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钗头凤 下厥
一
西安,我爱西安。
最初的爱,是爱屋及乌的爱,是抽象的爱。
我人生中看的第一本黄色小说,贾平凹的《废都》,书中所写的西京,便是西安。当时我是一个纯情少年,书里面对唐宛儿、柳月、阿灿之流的露骨描写,直接影响了我长大后的择偶观。
贾老师首创的□□□□□□□□□(此处作者删去三千字),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艺术想象力,直接培养了我善于思考的性格。
后来,我的女友伊莎贝(很快将变成前女友伊莎贝),是西安人。她心血来潮时,会教我讲几句西安话,诸如:没麻哒,不招识,毕失咧。这种现在的方言,唐宋时期的官话,不仅不难听,还很有趣。
去年国庆,我陪伊莎贝回了一次西安,并小住了一个星期;她带我逛遍了西安,光是城墙就走了好几圈。
有了亲身的游历之后,我便具体而微地,爱上了这座城池。
二
如今,我背着孤独的行囊,一个人站在城楼上,旁边没有了女友的软语,脚下似乎响起粼粼的唐宋车马声。
故地重游,物是人非,此刻我不禁有些感概。
兴趣索然地走下城楼后,我入住了一家鼓楼广场附近的酒店。一个冷水澡,洗去了旅途所有的尘埃与劳累。我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走出酒店,首要目标,当然是去祭五脏庙,于是我径直走上了*街。
我顺着盘满青石的路面,一直走到鼎鼎大名的红红炒米门前。探头一看,虽然还没到饭点,里面已是人头济济。不过,我并不是要去吃酸菜炒饭;因为我虽是一个正宗的南蛮子,却南人北相地喜欢面食,不喜米饭。
我转身走进街对面的烧烤店,这里的格局颇像童年时老家县城,卖早餐的粮食所。我要了二十串牛肚,五串牛筋,五串羊肉,就着芝麻酱,开始大快朵颐。
西安的烧烤,大都是吃完后按照竹签或铁签来算帐的;这里的消费,比之珠三角地区,要便宜得多,羊肉串五毛,牛筋三毛,牛肚两毛或两毛五。
刚想要点几瓶啤酒,此时心里闪过一丝阴影,老衲的身影在我眼前浮现。
算了,老板,要两瓶冰峰吧。
三
酒足饭饱后,我捧着沉甸甸的肚子,开始在踏着街面的石砖,在*街上信马由缰地乱逛。
上次来时是秋天,街上许多有卖火晶柿子饼的;此地所说的柿子饼,可不是广东那种晒成饼状的柿子干,而是(我猜是)用掺了柿子肉的面粉煎成,热乎乎,软绵绵,吃起来味道美地很。
可能因为季节的关系吧,街上寻不到火晶柿子饼的踪迹。不过想想算了,反正我现在肚子撑得难受,纯粹是嘴馋而已。
我继续在*街瞎逛,看街上的人卖牛皮做的皮影,看卖农民画的跟卖老绣件的,满嘴英语,把老外诳得一愣一愣的。表情最耐看的,则是古玩店里的老板,他们往往神秘兮兮地掏出报纸包裹的铜器,故意压低了声音,说这是秦始皇陵附近的的农民,挖地时发现的古物,诸如此类,牛皮哄哄的。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近年新鲜制造,出自于河南的巧手匠人。
走着走着,就到了街的拐弯处,这里有一个牌坊,牌坊的左手边,二楼是一个中医诊所。我走上木楼梯,请大夫帮我做一个推拿;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医推拿,而不是珠三角的所谓按摩。
大夫穿着白大褂,力道适中,点穴到位,一番揉捏下来,旅途的疲惫,全部被推走,拿掉,身体仿佛轻盈了十斤。
四
带着这种身体的愉悦,我走回酒店。推拿后那种懒懒的惬意,让我衣服鞋子都懒得脱,直接往后摔在客房的大床上。
闭目养神一会之后,我睁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意识在一点点向上飘,心却一寸寸往下沉。
夜深人静的时候,人的情绪会跟白天时大相径庭。此时我独自一人,卸下了所有的伪装,再也无法像白天那样装作若无其事,用种种琐事来分散注意力了。
在我的心里,来来回回都盘旋着一句话:我是个逃犯。
这意味着,我要么像没有脚的飞鸟一样,四处游荡,要么心安理得地呆在监狱里;显然,现在的我,没有选择后者的勇气。
这样子思来想去,胃里慢慢有了一种焦虑感;这种感觉,就像你刚吃饱饭时,用力挺胸收腹,紧憋着肚子的不适感。最初是对现实状况的焦虑,后来,转化为对焦虑本身的焦虑……
这样子躺了不知多久,我才昏昏沉沉地睡去。
五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窗帘缝隙闯入一缕阳光,将我从酣睡中唤醒。我打个哈欠,揉揉惺忪的睡眼,摸出枕头后面的手表一看,不得了!九点半!
