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会议后面对康生的恶意“栽赃”(3)
7月21日晚,我陪同李立三夫妇先去青岛,住居庸关路10号别墅,目的是在那里等候他的两个孩子的到来。8月初,英娜、雅兰放暑假后到达青岛,适逢8月5日发生了美国轰炸越南的北部湾事件,国际形势顿时紧张起来。李立三滞留青岛,未再前行,8月28日返回北京。
回北京后,李立三又要我向公安局外侨科询问,回答说已转报公安部了,还没有得到公安部的批准。李立三感到不安,怕发生变故,9月7日,又给陈毅写了一封信,再次向老朋友求助。信的全文如下:
陈毅同志:
有一个问题,希望得到你的帮助和指示。
李莎于七月二十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外侨科写了申请书,请求加入中国国籍。据说,市公安局已向公安部请示,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得到一定的答复。现将李莎的申请书抄上一份,请你考虑,可否通知有关机关,早一点审查和解决李莎加入中国国籍的问题。望示知。
敬礼!
李立三
(1964年)九月七日
给陈毅的信送出不久,我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外侨科的通知,要我去那里为李莎办理加入中国国籍的正式手续。从此,李莎就正式成为中国公民。
但是,在办理李莎加入中国国籍的手续时,北京市公安局外侨科还是不收李莎的苏联护照。我把护照带回向李立三作了汇报,他要我放在保险柜里。
1966年6月底,我从河北省宣化县搞“四清”工作的农村回到北京。代理我工作的梁柱对我说,前两天李立三还说要打长途电话叫你回来,现在你回来了正好。我见到李立三时,他说,北京外国语学院有人反映,李莎虽然加入了中国国籍,但她的苏联护照还没有交,而且还拿出去使用。意思是说,李莎加入中国国籍是假的。李立三要我为他作证:(1)李莎要交出护照,是市公安局不收;(2)在加入中国国籍后,李莎的护照一直在我的保险柜里,没有拿出去使用过。我把护照从保险柜取出后,李立三对我和梁柱说:再保存这个护照没有什么用处了,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他提出,由我们三个人当面把护照销毁,然后共同写出一个书面证明给外语学院。当时,我不同意这样做,主张把护照送到外语学院党委去,放在李莎的人事档案里。大家都同意这样办。
第二天,我同李莎一起到了北京外国语学院,找到俄语系党总支负责人,向她说明了护照没有交出和保管的情况。那位女同志说,这个问题已经搞清楚了,没有再问护照的事情,把护照收下了。护照风波得以平息。
但是,事实是无情的。李莎虽然办理了加入中国国籍的一切合法手续,已名副其实地是一个中国人了,却永远也改变不了她是俄罗斯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的身份。在形而上学十分猖獗的年代,李立三始终没有能够逃脱由于他与一个外国女人结婚、生活所带来的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