卷借给她,一大叠,都是高分,他那样的优秀,考上了著名的N大。他在信上说,希望一年后可以重逢。她填了N大,但差了两分,落到了A大,哭了整整三天,迟迟不肯去注册。他说,米兰·昆德拉有句名言,间或相见,恋情才持久。她信了,信他们的感情不会因为时空而稀释,不会因为无法朝朝暮暮而心生他念。总会售完即止,总会清空,总会是这样,当一方还捂在心口,另一方已弃如敝履,即使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亦有输赢之别,鲜见皆大欢喜不偏不倚的和局。他们曾经热烈相爱,电话诉衷肠,说不尽道不完的甜言蜜语,像一切恋爱那样,有天荒有地老,有山盟有海誓,可歌可泣,生死相许。她坐火车去看他,他早早地便等了,只嫌时间过得太慢。他们紧紧拥抱,荡气回肠,在公车上,手握在一起,看N城夜灯初上。他为着她的缘故,在校外租了房子,因为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所以做了三份家教。那是他们第一个家,最后一个。简陋的,狭小的,幸福却四溢。她拿着烹饪书,做他爱吃的菜,他从背后搂着她,下巴抵在她的脖子里,暖融融,是暖的,他的唇。窗外是某个小学的操场,红色的土,跑道用白色粉末铺就。小孩的声音就像麻雀一样,夹杂着体育老师清亮的哨声。他们是要一个小孩的,之前,当然会结婚,一毕业她就会来N城。关于未来便这样设计。她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会背弃她,有朝一日,他们曾经的恩爱如书页翻过,成一桩悲伤往事。N城在若干年前有一场屠杀,城市有一种苍茫的底色。曾碧樱是四人中最早结婚的一个,毕业两个月后就与赵平喜结良缘了。是斯憔做的伴娘,婚礼很盛大,碧樱穿着低领的白色婚纱,满足地笑了。是她喜欢赵平,她的喜欢出于现实的考虑。碧樱在恋爱前就将赵平的一切探明,他是A城本地人,独子,家里有两套房子,碧樱暗想,既然是两套房子,便无须与长辈同住。赵平父母都有工作,以后退休也有养老金,不会成为小辈的负担。大二时,赵平生日,邀请一帮同学去家里吃长寿面。良久穿着黑色紧身衣,太阳镜架在前额,嘴涂成了紫色,趿着拖鞋,露出艳红的脚趾。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薯条,一边按着遥控器不停换台。在一干人中,赵母惟独记住了她。因为良久打碎了一套水晶玻璃杯中的一个,使之不复完整。更可气的是,她并没有做出歉意的表示,皱着眉头走开了两步,赵平急忙去拿簸箕收拾残局。碧樱在次年赵平生日时,送的礼物便是一套同样款式的水晶玻璃杯,并且将旧的那套装进盒子里,封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