我从床上鲤鱼打挺弹起身来冲到浴室,漱口、胡乱抹了把脸;又冲出来从旅行袋里翻出一件棕色衬衣穿在身上整理领口打上领带,左手拿着手机一边推开门往外走一边把手表戴在腕上。
门外是铺着地毯的走廊,踏上去地毯的这一刻,我万分迷惘,我这是在哪里呢?
苦苦思索一分钟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是在出差呀,不用去公司打卡啦;一分钟后,我再次恍然大悟,原来,我也不是在出差,原来,我卷了公司一笔巨款,此间正在潜逃途中。
此时,我走回到房间,拉开窗帘,坐在床沿;我一边挠头,一边在阳光中思索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敬业的逃犯,又应该有怎样的作息时间?
六
醒来之后就再睡不下去了,我索性收拾好东西,把房间退掉。走出酒店,我打了辆出租车,来到市郊的临潼区。
到了临潼之后,我首先四处乱转,看哪里有合适的房子出租。最后我相中了一片农民房,这里都是当地农民建来出租的。根据我的经验,这种城乡结合部,龙蛇混杂,流动量大,什么人都有,谁也不会特别注意你,所以是我这种逃犯的藏身的好场所。
找到了一间两居室的,三楼,带阳台,虽然通风采光都不好,但是还算干净的,遂即定了下来,把押金交给房东老太太,当天入住。
跟房东拿了钥匙之后,我关上房门,环顾四周,观察这个地方,三个月内,我都将在此闭关修炼。
我清醒地认识到,逃窜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我充分意识到,要做一个成功的逃窜犯,就必须想方设法,减低被捕的风险系数。
而在我的计划中,我将用三个月的时间,来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七
我把行李放在房间里,随便打扫了一下卫生,然后去海星超市,买了些床单、被套、拖鞋等家居用品。然后我又一口气订购了跑步机、哑铃、健身椅,等等,让店员第二天给我送货上门。走出超市,我又去了南大街的新华书店,买回许多小说,准备在锻炼的间隙里读。
没错,这就是我逃亡计划中,改头换面的方式:地狱式减肥。
选择减肥而不是整容,是出于两个考虑。首先,去医院做手术会留下记录,而且耗时又久;其次,这是更为重要一点:我对寒光闪闪的手术刀,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
这一点上,男人往往不如女人。去年,伊莎贝自己去医院割了双眼皮。我通过自己观察发现后,一开始她死不承认,后来又改口说,割双眼皮根本不算手术。
所以说,作为男人,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女人们的勇气。
八
晚饭随便在街上吃了碗凉皮,便走回了出租屋,打扫卫生,铺床,然后早早上chuang睡觉。
第二天阳光很好,早餐过后,我在出租屋里等超市的人来送货,久等不来,于是无所事事地抄起一本小说,在阳光下读了起来。
此时传来了敲门声,我放下手中的书,前去开门。
门外却不是送货员,而然是一个肉弹型的女子。她身材不高,皮肤一般,唯一的亮点就是胸前把衣服绷得紧紧的两团。她非常了解自身的优势,因而穿了一件V领的衣服,露出汗津津的一对半球。
此时,肉弹开口说,大哥,打搅你了,我来找我的猫。
我莫名其妙,猫?
肉弹大点其头,道,我的猫就在你阳台那,不信你带我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半信半疑,不过还是放她进门了。只听过人肉炸弹,没听说过人肉劫匪,料想她不是入室抢劫的。
带她走到阳台,打开阳台门,阳台上果然有一只湿漉漉的白猫,耷拉着耳朵垂头丧气的,此时见了女人,喵呜喵呜地哀唤,像是抗议,又像是求饶。
肉弹不顾那猫全身是水,一把抱了起来,放在胸口,几乎要把猫头整个埋进胸前的沟里。她爱惜地抚mo着猫的额头,安慰道,桃花乖。
那猫舔了一下爪子,又舔一下她胸前露出来的肉球,看得我心里发痒。
九
我问,怎么回事呢?你要把猫煮了?
