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雪峰遭公开批判(1)
1954年,李希凡和蓝翎两人合作写出了一篇对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的批评文章:《关于〈红楼梦〉研究及其他》。他们都是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来京工作的。文章完稿后,先托人投到《文艺报》,没有消息后又寄给了母校的校刊《文史哲》。9月,《文史哲》刊登了。这本来是学术研究上的一场正常的争论,但是,由于人为的政治化随即上演成为一场政治上的批判运动。
这年9月,**通过**的推荐读到了这篇文章,就让**转告《人民日报》转载。“文革”期间“中国作家协会革命造反团”、“新北大公社文艺批判战斗团”联合编辑,在1967年5月出版的《文艺战线上两条路线斗争大事记(1949——1966)》)有这样的记载:
九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同志亲自到《人民日报》编辑部,找来周扬、邓拓、林默涵、邵荃麟、冯雪峰、何其芳等人,说明**很重视这篇文章。她提出《人民日报》应该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对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批判。周扬、邓拓一伙竟然以“小人物的文章”、“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种种理由,拒绝在《人民日报》转载,只允许在《文艺报》转载,竟敢公然抗拒**的指示,保护资产阶级“权威”。
虽然这个材料中提到,让《文艺报》转载此文而且后来也的确转载了,但是,这其中还有一个反复的过程,即先确定在《人民日报》转载,后来又改为让《文艺报》转载的。这一过程,被文学史研究者所忽略,因而有必要在这里提一下。
首先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这次会议周扬并未参加,参加者是胡乔木。当年在中宣部工作的黎之回忆说:“她(指**——引者)当即在人民日报社召集胡乔木、邓拓、林默涵、林淡秋等人开会(主管文艺的周扬未参加),建议转载李、蓝的文章。会上胡乔木等人提出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这是学《真理报》。斯大林时期《真理报》只作结论,不许讨论)。会上大家的一致意见交《文艺报》转载。由林默涵通知冯雪峰,快些转载。”
我认为黎之的回忆是对的。“文化大革命”中的这个大事记中之所以不点胡乔木而点周扬,大概是当时对胡只是“冷冻”而并没有要批判的意思。而周扬已成为“死老虎”,多加点“罪状”也无关系。但是,黎之说在这次会议上,就决定在《文艺报》而不是《人民日报》上转载李、蓝的文章,从现在披露的材料来看,恐怕还不能这么说。
作为这篇文章的作者之一的蓝翎,在回忆录《龙卷风》一书中说,9月18日夜,《人民日报》的总编辑邓拓就让秘书王唯一来找他,商谈转载这篇文章的事情。蓝翎来到《人民日报》社见到了邓拓,简单的寒暄过后,邓拓就直奔主题。蓝翎回忆说:
邓拓说:“你们的地址是从山东大学打听到的。李希凡在人民大学,怕不好找,所以先找你来。有件事想同你们商量。你们在《文史哲》发表的文章很好,《人民日报》准备转载。你们同意不同意?”他谈得很轻松,没有说到**主席。但我意识到事情非同寻常,立即回答说:“完全同意。但还得告诉李希凡,问问他的意见。”
第二天上午,蓝翎就向李希凡通报了这一情况。李希凡当即来到蓝翎的住处,两人一起又到《人民日报》社见邓拓。蓝翎回忆说:“我和李希凡商量后提出,文章当时写得较仓促,因为两人都正上课,如果要转载,最好能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再进行一次认真的修改。邓拓说,时间太长了,不必大改,星期四交稿吧。”李、蓝在星期四将稿子修改完,星期五报社即排出修改稿小样。这已是9月24日了。但是,《人民日报》排出小样后,直到27日,李、蓝还没有得到刊出的消息。后来得到的消息是,“邓拓通知我们,此文将由《文艺报》转载,中国作家协会会直接和我们联系”。接着,李、蓝二人收到了作协古典文学部的陈翔鹤的信,才到那里见到了冯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