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详红楼梦(13)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
红楼梦"
,此回蒋玉菡的汗巾还是绿色的,明义"
题红楼梦"
诗中称为"
绿云绡。
一七五四本始有"
茜香罗"
这名色──茜草是大红的染料。
此回回目"
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
,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回内也修改了两次换系汗巾的颜色。
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
情赠绿云绡"
,对"
红麝串"
更工整。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都是从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
此回回前总批第一段该是一七五四本新写的,下一段"
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
则是保留的早本旧批。
前五回内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
总批说汗巾事件与红麝串写在一回内,是因为后文有袭人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这是附会曲解或缠夹。
此回不过预言袭人嫁蒋玉菡,当时并不预备写他们夫妇俩供养宝玉宝钗。
被袭人接回去香花供养,宝玉于感激之余,想必比狱神庙茜雪红玉的美人恩更不是味,不过以他与袭人关系之深,也都谈不上这些了。
但是宝玉出家也未必与这无关。
出家是离开蒋家,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
到底还是一半为了袭人做和尚。
最后把宝钗托了给她,也不枉宝钗一向是她的一个知己"
花袭人有始有终"
这一回改写过,在那"
五六稿"
内,被借阅者遗失。
袭人之去没有改写,百回"
红楼梦"
中有,作者逝后五六年还在,但是终于没保存下来。
在我总觉得这是最痛心的损失,因为自从第一个早本起就有袭人之去,是后部唯一没改动过的主要情节,屹然不移,可以称为此书的一个核心。
袭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独往独来的一面。
总结上述,第三十一回回目有"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而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显然未与任何人同偕白首"
风月宝鉴"
收入此书后,书中始有太虚幻境。
那回目是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冲突。
八十回本内只有第十四回给秦氏送殡的名单上有卫若兰。
秦可卿来自"
风月宝鉴。
显然是收并"
风月宝鉴"
后才有卫若兰这人物。
当时已有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预言湘云早寡,因此自有卫若兰以来,就是写他早卒"
白首双星"
回目只能是指宝玉湘云。
添写卫若兰后,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为"
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
(全抄本),终于还是保存原来的回目,另加卫若兰射圃文字,里面若兰佩戴的金麒麟是宝玉原有的那只,使麒麟的预兆应在他身上,而忽略了他未与湘云同偕白首,仍旧与回目不合。
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
庚、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宝玉二次悟禅机:"
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坠落无成也"
,又批黛玉说他作的偈"
无甚关系"
:"
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
……可知宝玉不能悟也"
这口气是初看此书,还没看完。
第一个早本结局没有出家。
与湘云偕老的就是第一个早本"
石头记"
指石上刻的记录,因此初名"
石头记"
时已有楔子。
但是空空道人一节是后添的。
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录"
石头记"
后,为了保存"
情僧录"
书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
情僧如果双关兼指宝玉,也是书名已改"
情僧录"
后。
初名"
石头记"
时宝玉没做和尚。
楔子里空空道人一节内提起"
石头记"
,下注"
本名"
,因为当时书名已改。
但是卷首自述中,"
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句内"
石头记"
下并没有批注"
本名"
,可见这位批者批书时还没有此句。
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因此自述一节末句关于贾雨村即"
假语村言"
也是后加的──添写这两个人物后,需要解释二人命名由来。
而且最初只有楔子,此后冠以自述;楔子内此书像天书一样的出现,没有作者,与作者自述合看,有混乱之感,所以在此处说明是"
借通灵(玉)之说"
来写自传──在这阶段,此书自视为自传性小说。
畸笏把这段自述收入"
凡例"
,删去"
借通灵之说"
句,因为与楔子隔开,二者之间的矛盾不需要解释了。
甄士隐梦游太虚,太虚幻境来自"
风月宝鉴"
,因此添写甄士隐贾雨村时,"
风月宝鉴"
已收入此书。
贾家出事是由于贾雨村丢官,被连累。
此外还有贾赦侵占古扇案,宁府又是肇事的祸首,甄家抄没时又秘密寄存财物。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贾家因代隐匿财产获罪,但是并没抄家。
一七五四本起,才用甄家抄家作贾家抄家的预兆。
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宝玉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
这八回的内容都是第一个早本还没有的,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
贾家最初只有贾政一房,所以第一个早本没有贾赦与宁府。
又没有贾雨村,没有甄家──没有书中一切获罪的伏线,可见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传说有"
旧本"
,其实有十种之多。
内有七部续书,两三个早本,其一写宝玉娶湘云,晚年贫极,显然就是与湘云偕老的第一个早本。
这第一个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种续书里,内中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都写宝玉穷途末路重逢北静王。
书中有北静王的五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原本不会有重逢北静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
此本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端方本又据以改写程本。
三六桥本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但是参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后情节。
第六十三回内元还是个王妃。
三六桥本写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见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因此"
杏元"
封号不犯元妃的讳。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
回内省亲,早本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不能觐见。
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宝玉年龄──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里面还比今本大两岁,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写省亲宝玉觐见一节,保留的原文一律称元春为贾妃,新句都用元妃。
可见初改皇妃时只称贾妃,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号,与第一个早本的"
杏元"
封号相距一二十年,因此"
元"
字重复。
有个八十回"
旧本"
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为止。
如果是别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节礼的暗示代撰,这该是八十回后的事,不必去改写前八十回。
看来也是个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销售。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以至于宝钗容貌的描写与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
写第二十八回时书中还没有迎春,所以宝玉称凤姐"
二姐姐"
──跟着贾琏行二。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来自极早的早本。
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迹象。
但是迎春不会起先是贾政的女儿,因为宝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而迎春倘是庶出,与惜春同是丧母而不同母,贾政姬妾太多,与他的个性不合。
所以迎春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