肉弹继续摸猫,头也不抬道,瞧大哥说的,我疼它还来不及呢。我是看今天太阳大,想给猫洗个澡。谁知道桃花怕水怕得要死,一下没捉住它,就跳上浴室窗口,然后跳到你阳台上了。
又补充说,我住隔壁那栋,四楼的。
原来是这样,我说。隔壁那栋应该是洗脚城、美容院之类的员工宿舍,进出的都是这样的女人。
肉弹道谢完后便要走,我问,要不要多坐会,喝杯水?
不了,麻烦大哥了,说完她转身出了门。
肉弹抱着猫走后,我走到浴室,脱掉背心,哀伤地看着自己白晃晃的肥肉。我的罩杯肯定不如肉弹,但是胸围应该比她还大好几圈吧。
我想,如果我瘦个20斤的话,或许她就不会走得那么急了吧。
会吗?不会吗?
穿上背心,我坐到床垫上,回想作为一个胖子的前尘往事。
十
曾经有人跟我说,瘦子跟胖子,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我没有办法申辩,因为我从来没有瘦过,我从出生到现在,二十七年中一直作为一个胖子而存在。
身为一个胖子,经常会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胖子不能够忧郁。
有一个神神叨叨的讲师曾说过:人们常认为,心宽体胖,此话反过来也该成立:胖子就应该是整天嘻嘻哈哈,吃嘛嘛香,没心没肺。身为一个胖子,群众最多能接受你严肃;至于伤感、惆怅这些人类的高级情感,绝不是一个胖子能奢望的。
别忙着说这只是世俗的偏见,扪心自问,你是否能容忍这样一个画面:
那是一个黄昏,忧伤开满了山岗,你与女友站在半山腰,一株挺拔的橡树下;女友挽着你的手臂,长发飘飘,似乎有些淡淡的心事;而你翻开一本海子诗集,正要为她朗读。此时,一阵微风吹动你们的衣袂,倒影在女友水汪汪的瞳仁里的,赫然是一个死胖子……
十一
与其他胖子一样,我也曾多次对脂肪发起挑战,比如瑜伽,减肥药,节食什么的,屡战屡败。这些失败的唯一成果,就是证明了这一点:人类的惰性,实在是很坚固的东西。其实这也是理所当然,要不然的话,我就不会胖上二十多年了。
所以,胖也往往是懒惰、缺乏意志力的表现。
我想,要克服惰性,以顽强的意志力来完成一次成功的减肥,必须由极大的原因来推动。想忧伤地在夕阳下读诗,想穿上一条牛仔裤,诸如此类的原因,都不够巨大。
现在,我是为了成功地逃亡而减肥,这应该是史上最巨大的瘦身原因。
我在心里给自己鼓劲,燃烧吧,小宇宙!
此时又有人拍门,这次终于是送货的来了。我指挥着他们把东西摆好,又纷纷试用了一下,然后出了门。
十二
作为一个有智慧的逃犯,在开始我的地狱瘦身实验之前,我要先埋下伏笔,找一张PH试纸,待三个月后来验证自己改头换面的目标是否达到。
我走到街上,找到一家卖腊汁肉夹馍的。这家的肉夹馍卖相不错;老板娘长得也不错,徐娘半老,颇有唐朝遗风,此时正在看着电视,有顾客来也不招呼。
我心里给她起个外号,叫杨玉环,口上却道,老板娘,您这肉夹馍好吃吗?
杨玉环仍然看着电视,头也不回地答,我家的馍撩咋咧。
我说,好吃啊?那我全要了。
杨玉环回过头来,狐疑地望着我,全要了?
