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放弃管理,是对社会不负责(1)
(2004年9月6日在北京会见英国贸工部电子商务部部长腾思文腾思文(StephenTimms):英国贸工部(DepartmentofTradeandIndustry)电子商务部部长(贸工部一把手称大臣)的谈话)
对互联网放弃管理,是对社会不负责任
赵启正(以下简称赵):很高兴再次见面。中国媒体对你们的访问已经有一些报道。因为IT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对您很关心,所以网上有报道,引用了您和大使的讲话。
腾思文(以下简称腾):非常高兴中方的媒体对我的中国之行感兴趣,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再次见到您。我上次来北京是在两年以前。从上次到北京以后,尤其令我满意的是,我们贸工部与中国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以及国家广电总局之间都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关系。相信通过媒体报道,您也看到此次中英两国举办的诸如“中英信息产业(ICT)周"的活动,以共同维护我们双方在这一领域的合作。
去年12月我们的雷德威雷德威(DavidLove):英国贸工部国际交流政策主任。先生曾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刘正荣先生就互联网管理方面进行过会谈。那次会谈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且当时也谈到,赵主任如果有机会到英国,就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交换意见,将会非常有意义。
我想请您介绍一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前最关注和处理的问题是什么?
赵:你所说的信息领域也是我们最感兴趣的,也是最近为之做了很多工作的题目。截止今年6月30日,中国已经有8700万互联网使用者。国际出口带宽约54Gbps。
而且以后的发展趋势仍是高速的。
对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我们也在积累经验,起初我们不知道它会如何发展,因此也不知道从何着手进行有效的管理。前几年国际流行的论调是:“互联网没有国界,没有法规,没有统一管理机构。”这种观点对中国的网络界也有一些影响。
最近几年,中国互联网出现了一些负面问题,如:传播假消息,黄色网站,传播病毒、垃圾邮件增加,网上金融犯罪。
基于这些事实,中国政府和中国网络界都认为,加强管理是对社会应有的责任。我们的管理一定要有法律和法规,而不能由执法部门以个案处理。应该避免宽严不一,分寸不准。
比如关于药品广告的发布,关于医疗器械和卫生服务方面已有规定。网上出版物也应该参考纸质出版物的管理,但现在还做不到。网上的出版物不能宣扬暴力和色情的要求也显然是合理的。
腾:非常感谢,您的介绍很有意思。对英国和中国来讲,互联网的发展会给我们两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刚才您介绍中国的网民数量这么多,确实让人觉得印象深刻。作为互联网的监管者,我们在进行监管的时候,要避免对潜在的经济利益造成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英国要采取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对互联网进行管理。比如说,我们将互联网行业中的不同成员组织到一起,建立一个“互联网监管基金会”,这样他们自己就能够实现行业自律。互联网行业实行自律,可以避免政府监管中一些不足的地方。
管理上的困难的一个原因也是我们知道的,互联网具有跨国际的特性,一个国家的法律规章只能管理国内的互联网内容,而用户可以很容易地从别的国家的互联网上获取内容。
我认为刚才所说的“互联网监管基金会”是一种有希望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互联网管理方面的问题。
另外有一个具体建议,想征求一下您的意见。目前人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对互联网的内容进行过滤、评级。现在有一个“国际互联网内容评级协会”,他们正在全球开展一个对互联网内容进行评级的项目。也就是说,在人们访问到一些互联网内容之前,通过评级,你有可能被事先告知,有一些内容你可能不愿意看到,或者不愿意让你的孩子看到。这就是“国际互联网内容评级协会”所做的工作。中国是否愿意支持这个机构的工作?因为通过他们的工作,一方面可以解决互联网管理方面的一些难题,另一方面可以对互联网用户提供保护。
赵:你谈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管理。这方面我们的工作已经开展几年了,有一定的效果。我们也有多种互联网行业的民间组织,他们发布了一些公约,提出了一些自律条款。我刚才说的法律规定,是在自律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出台的,比如假药信息的传播,当行业协会自己不能有效自律时,法规就起作用。
进行分类研究实在是一个很大、很难的事情。刚才你说到的国际协商分类评级的研究或实施,是哪个国家,哪一个机构牵头的?
腾:是一个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不是哪国政府牵头的。
赵:我想各国应该自己有一个研究的基础,才可以进行对话。而且,各国文化会有差异,由于文化的差异,各国观点一定会有所不同。
一定要由各国先行分类,然后再谋求共同点,“求同存异”。应是基本上宣扬先进的、文明的,而反对落后的、暴力的。
我们愿意和这个机构沟通,交换意见。因为是民间形式,所以会更为灵活。
腾:中国哪些民间网站最受欢迎?