我从荷包里拿出几张红纸片,说,对,全要了,带回去给我酒店里的同事们吃。
从杨玉环喜笑颜开的表情,我肯定,她对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而我要的恰恰就是这个效果。因为,这是我埋下的伏笔,杨玉环是我三个月后,检验变身成功与否的小白鼠。
回到出租屋,我取出一个肉夹馍,试了一口,不错,馍酥肉嫩,咬一口满嘴流油,撩咋了。接下来,我加快速度,像跟肉夹馍有仇般,恶狠狠地把它们一一塞进嘴里。
我之所以这样穷凶极恶,是因为,饱餐这一顿后,我就抱着必死的觉悟,开始减肥,那就要捱上好久的饿咯。
十三
接下来,就是为期三个月的漫长修炼。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一公里也跑不出个瘦子,总之,我的脱胎换骨,是长期量变导致的质变。
第二天早上,当我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我跟自己说,脚下这条黑乎乎的东西,是肉联厂的流水线;而我自己,则是一只待宰的肥猪,如果不逆着流水线跑,那么就会被送到工作台上,大卸八块。
为什么要这么残酷地自我催眠,是因为我厌恶跑步。我一直认为,跑步是一种折磨人的运动。跑步让我眼眶发黑,小腿抽筋,让我大汗淋漓,还让我被围观的众人所嘲笑:你看这个胖子,跑得花枝乱颤的。
但是,一星期过后,当我跨上跑步机,我不需要再把自己当成一只逆流而上的肥猪。
因为,我死心塌地爱上了跑步。
该怎么说呢?这种转变非常的奇妙。我现在觉得,跑步,实在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运动;尤其是当你跑过了自己的极限,再坚持跑下去时,你会觉得此时的你,非常接近真理。
当你跑完十公里后,会觉得自己的皮肤正在良好地散热,你的心肺等等器官,都在各司其职,健康地运转着。这些统统让你觉得自己非常年轻,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
十四
在我为期三个月的变身日程表里,每天上午是跑步,而下午则是做肌肉锻炼。
我是这么考虑的,变瘦有助于躲过追捕者或者旧相识的眼光;而肌肉锻炼,则是出于拔腿逃跑、搏斗等业务的考虑。
如果你已经有很多肌肉,或者你根本不想要肌肉,那么下面的专业人士的建议,你完全可以跳过。
几年前,健身房的徐东进教练是这么跟我说的:
肌肉需要至少二十四小时的休息,才能有效率地生长。因此,你必须间隔着锻炼某个固定的肌肉群。比如说,今天做十组哑铃,锻炼肱二头肌;第二天就不再做哑铃,而是做十组仰卧起坐,以锻炼腹肌;第三天再做哑铃,如此这般。锻炼期间的科学饮食,也很重要。应该多进食鸡胸肉、豆制品、奶制品,等等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以提供肌肉生长需要的氨基酸。
此时,我听着摇滚乐,站在更衣镜前,咬牙切齿地做哑铃飞鸟。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我机械地重复着,直到筋疲力尽。
之后三个月的时间,也是这样机械的重复。
四十五天
四十六天
四十七天……
十五
如地狱般漫长的三个月后,我浴火重生了。
锻炼的过程枯燥而且不断重复,但是锻炼的结果,令我大为震惊。
让我为你描述一下成果:
三个月的地狱式训练过后,我成功减去十九公斤,约等于我原来体重的四分之一,如今体重的三分之一。更让我欣喜的是,身上的肌肉开始崭露峥嵘,形势喜人。
概括地说,我由一个低头看不见脚趾的胖子,出落成一个蜂腰细腿,六块腹肌的美型男。
变化最显着的,乃是我的腰围,它由最初的三十四减到了二十八;原来一整块的腹肌被打散了,变成均匀的六块。另外,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说男人担心会随着减肥一起变瘦的那部分,事实上,由于下腹部的皮下脂肪变薄,露出来的部分变多,所以它反而变长了。
当然了,如此超负荷的锻炼,无可避免地造成了消极的后果。比如说,我的膝关节、肩关节等等,变得非常松动,捏起来咯咯作响,晚年很可能演变成风湿性关节炎。
十六
三个月后,一个初秋的早上,我翻动旅行袋时,发现就算是裤腰用松紧带的运动裤,我也完全穿不上了,因为它总是要往下掉。我还发现,自己完全可以把两只腿,都伸进同一只裤筒里。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提着裤子,打了辆出租车,到市区东大街的佐丹奴,准备大肆采购衣服。
上次来西安时,我跟伊莎贝带的衣服不够,也曾来到这里置办。这里的装修一如以往,服务员也似曾相识。上次来时,我是带着漂亮女友的胖子,如今我则是个孑然一身的瘦子,于是我想起一句诗词,春依旧,人空瘦。
几秒后我又醒悟到,这描写的乃是陆游笔下的唐婉儿,自己颇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不禁哑然失笑。
我习惯性地拿起了一件黑色的恤衫,这个举动引起了售货员妹妹的注意;她走过来,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对我而言,宛如天籁之音。
她笑着说:先生,您那么苗条,应该穿浅色,最好是白色的衣服,才能显得胖一些。
哈哈,原来我已经是一个需要穿浅色衣服,以此显得胖一些的,瘦子。(而不是靠穿黑衣服来显瘦的胖子!)胖跟瘦这两种状态,极大地影响一个人的穿衣选择。
当天,我帮衬这位售货员三千多元衣物,各种白色上衣共十八件,其中包括恤衫、衬衫、背心,另外还有五条浅色的裤子,让她开心得合不拢嘴。
于是,从那天起,我就只穿白色的上衣。我猜,我应该是地球上数量众多的逃犯中,最爱穿白色衣服的那个。
十七
从市区回到临潼,不过是下午三点,但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马上洗了个澡,换上新衣服。
阳光从浴室的排气扇缝隙里,一缕缕地穿进来。这让我产生一种错觉:更衣镜中的不是我自己,而是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
此刻,我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背心,站在更衣镜前,打量着身上崭露峥嵘的肌肉,摆出一个健美先生的姿势。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成就感,带着些许自恋的愉悦,绝不是银行账户上的数字,或者某个考级证书上自己的名字,等等抽象的东西所能取代的。
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我突然想,现在的我,跟我那死鬼老爸应该很像吧?虽然作为遗腹子的我,没有亲眼见过他,但是记得小时候看他跟我妈的结婚照,穿着军装,踌躇满志,跟现在的我一样年轻,健壮。
除了老爸,我还像另一个人,那就是出逃前,酒吧公主唐师讲的故事中的主角,他跟我一样姓宋,瘦,穿白色衬衣。
我想,比起宋叔叔,我还缺了一块美军士兵的身份牌。
我走回睡房,在旅行袋里搜了一下,它竟然还真的就躺在角落里。我把身份牌戴上,看上去挺英气的。嗯,以后我要一直戴着。
哈哈,我现在就是故事里的宋叔叔啦。我想,如果我现在回到珠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站在她面前,她会不会因为恐怖故事里的人物,突然出现在现实中,而吓得花容失色?
这个恶作剧因为无法实现,所以显得更加有趣。不过,我还有一个可以马上可以实现的恶作剧,而且也是我检验变身成功与否的标尺。
十八
实验前,我先走到一间理发室,让师傅推了个板寸。
嗡嗡的电刨声中,洒落一地的头发,就像是我要告别的过去。几分钟后,我望着镜中,与三个月前判若两人的自己;此时的我,对即将进行的实验,充满了自信。
走出理发室后,实验正式开始。
我来到三个月前的肉夹馍摊子。老板娘杨玉环一如从前的丰满,正如我所料,她没能认出我,对我这个前任大客户爱理不理的。
我问杨玉环,您家的肉夹馍,味道好不好啦?
她一脸的不耐烦地答道,当然好啦。
哦,我是想说啦,如果味道好的话,我买它几十个,带回给酒店住的同事……
杨玉环顿时来了精神,哎呀,早说嘛。我家的腊汁肉夹馍,味道撩咋了,远近闻名的。这不,两个月前就有个台湾同胞,一下子买了一百多个,说要带回台湾去。
十九
我暗忖,那还不馊了啊?口中却应付道,对啦,就是啦,我就是吃了上司带回的馍,这次出差就特地想找回那间店啦;不过地址我没问清楚,您能不能形容下那个人,长什么样的啦?我好确认下是不是这里买的啦。
杨玉环不假思索道,记得记得,怎么会不记得,那是个圆伟人……
圆伟人我知道,就是胖子。
杨玉环继续道,他留个中分,穿棕色衬衣,比你矮些,言传口音倒和你一模一样的。
果然,杨玉环把减肥前的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对这个实验结果非常满意,却作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说,哎呀,我那个上司是个女的,看来不是这间店啦……杨玉……不,老板娘,实在对不起,我再找找看。
然后我扔下满脸愠色的杨玉环,头也不回地走了。
实验结果证明,经过三个月的地狱式减肥,我成功地脱胎换骨,改头换面,减低了被人认出的风险系数,提高了潜逃的成功率。
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心里绷着的弦松了,身体却顿时酸痛起来。一分钟后,已经发展全身每一块骨头,每一条肌肉,都酸痛无比。
嗯,找个地方推拿一下吧。
廿十
逛了半圈临潼,却没发现有跟*街上一样的中医推拿,于是随便走进了一家按摩城。
技师一进门,我就觉得脸熟,等我趴在床上让她给我按背时,想起来了,她就是三个月前,来我家找猫的那个肉弹。
显然肉弹也没有认出我,开始给我按摩。她手上功夫很差,不疼不痒的,完全是乱按。我想,她应该是靠别的服务来赚钱的,果不其然,按了不到二十分钟,她有意无意地用她的肉弹蹭我的后背,挑逗说,帅哥,要不要保健一下?
我此时突然想捉弄她一下,于是说,我是学奇门六甲的,不能近女色,否则就坏了修为。
肉弹一下来了兴趣,问道,那你会算命吗?
我说,算命是我老本行了。你老家农村,你在家里是长女,对吗?
肉弹说,对呀。
我继续道,你们村里有条河,你对面的那户人,家里有个病人。
肉弹说,是啊,没错,哇塞,你太厉害了。
我继续说,你养了一条猫,对吧?这只猫可要关起来,不然早晚出事。
廿一
肉弹差点跳了起来,天哪,你是活神仙哪。早点遇见你的话,我就把桃花绑起来,那它上星期就不会跳到楼下摔死啦。
桃花,桃花落……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不过并没有想太多。
我继续道,哎呀,那猫帮你冲了一劫,但是你今年还有一劫;要破此劫,必须要在……我掐指算算,子丑寅卯……对,必须在明晚子时,不穿上衣,只穿乳罩,在自己住的楼下绕圈跑一刻钟。
肉弹说,哎呀……
我恐吓到,你不信?
肉弹连忙说,信!信!
我心中暗爽,哈哈,明晚可有好戏看咯。想象一下,她那两个肉弹随着跑动,在胸前晃动的样子……
廿二
走出按摩城,身上甚至比进来时更酸痛了。这个肉弹的技术还不如我。以前,我的女友伊莎贝,总是抱怨飞来飞去有多辛苦,要我帮她推拿;女祖宗的话我敢有不从,给她推拿了足有一年,自然练出了一身好手艺。
想到这里,屈指一算,我跟伊莎贝不告而别,卷款出逃,至今已有三个多月了。这段时间里,我从没有跟人联系过,包括伊莎贝。
伊莎贝有没有担心我呢?我猜是没有的。按照她处事的逻辑,现在应该跟那假洋鬼子领航员勾搭上了吧。
但是,万一她没有移情别恋,一直在担心着我呢?万一她真的想我,想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想得越来越瘦了呢?
我无法猜出事实到底如何,但是这时的我,如果不发封信给伊莎贝报个平安的话,我会睡不着觉,吃不下饭,越来越瘦的。
现在的我,浑身上下没有一两多余的肉,可不能再瘦下去了。于是我出了门,准备去网吧给伊莎贝发封邮件。
廿三
临潼西街的骊山大厦里,有个老旧的网吧,此时我坐在电脑前,先是在126新注册了一个邮箱,tommcj@126.,然后开始构思,给伊莎贝的信该如何写。
我不知道该在信里面,表达什么处境。该说我现在很惨来博取她的同情,还是说我现在逍遥快活,以此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有,我是不是该问一下,三叔是几时报的案,现在我到底上没上通缉榜?
我用了三个小时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然后在一分钟内全部删掉了。
最终的信是这样子的。
敬启者:
你好吗?我很好。
伊莎贝很喜欢东瀛的电视剧跟电影,这封信,在某部电影里重复出现许多次;而这部电影,我则拥着她在半夜客厅的沙发上,一起看过许多次。
所以,她一定会知道,发信人就是我。
廿四
我填上伊莎贝的邮箱地址,按下发送,以为大功告成。谁知此刻,收件箱里马上多了一封新邮件;我打开一看,正是系统退信。
我仔细检查一遍拼写,没错呀。再试一次,再退,又试又退。几次之后我放弃了,或许这就是天意。老天就是要我忘了这个女人,又或者说,老天就是要这个女人忘了我。
我付完钱,兴味索然地走出骊山大厦。这时已经是夜里六点了,街灯陆续点亮,颇有些华灯初上的意思。
我站在大厦门口,思索着晚餐要去哪里解决,一边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一边抬头看着楼上刚刚亮起的霓虹灯。这些灯日久失修,大部分都不会亮了。
骊山大厦四个字,只剩下“山”字在闪闪发亮;星盟网吧的招牌,则只亮着一个“盟”字。烂楼,烂网吧,烂电脑,难怪连个邮件都发不出去。
山,盟……
突然之间,我想起三个月前,火车上宣扬宿命论的怪老头,给我留下的那张信纸;上面写的是陆游的钗头凤,以纪念他的表妹唐婉儿。其中,就有这么一句:
山
盟
虽
在
锦
书
难
托
一阵诡异的感觉突如其来,猛地攫住我的心脏,让我不禁汗毛倒竖,呆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